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子,跟抚摸丝袜长腿的绅士没什么两样。
看他还要再说什么,李贤伸手制止了他。
但从毛色来看,他就pass掉了那匹棕色有点发金的小马,太烧包。
除此以外,另外几匹马都挺顺眼的。
挑东西,李贤从来都是随缘挑选的,这主要是跟他的选择困难症有关。既然这些马都是从御马监精心挑选出来的,想来不会相差太多。
既然这样,与其精益求精,不如直接挑选看起来有眼缘的。
从左走到右面,再从右走到左,终于,李贤在一匹黑马面前停了下来。
小小的黑马居然也不害怕,见李贤伸出手,还把脑袋凑过来让他摸。
看了一眼黑马迎面骨上闪电一样的白色纹路,还有雪白的蹄子,李贤毫不犹豫道:“就它了。”
御马监见太子居然选了这匹马,赶紧拱手道:“太子殿下,您一定要选这匹马的话,请容微臣多言一句。这匹马虽然是汗血种,但是,它并不会汗血,不如,微臣再派人到西域找找,看能不能给您找一匹纯正的汗血马来?”
李贤撇撇嘴,从御马监仆役的手中接过缰绳,试着牵引小马走了两步,虽然才戒奶不久,但是它已经有很好的服从性了。
满意的点点头,李贤道:“就它了,别的,孤看不上眼。”
李治笑着走了出来,说:“既然太子喜欢这匹马,那就是它吧。王浩,你从御马监挑选出一个好的马夫,送到东宫来。”
“微臣遵旨。”
王浩不明白,为什么圣人会支持太子选这匹马,要知道在御马监的时候,他可是一口咬定太子会选第一匹马的啊。
虽然疑惑,但他还是没有多问,而是带着仆役离开了。
见李贤牵着马走到花坛边,亲自拔草喂马,李治忽然笑得更开心了。
在他看来,太子挑选了一匹自己最喜欢的马,比起挑选最好的马,更让他开心。
这样一来,将来的某一天....
李治阴冷而怜悯的的眼神一闪而逝,走到李贤身边嘱托道:“先皇教导过朕,一匹马想要让它通人心意,就得从小马开始,多加亲近。朕送你这匹马,将来某一天,可是要看成效的。”
李贤点点头,笑着说:“阿耶放心,儿臣有把握。”
“好了,朕回去了,你不必送朕了。”
李治满意的点点头,也就不打扰李贤喂马,而是吩咐姜暠,起驾回大明宫了。
一手牵着小马,目送着李治离开,再看到小马贪婪的吃草的样子,李贤不由自主的叹了一口气。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
李治送马的行为,实在是太可疑了。他是最着急培养自己的一个,干嘛还要送一匹马,让自己分心?
说到底....
看着小马,李贤伸手在它脖子上拍了拍,无奈道:“将来的某一天,我不清楚,是否能保你马命啊!不过你放心,若是你我真的逃不过这一劫,至少我会让你没有痛苦的离开。”
叹息一声,李贤看向李荇,吩咐道:“传令工匠,开始在宜春北苑建造房子吧,同时,在宜春北苑修建一处马棚。从明天开始,孤上午习武的时候,让马夫把这匹马也带到演武场来。”
李荇答应一声,虽然不忍心,但还是开口道:“殿下,您何不给这匹马起一个名字呢?”
“你看它迎面骨上的白色纹路,就叫闪电吧。”
说完,看了一眼天色,李贤亲自牵着马,任由它在花坛里啃食青草。
准备下去下令的李荇,看着太子喂马的一幕,忍不住叹息一声。此时此刻,他很是怜悯太子殿下。
当初太子李忠经历过,太子李弘也经历过,如今,又到了太子李贤。
所谓孤家寡人,皇帝注定要高处不胜寒,为了大唐的安稳,尤其是为了皇位的安稳,必要的时候,就得做到心狠才行。
心狠需要培养,之前是杀鸡杀羊,如今到了杀马,已经不是简单的杀马了,而是要亲手杀掉自己视如己出的宝贝。此时的太子殿下殊不知,自己对这匹马越是上心,将来动手的时候,就越是痛苦。
刚刚有好几次,他都忍不住提醒太子殿下了。可是,他不敢。说到底,大唐最恐怖的人,还是圣人啊。
再度叹息一声,他才离开演武场,去下令了。
喂了半个时辰的马,等到御马监的马夫前来报到,李贤就把闪电交给了他。
不去想将来会经历什么,李贤很清楚,自己虽然看透了皇帝的想法,但是也得按照他的剧本去走。至于将来那一天到来的时候,自己能不能救闪电一命,只能看自己的发挥了。
若是不能,自己的反抗也不会有效果,他敢肯定,就是自己下不了手,也会有人把刀子绑在自己的手上,控制着自己动手的。
皇家的变态教育,没有反抗可言。
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李贤就走到了书房里,遣退了所有人,独自一个人整理今天的所得。
驭民五术,是把危险消灭在萌芽之中。当然,从朝代更替了这么多次来看,这方法只能说是治标不治本,百姓可以被统治者变傻,但不是真的傻子。要是活不下去,谁还管你有没有威严,照样造你的反。
至于驭臣四术,还是有些道理的。尤其是施恩术、平衡术,更是需要仔细地研究。
而将两者合在一起,就能总结出帝王术的核心思想。
那就是....
无所不用其极,别管好办法坏手段,只要能把皇位坐稳了就行。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帝王术却是将除了自身以外的所有人,都当坏蛋来提防。
拿出笔,在纸张上写了“皇位”两个字,李贤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就这两个字,也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