张国荣,只应活于台上。他是真正的明星,颠倒众生。不仅耀眼,还要灼伤你。要你复杂的全部情感,包括怜惜他。要你在以后的时光中,只要想到他飞翔坠天的姿态,就会伤感,就会痛。
天下深阔,凡众倾慕。然,他的世界里却空无一人。当没人可带他心灵翱翔,张国荣只好亲自飞翔,用肉身,从文华酒店将入云端的那一层。
折翼躺在那里,终于无法寻爱给情,心亦终于可以平静下来。那么单薄的身躯,热度一点点抽失,合着鲜血洇开如胭脂,绽放红花朵朵。他的世界,于下一个轮回之前,终于气息人静,上演了世人聚焦的最后一幕。
他曾赢得天下,却无法取悦自己。
有些人的人生,注定是传奇。一生中,做了很多,可就是做不了自己。
张国荣从来不曾真正当过李璇美一天的偶像。然,今夜女人却仍然为他哭得很痛。有一种叹惋,更似乎是一种羡慕着他勇气般的情绪,痛哭。
手机于脚边响了又响,女人晕乎乎地接起,却仍只得哭。致电人是同样喝得也有些小高的凌志,不明就理,慌惶间连声相问:“你在哪里?”
幻境之中,听得象景朝阳的声音。那是唯一让自己完全心安的男人,于是哭得更痛,李璇美:“在房间里。”
弄清楚了方位,凌志自觉酒醒大半,火速乘电梯抵女人这一层。敲门无人开。再拨手机或不接,即便接起来也只是哭唤着一个名字:景朝阳。
不敢耽搁,寻着大堂经理,凌志亮明身份,请安排开李璇美的房门。
大堂经理今天在酒店商务厅曾看到过凌志同李璇美演讲,于是一番折腾后,女人窝在窗边,于漆黑之中看到房门洞开,走廊上的光金灿灿洒进来。
幻象之中,她的天使,景朝阳反手关上门,关切而入。李璇美想要起身迎向他,却总是腿软,理不直身。
凌志想要开灯,为她冲杯热咖啡,或者只要是热的,其它什么都好。
谁说醉鬼没有心思,女人看出意图,一副我的地盘,我作主的断喝,大呼:不要开灯。太狼狈了,开灯就原形毕露不美丽了。她狡黠一笑,勾了勾手指,拍拍地毯,示意景朝阳坐过来。
女人的那个手势,令本已酒醒过半的凌志,忽而酒意又百倍来袭。迷惘欲望期待揣测,统统涌上男人的心头。
无心待水热,凌志自冰箱里翻出两听可乐,随后屈膝靠着李璇美,同坐于地上。
近一些,更近一些时,女人终于视觉战胜幻想,面前的人,看得清楚再清楚也是荆歌的凌志,而非李璇美的景朝阳。
用手怜爱地替女人抿去满目整脸的泪水,凌志问:“为什么哭?”
回望凌志,她悲伤地想,不是景朝阳,为什么连沈彦都不是呢?
如果说,沈彦是李璇美生命中遇见的表面有光亮,内心却较之一般人清冷的月光;景朝阳就是星光,碎以亿计的陪伴环绕。除非需要,否不相扰,温温柔柔地存在于她的生命里。即便不曾联系,也永远不会失去。除非,除非,他失了生命。否则就永远会于李璇美需要的时候出现。
而凌志,首先是个男人。有着这个世界上男人的综合优点和根子上的缺点。他是太阳光,普照这世上,除却李璇美的一切。
这世间大多数男人的色,只是生理上侵略占有暴敛天物,肾上腺素作用下的色之性也。
然,凌志的色,却远高于他们,偏重于“情”。不是专情,而是多情。一种精神上的欣赏,看到美好的事物,就会自然而然地瞳孔放大,来自于心底,由衷的欢喜。
李璇美的眼泪鼻涕,没有因着男人温柔的手指而收敛,反而悲伤地体察,或许只有当她无比弱小无助,需要被怜惜时,他才属于她。
而弱小无助怜惜,是李璇美穷其一生,哪怕是同撒旦交换灵魂,也想要摆脱的状态。没有人,没有任何一种情感,贵重到可以交换快乐。她定要将自己保护得很好,势必不允许有人影响到她的心情。
凌志李璇美,始终是天无二日,即便曾深深吸引,可遇不可求般难以割弃,最后也势必走向无欲无求。
女人不会沉沦,便不希望凌志沉迷。清了清神智,用手轻抚触着玻璃,待凌志一道望向窗外时,李璇美半开玩笑,半认真道:“异域是风情的,时尚是香艳的,可惜你身边是我,我身边是你。”
笑意还未从心底儿盛到眼睛里,那里就被疑惑占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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