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从来都没有这样过,这个状态明显是有心事。
“有什么话就跟我说,憋在心里算怎么回事。”
说完,李贤把灯笼举得靠近她的脸庞:“别说谎,你说谎的话,我可是能看出来的。”
见夫君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孔心语的脸更红了,两只手抓着锦帕,扭了十几下才开口道:“夫君,那个,妾身知道一种药,是能避孕的,而且,难能可贵的是,不会对妇人有影响,您....”
话说到这里,她的意思,就已经很明显了。
让这个时代的女子,主动提出来同房,对她们而言,不亚于粉身碎骨的折磨。
既然她这么说,看样子,是有了很坚定的想法啊。
只是....
老子有这么大的魅力,让一个女子,爱慕到了这个程度?
思前想后,李贤实在是没发现自己展现出多少男子气概出来,况且,以他对孔心语的了解,这丫头,也不至于因为身份地位什么的,就各种玩心眼啊?
见夫君听完以后,一动不动的,孔心语顿时就慌了,泪水直接就流出来了。
完蛋了。
这就是她的想法。
毕竟自己刚刚的话,怎么也不应该说出来啊。
就在她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李贤却把灯笼放到了左手,伸出右手在她的脑袋上揉了揉。
讲道理,这丫头现在顶多也就十六岁的年纪。
在后世,这样的年纪,才刚上高中,如果说自己....
好吧,李贤承认,如果以她为xxoo对象的话,自己还是没有办法拒绝的。一代女皇武则天,以自己的标准,再加上精益求精之下选出来的女子,说不好看那就是扯淡。
男人涉及到这一类的问题,总是那么的没出息,大权在握还遇到情色在前,能忍住的,得是多么圣人的人啊。
“心语,你也知道,你现在的年纪....算了,你如果坚持的话,咱们今晚就圆房。”
听到这话,孔心语只是一瞬间就做出了决定,往前走一步,伸手保住了自己选择托付终身的躯体。
宜春宫在东宫的东北方,距离孔心语居住的崇仁殿并不远。
选择在崇仁殿住,主要是她想要离东宫的厨房近一些。
至于承恩殿,本来应该交给萧萧的,堂堂太子妃,可没有住在良娣后面的道理。
但是,房芙蓉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上了承恩殿,好在这里是东宫,言官礼部官员无从得知这里发生的事情,所以住着也就随心所欲了。
至于齐兰,则是选择了宜秋宫,宜秋宫门前有挺大一片地方,可以用来习武。而宜秋宫距离宜春北苑也不太远,现在李贤的马,基本上都是她在帮着养了。
炎炎夏日,两个人拉着手走回崇仁殿,彼此都感受到了对方掌心的汗水。
虽然不是第一次了,但是想到自己就要变成萝莉控,李贤还是有一些罪恶感的。
才到崇仁殿,孔心语就觉得自己腿脚发软了。
匆匆的跑到自己的小药屋,拿了避孕的药液以后,在正在泡药材的上官婉儿的疑惑目光中,孔心语几乎是落荒而逃。
回到大殿之中,她才发现夫君已经在沐浴了。
踌躇了好半天,她才决定靠近。
在一众宫女的注视下,孔良娣是穿着衣服进去的,但是再出来的时候,已经就剩下了一层纱衣胡乱的裹着,被太子殿下抱了出来。
指指殿门,李贤就不再管那几个宫女了,而是专心的抱着孔心语进了帷幕之中。
接下来,就是....该死的河蟹内容!tnnd....
第二天一大早,醒过来的时候,李贤只觉得自己罪恶感什么的,早就消失不见了。
软玉在怀,但是想起昨晚她上药时候羞涩欲死的模样,李贤还是放弃了晨炮的打算。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房芙蓉的太子妃之位想要稳定,总不能被良娣抢了生儿子的风头。
先前张氏的事情,若不是李光顺成了李弘的嗣子,恐怕还要生出一番事端。不管怎么说,废房立张的事情,肯定会有人提出来的。
小心翼翼的从孔心语的怀里,把胳膊抽出来,可是等李贤得逞后才发现,她却已经醒了,而且,双目明亮,哪有一点昏沉的样子。
既然暴露了,索性也就不小心翼翼的了。
在一声声娇呼中,李贤又过了一把瘾,这才起身沐浴更衣。
洗完澡,见孔心语才穿上衣服,还走一步皱皱眉的样子,李贤笑了一下,挥挥手示意她不必过来伺候了。
换好衣服,坐在桌子前,李贤这才想起来,平常给自己做早膳的,现在正不良于行呢。
可是不等他站起身,一份熟悉的药粥,却放到了自己的面前。
是上官婉儿。
而孔心语,这个时候也走了过来。
看了一眼粥碗,孔心语点点头,对上官婉儿说:“今后若是殿下留宿在这里,熬粥的事情,就交给你了。你过来,本宫教教你怎么才能把火候掌握的更好一点。”
听到这话,上官婉儿赶紧上前几步,搀扶住她,两个人走到一边窃窃私语去了。
而李贤,则一边喝着粥,一边感慨努力的力量。
不管怎么说,这具身体,在自己持续的锻炼下,已经摆脱了“虚”的范围,虽然比不上真正的强壮,但也差不多了。
有一副好身体,才能在将来的各种斗争中,占据优势。
现在这个时辰,李显应该已经被送去了王府。
有“处分”打掩护,他在王府,虽然被东宫的护卫团团包围,但相对应的,也能高枕无忧了。
太平那里,她的画技,已经渐入正轨,以她的性子,学会了皮毛,估计就会知足了。
而李旦....
想想明崇俨干的蠢事儿,就来笑。
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是不安分的。
况且,现在自己还没有力量将他没有任何后遗症的搞死,且让他再蹦跶蹦跶吧。
一碗粥喝完,擦擦嘴,李贤就准备散着步去演武场。
明崇俨教授的本事,还是有一点用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