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请我吃中午饭,美其名曰“高层餐会”而事实上,就是两份朝鲜冷面,汤里漂着的唯一一片牛肉边长小于三厘米。我问庄盛:“你到底是如何让老板就范的?”
“易如反掌。我就是说,我不打算在这儿干了。毕心慧,你得承认,如今‘合璧’的客户十有**是慕我这个金牌司仪的名而来,我要一走,‘合璧’不也就喝西北风了?”庄盛挑着一筷子面说得神乎其神。
“好歹你也是‘合璧’栽培出来的。”
“这是两码事。再说了,这两年我一直不接外活儿,说破大天我也不松口,这也算是对他们仁至义尽了。再再说了,‘合璧’在他们手上,也不会再有什么发展了,不如我接手,更上层楼。”
“冷血。”我下了结论。
孔浩回国了,我破天荒地去了机场。似乎我从来没去接过他的机,毕竟他就算是沾国家领导人的光也好,次次出行都有专车接送。孔浩乘坐的航班提前抵达,以至于他先我一步到了接机口。我朝他挥手,然后如顶着枪林弹雨般穿过茫茫人海去到了他的面前。孔浩抱我时,手臂更像是箍紧了我,紧得我双脚几乎离地。
“真想你。”孔浩将这三个字演绎得饱含深情,感人肺腑。
“我也想你。”我伸手勾住孔浩的脖子“不如我们私奔吧,马上就走,反正我们人也在机场了。”
第四十四话:可怜
我叫了庄盛和马喜喜来做苦力,到了说好的晚八时,庄盛来了,马喜喜却仍不见人影。这是庄盛首次登我的门:“毕心慧,原来你就是传说中金屋藏娇的那个娇啊,这孔某人的实力同样不容小觑啊。我说你怎么死活放不下他,要换了我,我也放不下这房子啊。”然后我首次对庄盛动了肝火,我一只手就将茶几整个掀翻:“放屁,这房子跟我和他孔某人的感情相比,还不如个屁。”
庄盛怂了,眼神儿跟小鸡似的:“那你干吗劈腿,干吗还搬走?”
“就算我劈腿,也是因为他先劈了。”我一脚踹向茶几,令它整个扣在了地面上。
庄盛反过来将我当作小鸡,一下一下摸我的头:“可怜,可怜啊。”
马喜喜到了,且还是挽着王墨一并到了。王墨语重心长:“毕心慧,何必把事情闹这么大?有什么误会把话说开了不就行了?犯不着搬家。”马喜喜帮腔:“是啊是啊,王墨说得有理。”
我瞪了一眼马喜喜:“帮我找房子时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我记得你说寄人篱下,低人一等。”
王墨和马喜喜把“误会”说开了,马喜喜这么一个前怕刀后怕火且更怕花冤枉钱的人,花了银子换回了一身油烟味,这等举动不仅换回了王墨的信任,捎带着还赢得了他的感动。王墨在品尝马喜喜的**作农家小炒肉时热泪盈眶,不是因为太辣,而全然是因为感动。那场面完美无瑕,可惜本质却是假的。王墨此时认为的真的,不幸却全是假的。
庄盛对我窃窃私语:“马喜喜才是劈腿界的高手吧?”
“她不可救药了。实话跟你说,我那套把男人当衣服的理论,实际上是她的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