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的爱好是砍人,此乃高雅爱好,帝皇就该注重戎事。
朕的乐趣是砍头,把血淋淋的头颅堆成山,孔夫子才会赐福于大明,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朕的专长是砍树,作为一名园丁,煤山上的树被朕修建得齐齐整整,敢长歪的树统统都被朕砍了。
朕的职业是砍价,主要是砍辽饷、京运和漕运费,不过这是个力气活,朕已经将相关业务转包给了一个国际合作伙伴,双方建立了相当程度的互信关系,通过核心利益的绑定和互换,双方已经成为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但一直以来,大明都没有什么人可以砍,朕是九五至尊,全天下最金贵的男人,帝国法务部、审判庭、军务部、内务部等部门和高领主会议全都想把朕困在紫禁城,困在黄金龙椅上,最好患上严重便秘,一天在恭桶上蹲十二个时辰。
所以长久以来,朕在北京做事总是束手束脚的,一共也就手刃了OTg2NTc=几十人,哪有在君堡痛快,早上起来,先去城外骑马跑两圈,射死几个突厥人,取他们的血来漱口,咱老拂菻人就好这口……好吧,这是瓦良格人的风俗。
这次跑到关外,本来是抱着一种钓鱼的心态来的,毕竟每次钓鱼,甭管找鱼虾繁多的鱼塘,还是预备上好的渔具,钓不到鱼就是钓不到鱼,除非用天理拳砸水——那不是欺负鱼吗?每次都是回家路上在鱼市偷偷买两条,才在周后面前寻回些面子。
原先只是期望着撞上几个零碎的蒙古人,随手杀了解解血渴,带上一百多甲士是为了给朕干些杂货,到张家口做点小生意,朕在家境上算富农,用一些剩余的农业产出和手工业品交换牧民的毛皮和牧群是很正常的事。
而朕在户籍上应该算小地主,地主出门带几个长工怎么了?不带长工自个去割庄稼吗?咱是读书人呐,细皮嫩肉,细胳膊细腿,儒家再强调耕读传家,朕一人也没法把那几千顷地都耕了。
对天发誓,朕一开始以为女真人最多在漠南留两个甲喇,加上阿哈和蒙古夷丁,两三千人最多了,那么多人,朕率精骑一百,只要反复犁地数次就能全歼,完全没料到黄太极会留下整个镶黄旗。
要知道他在这边留了整整一旗,朕是说什么也要把帝选营的下属骑兵营带来,外加那个龙骑兵营,这样就有一千多骑兵和一千多骑马重步兵来驱策,面对镶黄旗时不至于略处下风。
是,这场仗朕败了,诚然在局部战场上,朕把小半骑兵都宰了,用改良的铁浮屠战法,将板甲缇骑连成一片之后,杀原版的铁浮屠就和杀鸡一样简单。
但这场仗的主力是蒙古人,他们一箭未放,一刀未砍就溃败了,诚然是朕下令鸣金的,可撤退是撤退,溃败是溃败,谁家撤退能撤得和放羊似的。
无论如何,从交换比来说,尽管锦衣卫只战死了四个——三个是头部首创,头盔的窥孔被砍穿,还有一个被镶黄旗的护军团团围住,以命换命将他拉下了马,打仗归根结底是比哪一方不怕死的猛人多。
然后蒙古人在溃败过程中,相互踩踏就死了几十个,而后军更是跑散了,鬼晓得会损失多少,跑得不够快的蒙古人估计都凶多吉少。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