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迅速地纷纷爬起来打起了饭碗保卫战,冲上去又被放到滚走,再起来冲上去,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如此循环直到出了潘李家乐棚子,沿途倒是成了一道风景线。
杨喜收拾这种人还是很富于经验的,从下了神女山收拾偷驴的开始,技术手段越发的纯属,拿捏人心也越发的有分寸。所以把胖子拖到棚子背后的黑巷子里,连同跟着的狗腿子并那几个远远观望不敢靠前的狐朋狗友。那几个狐朋狗友显然观望的距离不够远,被杨喜略施小计就一起赶进了巷子里,然后就是杀猪般的嚎叫持续了一盏茶的功夫。
等杨喜掸掸袍子上不存在的灰尘,一步三摇地迈着方步出了黑巷子,别人还好说,一眼看见担心地在棚子门口观望的那个清秀的小伙计,正一脸焦急的向黑巷子的方向张望。
杨喜看这小伙计倒是挺顺眼,在小伙计惊讶并如释重负的目光中,走上前去,和颜悦色地道:“告诉你清韵姐姐,本公子今日还有事情,让她记得承诺,改日定然来拜访,还望她不要食言。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此时杨喜浑身上下可不是刚刚那一般人眼里的穷酸相了,而是淡定优雅,从容不迫,举手投足充满了一种超凡脱俗甚至俯视凡尘的味道,让人没法拒绝。
小伙计有些结结巴巴地道:“我我小子子叫叫叫虎子”
难怪刚刚敢冒虎气,果然其来有自。
杨喜笑着伸手拍了拍虎子的肩膀:“好,虎子,你很好,男人么,就该有些骨气,我记住你了哈哈哈。”
不过这小家伙长的模样儿,倒是跟虎字一点儿边不靠,气质倒是有几分胖兔子的影儿呵呵呵。
杨喜心情愉悦地打道回府,可躺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既然失眠,那没事儿就清算吧,第一个要找的就是庞煜那小子,得问问他是何居心,这要是换个一般的大门不怎么出二门不怎么迈的姑娘,岂不是要辗转反侧吃不香睡不好了,小纨绔这事儿做得,太不入流!
还有自己算了,自己就这德行。还是包容一下自己个儿吧,以后要自勉。
至于受害者罗大官人甚至金镶红叶他们,得空倒是可以跟红叶接触接触,这女人倒是很有意思,貌似活的比表面清高的清韵滋润多了,也从容多了。
对了,弄点儿花草送她吧,这事儿弄的,怪不好意思的。
最对不起的就是罗大官人了。唉,冲动是魔鬼,魔鬼啊魔鬼,你咋也跟着穿越来了涅?
杨喜越想越睡不着,索性披起衣服起身,听听梆子声,已经五更天了,还行,不算太早,点亮灯烛,轻手轻脚的也不惊动别人。
拿了笔墨来到屋子中间的桌子旁边,摊开一张有花纹和香味儿的信笺,提笔在抬头上写道:“亲爱的罗大官人你好。”
想想不对,这开头有些后现代了囧,可要是按照给三位婆婆的写信方式,也凸显不出来两人的****关系不是,现在这一点可是很重要的。
“罗六哥钧鉴。”也不行,显得生硬不亲切,再说,他也不是自己长辈不是。
终于在杨喜揉掉了n团纸之后,开头敲定了:“六哥爱鉴。”--|||,虽然有些甜嗖嗖的起鸡皮,但是貌似一般的情书还真是这个称呼,虽然她没见过这个时代的情书真身,但是在一本书上貌似看过。
万事开头难,既然开了头,下面的就好办了,爱鉴俩字,基本上定下了基调。
于是杨喜调动了所有的两辈子的脑细胞,开始写情书。貌似两辈子加起来,也头一次写情书,还是封**女情书,不容易,想想前世真是可怜,这么折磨人的伙计,居然木有做过,人生的经历太苍白了。
所有这次坚定地不能留下遗憾。
杨喜肚里的墨水不多,但是大致的知道这信该如何去写,不就是表达自己对罗大官人的孺慕之情现在已经如滔滔江水不可断绝,一个不小心就会泛滥成灾肆虐千里造成天灾**了么。
可她显然有些想的简单了,虽然不擅长写情书,但是拍马屁倒是很擅长。
而溜须拍马的至高境界,就是量体裁衣量身定做,于无声处听马屁。让人不知不觉中,中了你的马屁,然后飘飘然引你为知己,你就是人家的伯牙子期,想不承认人家跟你急!说你清高看不起他--|||
杨喜一点儿也不清高,反而俗气的很,所以,低俗的阿谀奉承坚决要制止。尤其还是给罗六哥的情书,除了要感情真挚动人发自肺腑,还要拍出水平拍出情义拍到罗六哥的心坎儿里去。让他觉得,这世上就自己是他的红颜知己,别人都不理解他,得一个就足矣。
于是,杨喜对着信笺的抬头,瞪了半天眼睛,打了半天腹稿,才把大纲确定下来。
这信非比寻常,对她可能是两人关系史上里程碑式的意义,如果写的没有文化了,这红颜知己显然在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罗大官人眼里,就失了几分颜色。
多少历史上有名的男人的红颜知己们,都是琴棋书画无不精通的**楼女子啊。
杨喜感觉自己当初参加高考中考都没这么费心思,捏着毛笔,不知怎么,还蹭了一嘴巴一鼻子墨汁,她自己还不知道,拧着眉头开始打草稿。
当然,鉴于自己确实墨水不多(喝了再多到肚里也只是等着被消化成残渣的份儿了),杨喜还拿出一本诗集摊开在手边,以备不时之需。
反正这时代也木有徐志摩,但是前朝不是曾经有过李商隐么。
而杨喜十分清楚地感觉到,华丽的辞藻不过是点缀,一切尘埃落定,要用自己一颗真挚的心去书写,人生的另一页。
未来,本来就应该是美好的,路上的风景更加不能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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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更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