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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镛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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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脑细胞,连最聪明的爱因斯坦也不过用了百分之四,就算镛历的脑子烧坏了百分之九十,只要开发剩下的百分之十也足够用了。”

    “什么意思?”

    要是阿朔在,他肯定要问谁是爱因斯坦,什么叫做脑细胞,幸好,镛贯没他那么啰嗦。

    “人的大脑有无限可能,我就见过一个在两岁时把脑子摔坏的娃儿,爹娘不放弃,花了更多的心血来教育她。知道吗?她在六岁的时候就能读得懂十二岁孩子念的书。”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何必诓你?千万不要太早放弃镛历,他只不过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时间。”

    “我懂了。”他点头,想了一下。“上回很抱歉,我并不知道九哥会那样子待你,不过我猜,九哥是心仪你的。”

    是喔,宫里宫外全都知道他喜欢我,连皇帝皇后都默许镛晋的霸道。很多时候,我有种错觉,比起阿朔,皇后娘娘对镛晋更看重。

    没道理的,镛晋处处不如阿朔,更不像阿朔立下许多战功,只是个未长大的小毛头。难道因为阿朔受伤,她便放弃阿朔,把重心投资在镛晋身上,全力扶植他当上太子,以便日后成为皇太后?

    若真是这样,未免可怕,难怪人人说,最是无情帝王家。

    可怜的阿朔,就这样被亲生母亲冷落,这样的家庭倒不如寻常百姓了,至少寻常百姓不会把孩子当成让自己攀向成功的阶梯。

    我笑着摇头。“那天的事,我全忘了。”

    “你忘,我可忘不了,我是第一个发现你与众不同的人。”

    “我又不是古董,第一个发现有奖品拿吗?”我笑着揶揄他。

    “有啊,奖品就是你”他发觉自己说得露骨了,闭上嘴,过了许久才接出下一句:“我很后悔,引了九哥去寻你。”

    如果他是阿朔,我会不客气把他骂一通,女人也是人,怎会是谁谁谁的奖品!?不过这段日子下来,我渐渐学会话留三分,真心与至诚,只能留给让自己安全的人。

    “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当朋友吗?”

    “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我对他释出善意。

    “很好,有空我会来看你。”他起身,往门外走去,走到门边时,回头瞅着我说:“你发明的圈叉游戏很有意思。”

    “马上会有更好玩的。”

    “拭目以待。”他冲着我一笑,离去。

    他是个脾气很好的男生,我想。

    “回姑娘,冰给四爷送去了。”这时,小禄子进屋回话。

    刚刚要不是十二爷在,我就亲自送了,偏他在,冰又是摆不得的东西,不然,我很想看看阿朔的表情。“他吃了没?”

    “犹豫了一下。”

    “你没告诉他,我们一堆人都吃了,好好的,没人中毒?”

    “说了,还说连十二爷都赞不绝口,四爷才敢品尝。”

    “后来咧,他怎么说、怎么说?”我像心急小猴,追着问下文。

    “要一字不漏说吗?”

    “要一字不漏说。”

    小禄子忍不住笑,清清喉咙,学阿朔口气讲话:“这古灵精怪的丫头,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弄吃的厉害,先是泡面后是思乐冰,她脑袋里还有多少东西?”

    小禄子是白清喉咙了,他拔尖的嗓音怎么学得来阿朔的醇厚?不过,他的表演让小喜、小寿子捧腹大笑起来。

    我挤挤眉毛,一手一个,拉住小寿子和小喜说:“走,咱们逛园子去。”

    “咱们才逛完回来,姑娘”

    我知道我们不就是在园里碰上镛历那群小孩才回来的,但待在这里,他那张嘴,很有能力盖得天花乱坠,才不给他机会。

    “姑娘,马上要用晚膳了。”小禄子一边追着我们走一边说。

    “只逛一会儿,耽误不了的。”

    “姑娘,您不是要去四爷那里讨公道吧?”小寿子迟疑问。

    讨公道?有没有讲错,阿朔说的字字句句皆真理,哪有公道可讨?

    我的确不像一般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不通,连弄个衣服都会带肉缝。跳舞,不会;唱歌,吓死人;煮饭,普普通通;作诗作词饶了我吧,我真有本事,就会去念中文系。

    我唯一成的,顶多是胆子比旁人大几分,敢对皇子们撂威胁。

    “姑娘,千万不要,即使四爷待您好,姑娘也不可失了分寸。”小喜拉住我的袖子,忧了眉头。

    自从上次挨板子事件之后,小喜倒是一心向着我了,时不时劝我,这不行做、那不行做,免得惹祸上身。

    事后,小福告诉我,我受伤那几日,小喜每日夜里都躲在被里哭泣,不断自责,万分懊恼。

    我很开心,小喜是个入宫不久的小宫女,不是多年淬炼、小媳妇熬出头的老宫女,否则收拢她,谈何容易。

    “放心、放心分寸全在这里呢。”我拍拍自己的胸口。“有小喜在,我一定不会再犯错了。”我勾起她的手臂,像好姊妹似地和她并肩而走。

    她松口气,跟着我往前走。

    我并不想去找阿朔,而是想去找找小禄子说的那幢鬼屋。

    前几日闲来无事,小禄子给我讲了段宫中传奇。他说穿过御花园,绕过紫信亭、风月亭,再走个百余尺,就会看到玉琼楼。几年前,那里曾经住了位和亲公主,名唤娇娃,听说她舞姿曼妙、容貌绝丽,很得当今皇上的喜爱。

