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果遇到倒霉事,喝口凉水都塞牙。这不,前不久得了一场病,住进医院,虽然用单位的支票交了住院押金,可自己还是垫付了数千元。盼望着医药费单据早日从医保局审核下来,以缓解一下经济上的压力,可等单据拿回来到财务科报销,一算帐,自己垫付的几千元不但没有分毫返还,相反,还欠了一屁股债。这也就罢了,谁让咱赶上医疗改革的呢?比起那些不景气单位的下岗职工来咱还算是幸运的呢,知足吧!
当我无聊地翻看着医保局返还的医药费清单(清单上都说明不予报销费用的原因)时,发现其中一项“单据无公章”扣除金额让我莫名其妙。我马上查找医药费单据,果然,有一张“治疗费”的收据上没有加盖医院的公章。这分明是医院收费人员的工作失误,却又害得我“雪上加霜”我真想拿着这无公章的收费单据去医院“理论理论”找回公道。当我正在那里“运气时”不知是谁冒出了一句:当时你自己怎么没有发现呢?难道你就没有责任吗?听了这话,我顿时象被拔掉气门芯似的轮胎撒了气。是呀,由于医院的某些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致使我的经济遭受到不该有的损失,医院是应该负责任的。但是,我自己就没有责任吗?如果当时自己及时发现问题不也可以及时纠正错误吗?
由此,我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任何事物都有着其双重性。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多重责任,如果只一味地把责任推向对方,自己不愿意承担责任,那么,至少可以说这个人是一个不具有强列责任感的人,也不可能把他要做的事情完全做好(当然不能否认对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不管什么时候,不论什么事情,我们都要站在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心态去分析看待问题,凡事多为对方考虑。做事情要尽量做到尽善尽美,一旦出现问题不要推委,要勇于承担责任。只有这样你的责任心才会逐渐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