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绫绢自昏迷中醒来,触目所及是一栋泛黄斑驳的小柴屋,以及一对脸皱得可以媲美咸菜干的老夫妇。
敝了?这里不是胭脂楼难道是知府衙门的大牢?
死没良心的姚承翰,居然真的把她关进来,还跟旁人关在一起,连间“套房”也不肯给。
“看什么看?”楚绫绢霍地从木板床上跳起,但随即感到头痛欲裂,身子晃了两下,又倒回床边。“啊!我的头。”
“你先别急着起来。”老婆婆道:“看情形你是受了严重的风寒,必须修养十余日方可复元。”语毕,端了一碗清粥递到她面前“寒舍没什么好东西可以招待你,姑且将这碗热粥喝了吧。”
寒舍?
原来这里不是牢房,也不是阴间地府,那么是什么地方?
楚绫绢心中打了一个寒颤,感觉才从她的四肢百骸中一一恢复过来。
“两位是”
“敝姓练,练习的练。”老伯伯腼腆地颔首微笑“这是内人。其是不好意思,没能帮你请个大夫来诊治,因为”他摸摸后脑勺,支吾了半天,终究沉默不语。
何须他多做解释,楚绫绢瞟了一眼那碗叫做“粥”却是清清如水的有如“米汤”便已了然于心。再举目张望,赫!这屋子除了四面木墙,就只能用“别无长物”几个字来形容。
这么穷,难怪没钱替她请大夫。
程桂子她们也真是的,把她藏在这里虽然隐密,但至少总得拿点钱给人家嘛,否则白吃白住的,教她这个神偷帮帮主的脸往哪里放?
“不要紧,你尽管去请大夫。”楚绫绢伸手往发竖上摸了又摸,咦?她的白金发簪呢?“呃两位有没有捡到我的头饰?”
练老伯回首看看他的老伴,两人均是一脸茫然。
“没有啊,三天前我们在关子口的山坡上发现你的时候,除了一条不值钱的链子,并没瞧见你头上戴有任何发饰。”
“是吗?”见他们态度十分诚恳,应该不至于撒谎才对。但关子口是什么地方?她又怎会昏倒在那里?“不是胭脂楼的人把我送到府上来?”
“胭脂楼?”嘿!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个烟花柳地。老婆婆五十几岁人了,脸面迅速涨红成紫酱色。“咱们这儿只有一家‘吟翠坊’,倒不曾看见任何人来过。”
“吟翠坊”?没听过,肯定是才刚成立的“小脚仔”酒楼。
楚绫绢心口暗沉,眉头更是纠成一团。“难道这儿不是杭州城?”
“是啊,是杭州,你要叫它临安也成。”
“既然是杭州城怎么会没有胭脂楼呢?它就盖在西湖湖畔,大门上写着一首苏小小的诗:‘妾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冷松柏下’看过吧?”
简直强人所难嘛?不用说他们没时闲游西湖,即使刚好路过也没那个胆子跑到妓院门口东张西望啊!
再说他们又不认识苏小小,岂会对她写的那首诗感兴趣?老婆婆能够知道城里有家“吟翠坊”已经很了不起了,谁还理胭脂楼。
完了,从他们的表情推断,胭脂楼十之八九是被姚承翰给拆了。
“好吧!”大不了东山再起,另筑炉灶,谁怕谁?“不管怎么说,总是谢谢两位救命之恩,这些天着实叨扰了,我想就此告别。”忍着阵阵断裂的头疼,楚绫绢蹒跚地走向门外。
“姑娘,请留步。”老伯伯忧心忡忡地拦住她“今晚秦相国的千金出阁,城里的大街小巷都宵了禁,你这一出去,很容易惹祸上身的。”
“秦相国?”不是赵员外吗?“哪个秦相国?”难道她昏睡三天三夜就已经改朝换代啦?
“就是那个,”老伯伯怒容暗现,切齿道:“大奸臣秦桧。”
“秦桧?明朝几时出了一个奸臣也叫秦桧的?”
她的问题马上引起一阵惊呼“姑娘果然病得不轻,把宋朝都记成明朝了。”
“什么?”楚绫绢硬生生地吓出了一身冷汗。“你是说咱们活在宋高宗时期,而不是”
“对啊!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
作古了,原来阴曹地府也有个叫“杭州”的地方。
楚绫绢瞟向两人,不禁愁肠百转“咱们被打到宋朝这一层,罪行应该不算太大吧!”
“啊?”老伯伯被问得一头雾水“我不明白姑娘的意思。”
“那我换个方式说好了。”反正来都来了,纵使是上刀山下油锅,起码得把目前的状况搞清楚。“地狱不是一共有十八层吗?咱们这算是第几层?”楚绫绢自信做过的好事比坏事多,经过一番加减乘除,她应该不至于被分发去接试漆刑才对。
“地狱?”老伯伯和老婆婆忍不住相视而笑。“咱们两者过的日子的确跟在地狱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我们还没领到投胎许可证。”说完又是噗哧一笑。
楚绫绢被他笑得有点不自在,如果这里不是地狱,那她好端端的,怎么会跑到宋朝来?
回畔凝向窗前,一抹残月正自如勾,冷冷幽幽地散发着晕黄的光芒;往近瞧,竹影幢幢,随风摇曳,追不尽的森然魅气,令人不寒而栗。
是了,只有鬼魂才会在三更半夜出现,他们一家是故意安慰她的。想着想着,不禁潸然泪下,嘿!表的眼泪也咸咸的!就不知道怕不怕痛?咬咬手指头看看“啊!好痛!怎么会?”她大叫一声,瞪着杏眼,曾向二老。
霎时间,三个人六只眼睛,转过来溜过去,各自将惶惑与错愕搅在一起。
“我没死?”
