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很难,花钱那还不容易?
不就买几个官职嘛,几份诏书而已,能花几个钱。
小题大做。
程远志松口,在场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这个魔王般的程远志,太难侍候了,简直是伴君如伴虎。
暴君的脾气,难顶!
“多谢使君,备在此提前恭贺使君了。还有,备没钱喝花酒,有钱那也该赏给手下的将士,然后再拉上将士一起喝花酒。”
刘备看程远志暴躁是暴躁,但也是性情中人,引起了共鸣,难得吐露一下心声。吃吃喝喝的享受,刘备也是喜欢的。
但自己掏钱怎么行呢,心疼。赏赐给手下,再蹭手下的,吃喝起来,那是真的香,比如在张飞家,刘备便是如此。
程远志猛地调转马头,用马鞭抽打战马,爽朗一笑,说道:
“哈哈,玄德说得本使君酒瘾都犯了,馋!走,回广阳,回去喝酒吃肉,好好吃一顿,然后再美美地睡一觉。”
“睡醒之后,拿钱去洛阳买官咯。只要跟着本使君的,到时人人封官,让你们光宗耀祖,锦衣还乡。”
程远志这酒还没喝上,就先说上胡话了。
主将一走,刘备、关羽和张飞等将领只好跟上,邓茂又被程远志给锤得呆头呆脑了,刘备等人还得帮忙整军,带着黄巾大军返回幽州广阳郡。
广阳,郡守府。
一席好酒好菜,摆在宴客厅中间。
地上有一堆篝火,篝火上面架着一只烤全羊,冒出的羊脂香气,夹杂在酒香里。
此时,程远志高坐在主位上,下首是刘备,左右两边分别坐着关羽、张飞、邹靖和邓茂。
举起酒杯,程远志出言相邀,喊道:
“来,今日本使君高兴,大伙一起乐呵啊,干了。”说罢,一饮而尽。
喝完,程远志更是将酒樽一扔,往有砸碗的豪气。每喝一次,近侍都得替程远志重新置上新的酒樽。
喝酒吃肉!
至于吃肉,那就更加直接粗暴了。
一条烤好的大羊腿放在盘上,程远志懒得用手抓,拿出刘备上缴的佩剑,往羊腿猛地一砍,将佩剑当成竹签用,串起羊腿,浇上百年的绍兴老酒,啃起来,那是真香。
投降了程远志,又有好酒好肉,刘备还算矜持,关羽也有点拘束,倒是张飞早就放开了,拿起羊腿,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羊腿,比猪肉好吃多了。
这年代,猪的猪毛极难拔除,土猪味又重,文人士子皆以吃猪肉为耻,可普通百姓穷得响丁当,一年买不起几次猪肉。好在张飞出身本就是屠夫,吃猪肉比见猪跑,听猪叫的次数多了。
换成羊腿,味道简直是天上人间。
张飞好酒,可惜刘备和关羽都不爱喝,这下好了,有程远志可以拼酒,张飞醉醺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随手抄起一埕酒,酒气冲天地邀道:
“使君,来。翼德捅不死你,喝酒肯定喝死你。”
胡言乱语的张飞说完,揭开酒盖,如牛饮水,开始往嘴里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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