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林修然抽出手指继续道:“如果刺入心脏,死者可能会在几分钟内就毙命,来不及抢救,这可能是死者的死因,但是因为内脏缺失,我们不能排除其他的一些死因,比如,也可能是腹腔器官造成的大出血休克,还有可能是颈部中刀刺破了动脉,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死亡。而且,仅凭骨骼上的痕迹,我们也不能确定这胸口一刀就是死者活着的时候被刺的。”
徐瑶补充了一下:“我觉得不太可能是颈部中刀,如果颈部中刀,可能会有大量的喷洒形血迹,但是我们在被剪裁清洗过的血衣上并没有发现大量血液反应,这一点不太符合。”
林修然解释道:“以上只是法医层面的推断,这就是尸体的主要发现,其他的都是一些无关的,比如后背没有出血点,颅内无损伤,舌骨未骨折,身体上没有其他的伤痕,这具尸体残缺厉害,所以单凭法医解剖无法获取更多的信息。”
林修然说完开始收拾相关的图片,等收拾好之后,又总结道:“我再给大家梳理一下我的发现,从尸体的状况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当天下午六点至晚上十二点这段时间,因为曾经被泡在冰水里,又失去了重要的信息,无法把死亡时间更为具体。死因疑似是胸口中刀刺破心脏。我认为这可能是熟人作案,并不是连环性案件,从刀口判断,分尸者应该只有一人,力气不算非常大,肯定不是身强力壮的大汉,但是也不可能非常瘦弱,至少是有独立行为的成年人。凶手对人体和器官有一定了解,可能有一定的医学基础。”
林修然今年年满三十,正是法医的黄金期,既是经验丰富又是精力旺盛的时候。冷静淡定,逻辑清晰,没有废话的法医,让破案能够事半功倍。一翻分析完后,众人对案子都有了一些新的了解。
“之前我这里有调取监控路线,虽然没有完整的图像,但是基本可以确定,死者是八点半左右回家的。”朱晓归拢着各种线索,对时间线进行补充。
徐瑶也对物证信息进行了汇总:“在物证方面,之前的物证表格已经整理出来,和林主任发现的一样,死者是同居状态,也就是屋内还曾经有一个人。梳子和枕头上获取的毛发结果和dna提取物进行比对后,可以确定是同一人。屋内痕迹很多,门把手,厕所,餐厅,到处都有指纹,在随着尸块一起抛去的刀上,我们也获取了一枚清晰指纹,和在屋内的一些指纹痕迹相吻合。”
有指纹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宋文问:“调取指纹的流程走到哪里了?”
“顾局那里。”
现在二代身份证已经获取了大部分的指纹资料,只是还需要走个审批流程。和户籍资料对比后,可以知道这个人的身份。
“凶器上有指纹,那是不是就能确定嫌疑人了?”傅临江问道。
老贾点头道:“这个人在案发后就不见踪影,估计是躲起来了,我还以为这案子会挺难,现在看,破案指日可待啊。”
“发现的那把凶器再给我看下。”宋文伸出手要了下证物,徐瑶递给他一个证物袋,里面放着一把沾了血的刀。
宋文上下翻看了一下,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我觉得这可能不是凶器,根据刚才肋骨中的两个豁口,我们可以得出凶器的宽度,也可以模拟形状,双刃的刀子才能够形成那样的伤口。这把刀也许只是分尸的刀具。”
林修然接过了刀子看了看,点了点头,“是的,这样的刀具只能在单根肋骨上形成伤痕。与胸口的刀痕并不吻合。”
“有没有可能,凶手是用这把刀刺杀了死者,刺中的是腹部,胸口那一刀是用另一把凶器补刀?”傅临江提出另一种假设。
宋文低头思考了片刻,摇摇头:“有点太复杂化了,案子分析到这里,我有些地方想不明白,尸体都损毁成这样了,掩盖死因还有意义吗?在常驻的居所分尸时,带着手套,而又把指纹和血迹留在一把丢失的凶器上,这点不合常理。凶手有昨天一整天处理尸体。既然带了手套,就应该把所有的蛛丝马迹都清理干净。凶手没有刻意处理其他房间的指纹,还在凶器上留了痕迹,这和他一贯的谨慎行为不相符。”
这把刀出现的太巧了,屋子里到处都是指纹,在主要的分尸炖尸的工具上却一无所获。跟着尸体丢出的刀子上却又出现了指纹,还沾染了血迹,这其中很多地方逻辑不通。以至于有些东西像是凶手留给他们的。
宋文沉默了片刻,目光锐利,说出了另一种可能:“这把刀可能是凶手故意误导我们的。”
众人一下子沉默,为了误导警方判断?那么目的就是为了嫁祸给林正华的同居人?
“陆司语你有什么看法。”宋文忽然抬头问。
“我?”陆司语没提防到自己被忽然点到,有些惊讶,不自觉地做了一个舔唇的动作。
宋文道:“没关系,想到什么说什么。”
陆司语翻看了一下手里的本子,犹豫了一下才开口,“这个案子较为残忍,我觉得分尸的人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那种分割方式,不能排除女性嫌疑人。”
林修然点了点头:“因为等同心理,女性凶手杀害女性时,相较男性凶手,更少虐待胸部和□□官。男性凶手杀害男性时,也较少会对男性的器官下手,少数出现这种情况,也往往是因为关系为情敌,采用这种行为进行情感报复,或者是天生变态。”
陆司语提出的角度是之前众人没有考虑到的,宋文顺着他的话思考下去,忽地想明白了什么般眉梢一挑,随后转头看向他,没有发表意见。
陆司语察觉到了宋文的目光看过来,又是低头开始在本子上记着什么。
傅临江点头赞同:“如果仅仅是为了杀人灭迹,没有必要做这个多余的动作,绞碎或者炖煮可能会更合乎情理。而且凶手在处理尸体的时候,用了很多的无用功。”
也就是说,这样的步骤用作毁尸,太过分了。凶手似乎并不在意别人是否会获取死者的身份。却在刻意地隐藏着伤口和某些东西,这是什么逻辑?
宋文转了一下转椅,下了决断道:“不管怎样,案子查到这里已经有很多进展,死者的同居者,就算不是凶手,也要彻查问个清楚,他的指纹出现在相关的刀具上,说明也是相关人物,获取越多的信息,就会对案件的侦破越有帮助。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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