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期以来,各地大兴土木,什么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兴城区、商业特区,不一而足,仿佛一夜之间,各种新建楼堂馆所纷纷拔地而起,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表面看城市规模扩大,经济繁荣发展,城镇化水平提升,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理应可喜可贺。但有一个现象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特别警惕,这就是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纷纷在耕地上面动脑筋、做文章,商业大亨、金融部门纷纷把资金投向耕地,建筑大王、社会富豪纷纷在耕地上兴建楼堂馆所。一时间,大量的耕地被开发、占用、分割、蚕食,耕地资源已变得越来越有限,“耕地”已无法承受“建筑”之重。而随之带来的便是土地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人类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脆弱与无奈。
土地是根,耕地是金,我们无论怎样推进城镇化,都不能以大量占用耕地为前提;无论怎样建设现代化,都不允许以耕地的减少、污染与破坏为代价。任何开发开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规模集约经营等等“思想解放”、发展经济的举措,都不能成为耕地面积减少的理由。如果失掉了耕地,农民就等于失掉了命根子,军队就等于失掉了粮囤子,国家就等于失去了发展基础、经济命脉和可再生资源,百姓就失去了自然的庇护和赖以生存的家园。
过去我们总以中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为荣耀,总是在说用占世界7℅的土地养活占世界21℅的人口为骄傲,但是恰恰被一种表面的繁华蒙蔽了双眼,被一种情绪化的胜利膨胀了理性思维。实际上我国的人均耕地资源异常匮乏,虽然我国耕地面积在世界上排名第四,仅次于美国、俄罗斯和印度,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平均到每个人的头上,拥有耕地只有1。3亩,还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儿,人均耕地面积排在世界上193个国家的126位以后,目前我国已有664个市县的人均耕地在联合国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的警戒线以下。我国的耕地面积已经下降到18亿亩,而美国耕地面积30多亿亩,人均耕地10。5亩是我国人均耕地1。3亩的8倍多。再看看加拿大,人均耕地是我们的18倍,印度是我们的20倍。如果再不及时遏制住对耕地的开发滥用,耕地面积继续下降的趋势更加告急,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我国人口多,家庭数量也多,过去我国的家庭结构都是三世乃至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而现在则是三口之家居多的独立小家庭。虽然单个家庭人口越来越少,但房子却越住越大,甚至出现一个家庭拥有几套房产,前段时间媒体曝光的“房叔”、“房婶”、“房姐”并非个案。他们不仅居住地、工作地有房,而且非工作地、居住地也有房,不但北方有房、南方亦有房。这些“房主”就像候鸟一样,随着不同季节,在全国各地的“窝”栖居,这不能不说是导致耕地被大量“占用”的另个原因。
1924年孙中山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1928年毛泽东制定了井岗山土地法,1933年宣布土地归农民私有,完成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使其成为最得人心、最革命的政治纲领,也是中国革命胜利的基础。尽管后来走人民公社和合作化的道路,土地归集体所有,但耕地减少的趋势并不大。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人按下手印,搞起“包产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广大农村推广开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是我国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同时也对耕地保护起到了一定作用。而今天我们耳闻目睹的耕地占用现象之严重,令人骇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居安思危,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制止对耕地的开发滥用,只看眼前利益,图享一时繁华,随意改变耕地用途,让农民失去耕地,也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须知只有“耕者有其田”才能民心稳,民心稳才能事业兴,事业兴才能国家强。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控制开发强度,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强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无疑对耕地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和监管。那么就从停止在耕地上的一切建筑做起,守住已经落后于世界仅有18亿亩的耕地红线,让耕地上的“钢筋水泥森林”一去不返。我们不仅要给后世留下蓝天、青山、绿水,更要给子孙留下足够良田。
(2013年5月7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