“老天爷保佑,没有。”
“你们也没死?”
“上苍作弄,还死不了。”
“但我们却活在宋朝而不是明朝?”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是吗?是命吗?
楚绫绢依悉彷佛记得那一夜她率领程桂子等人到赵员外家“作案”结果失风让姚捕头一掌击中天灵盖然后
若非姚捕头有妖术,就是就是她撞邪了。
不行,得出去探个究竟。
“你仍执意要出去?”老婆婆跟着走到门边。
“嗯,我去瞧瞧热闹。”秦桧嫁女儿,想必热闹得很。按楚绫绢多年的作案经验推测,越热闹的地方越多油水也越容易“下手”
“可是你的身子撑得住吗?”老婆婆十分尴尬地抿嘴道:“这些天刚好没米了,所以只喂你吃了些汤水,我”
“不要紧,我身子骨一向硬朗得很。”话声才落,肚腹马上抗议她言不由衷,叽哩咕噜地响彻云霄。还好,她的头已经不那么痛了,扭动扭动四肢,也都还堪使用。“两位暂且在家里等我的消息,我保证不出一刻钟一定带好吃的东西回来报答你们。”
老伯伯惨然一笑。“姑娘只管好好保重身子,至于我两老”谈话间,斗见泪光模糊了他的双眼,老婆婆也一样,全透着极度的、罕见的哀伤“我们苟活于世,诚属多余,又岂在乎吃或不吃?”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
楚绫绢疑惑地问:“莫非两位老人家遇着了什么伤心事?”
老伯伯长叹一声,只是摇头不语。
拜托,有话可不可以直说?再拖个一时半刻,她包准会饿死在这间小柴屋里。
楚绫绢磨蹭了半天不得要领,只好说道:“在下敝人我,既然承受了两位善心人士的救命之恩,自当苦心竭力泉涌以报。说吧,甭客气,任何疑难杂症,尽管说出来大伙研究研究,或许能想出了个周全的对策也说不定。”
老伯伯颓然失坐“人死不能复生,尚有何法可想?”
哟!挺严重的,居然已经闹出人命来啦!
楚绫绢一凛,忙追问:“谁?府上什么人让人杀了?”
“是”老婆婆未语泪先垂“是我那可怜的孩儿。”
“为什么?他作奸犯科,欠债不还,或是营私舞弊教人逮个正着?”除此之外,尚有何事需要赔上性命的?
老伯伯哀恸地摇摇头。“他只是因为娶了一名妻子,就惹来了杀身之祸。”
这可难办了,结婚生子对楚绫绢而言,仍旧停留在“望梅止渴”的阶段,至今尚无机会亲自体会,当然更难以想象他们的媳妇是用什么招数让他们的儿子跷瓣子的?
亏她闯荡了半个大江南北,竟是头一次碰到这么棘手的问题。
“你那个媳妇,是不是跟你儿子感情不太和睦?”
“他们两人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怎会感情不合呢?”
那暧哟!这俩位“老伙仔人”实在有够温吞的,什么话不一次讲清楚,非要楚绫绢问一句,他们才肯答一句,如此下去,问到天亮也问不完。
“既然他们那么恩爱,理当白首偕老才是,又为何夫妻反目呢?”
“姑娘误会了,”老伯伯道:“杀死犬子的不是我儿媳妇,是是”莫名地,他的神色变得惊恐,双手亦略微颤抖。
楚绫绢饶是冰雪聪明,也猜不出其中的原委。
“是是秦相国的长公子秦冲之。”
秦冲之是何方神圣?“他该不会无缘无故杀了你儿子?可不可以麻烦你将整件事情从头到尾,原原本本的说清楚?”
老伯伯蜡黄的双颊抽搐了一下,连咽数口唾沫,才沉声道来:“上个月十五,犬子正好将我儿媳妇娶进门,就在当天晚上,秦冲之率领一队士兵,碰巧路经寒舍,在外头吵嚷着讨水喝。我内人见天色已晚,好心请他入屋里歇息,孰料这个狗畜生!”
“老头子,当心祸从口出。”老婆婆似乎余悸犹存,忙出言制止他丈夫。
“怕什么?”老伯伯不提还不气,一提起来便怒不可遏“大不了咱们一道去见进儿,也省得在这儿苟延残存,惶惶以度日。”
“对对,不要怕。”楚绫绢担心他们再扯下去,她真的会饿得不省人事。“狗畜生算客气了,要我就叫他们狗杂种。”
杂种有比畜生难听吗?呃这个咱们暂时不予研究。
练老先生很满意她的反应,继续道:“这个狗杂种兄我儿媳妇长得有几分姿色,竟然意图染指。虽然犬子全力反抗,又哪里是他的对手?最后不但赔上了一条小命,连我儿媳妇也让他强行抢回相国府。”
“混帐东西!”楚绫绢忿然一掌击向桌面,没想到那桌子不知是材质太差,或是老旧腐朽,居然应声缺了一大块。
“女侠?!”练老先生见状,仓卒拉着他妻子双双跪下“求女侠为小老儿作主,替犬子报仇。”
“起来,起来,别折煞我。”楚绫绢的正义感向来特别发达,如今碰到这么违悖天理的事情,就算人家不求她,地也势必会同仇敌忾,义不容辞地蹚这淌浑水。
“告诉我,相国府在哪里i?”
“姑娘岂会不知道相国府在哪儿?”
“我”怎么解释呢?说她是不小心从石头缝里蹦出来,所以啥事都不明白?还是其实以告?算了?没人会相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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