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原本俊俏的脸,猛地起了一道鞭痕,渗出点点血红。
这是又挨鞭了。
刘备感到好冤屈,比窦娥还含冤,比屈原还叫屈。
当着即将出征的三军面前,鞭打大将,但程远志浑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一双鹰眼阴狠地瞪着刘备,冷冷地怒道:
“本刺史的大军,是你能定义的吗?汉军还是黄巾军,本刺史自有安排,轮得到你多嘴?让你安排三军戴上黄巾,这不是玩笑,上回本刺史已解释过了,黄巾的重要性,可当汗巾擦身,可当草帽遮日,受伤了还能包扎。”
“你就因为黄巾大军都戴着黄巾,而汉军没有,就强行让大家不戴了?你这是草菅人命。纵然是不戴在头上,你可以让军兵将黄巾绑在脖子上嘛,当一条黄领巾也是行。反正就是不能不戴,还不速速安排下去?嫌本刺史的鞭子抽得太少了吗?”
带多一条黄巾,又不占位置,但黄巾的作用大着呢。
万一遇到黄巾大军,程远志还能凭以前渠帅的身份,打打招呼,混个热度,说不定蒙混过关了,就不用动刀动枪了,直接收编了黄巾大军。
到了涿郡,有诏书为证,公孙瓒对程远志这个刺史爱认不认,随他。就算不认,也怪不到身上戴着的一条黄巾来。
对于公孙瓒,还有公孙瓒的白马义从,程远志想着的就是莽着打。
拿下再说,公孙瓒要是识相,早些投降,那是更好。
听到这,刘备明白了,原来程远志哪怕成为了刺史,身上那股匪性同样改不了,挥兵涿郡,居然做了二手准备,半汉半贼,无论到时公孙瓒怎么说,要搞你就搞你。
“末将不敢,末将得令,这就吩咐下去。”刘备唱诺了一句,回过头便给大军分发了黄巾,只是这回没让军兵戴在头上,而是绑在脖子上,藏在盔甲里面。
程远志这才消消气,将马鞭抽在战马的背上,吼道:
“出征!”
涿郡城墙上,一个年轻的将领一身白风披风,身穿一套白色的文人士子服,正是创建了白马义从的公孙瓒。
公孙瓒字伯圭,长得相貌俊美,且机智善辩,但公孙瓒这人极其好战,看着城墙之下,来势汹汹的那队兵马,竟是笑了,声音洪亮地说道:
“不知死活!本将不管你是汉军,还是黄巾反贼,敢挥兵来犯涿郡,就得付出千百倍的代价。留着死后,再去忏悔吧。”
“来人,令白马义从随本将出战,杀光城外的兵马。”
城外的兵马,兵分三路,每路只有五百之数,最可笑的是这些兵马打着大汉的军旗,身上却戴着黄巾反贼的黄巾,形迹可疑。
但不管是什么身份,来找涿郡的麻烦,那就是眼瞎了。
公孙瓒时不时都还得带着白马义从,跑到塞外找外族人的麻烦,练练兵,像乌桓人,鲜卑女真人都深受其害。
有不长眼的主动上门找虐,公孙瓒更是求之不得,下了城墙,跨上战马,一股噬血的杀气蔓延开来。
公孙瓒提着一把大槊,往前一刺,喊道: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