    可娇娃公主在自己的国家早有了心爱的男子,因此嫁入汉宫之后,抑郁不乐,即便帝皇专宠,也换不回她的快乐。入宫未满一年,娇娃公主竟悬梁自尽,一缕香魂赴幽冥。

    从此,玉琼楼开始闹起鬼来,后来住进去的新嫔妃说,夜里常有女人同她争床,更有宫女在院子里看见已死的娇娃公主拿着小鼓在跳舞,到后来越闹越凶,谣言传得沸沸嚷嚷,皇帝便下令封了玉琼楼。

    这是个悲剧,对我而言却是段浪漫唯美的爱情故事。一个为国家身不由己的公主,一场美丽却凄凉的爱情,是怎样的坚贞女子,愿为爱情付出性命?又是怎样的时代洪流,淹没了她的幸福。

    “姑娘,您想去哪里?”小喜拉住我的衣服问。

    “走走呗。”我才不说要去玉琼楼,不然,她和小寿子肯定死拖活拖都不让我去。

    走过好一段路,终于看见御花园,我们才刚踏进去,就看见好几名浓妆艳抹的女子在湖边说话。

    她们或立或坐,或弹琴或唱歌,或者咏诗背词,千娇百媚、风情万种,俨然是一幅教人赏心悦目的佳人春赏图。

    自曝其短不是个好主意,所以我没打算加入她们。拉着小喜,刻意绕过她们,我一心一意寻访娇娃公主的玉琼楼。

    可没想到,还是有人认出我了。

    “这不是章姑娘吗?”这一喊,让我移不开双腿。

    缓缓回身,挂上笑脸,我走近她们,福了福身。“公主、诸位小姐,幼沂有礼了。”

    “章姑娘在宫里住得可习惯?”

    问话的是芮仪公主,我见过她两次,她是六阿哥的姊妹,个性如何不知道,但人是极美丽的。

    她一龚绛朱银丝绣牡丹上衣,下面搭着桃红凤尾裙,发髻上插着一根白玉孔雀簪,耳旁饰着一朵新开的芙蓉花,衬得她面如皎月,眉似黛。

    “习惯,多谢公主关心。”

    “怎能不习惯?每个皇子都特喜欢她呢!”弱柳姑娘程小姐用帕子掩着嘴轻笑,声音格外清晰。

    “可不,谁能比章姑娘更讨好?出了事,皇兄、皇弟日日都往她那里跑。”芮仪公主道。

    这个时候,我懂了,就算芮仪公主性情好、脾气好,她也不会对我太好。

    “这可不就是淑妃娘娘指的狐媚子吗?男人见了,魂都给勾去一大半。”

    说话的女生和程姑娘站在一块儿,眉宇间有几分相似。我想起小福说过,程姑娘很有手腕,一晕把两个妹妹都给晕进宫里。

    转开眼,我看见一旁端坐着的李书凤,她不说话,望住我的眼里有几分哀怨、几抹愁结。

    那日她肯定知道我进了阿朔的怀恩宫,气恨我吗?换了我这种小心眼女人,肯定是要着恼的,可这是个男人为天的时代,再恼,当阿朔摆明对我好,她也不会傻得发表任何意见。

    见我不避讳地看着她,她别开头,视线不与我相接。

    “可她嚣张也没多久了。”芮仪公主将一把香木扇扇得挺勤,笑眼眯眯道。

    “怎么说?”

    “你们没听说吗?吐蕃派了使者来谈和亲,说是要把公主嫁给咱们权朔王爷,并请皇帝指派一名公主嫁过去。”

    阿朔?我又看了李书凤一眼,她早已转开头看向湖边,默默地不发一语。

    这个阿朔怎么就这么香啊?远近驰名,人人都想嫁。轻轻咬住下唇,我拧了眉目,不舒服刻在脸上。我就是没办法像李书凤,表现得云淡风轻,事不关己。

    都怪自个儿蠢,怎么就不挑一个没人喜欢的来爱,偏爱同人抢?胸口在收缩,苦苦的浆液漫了唇齿,我气自己,也同情起李书凤。

    “然后呢?”

    “吐蕃哪里是什么大国啊!听说那里的人,成天在马背上讨生活,讲好听点是全民皆兵,实说了,不过是一群在沙漠横行霸道的野蛮民族。父皇哪里舍得把女儿给嫁过去,我们可个个都是父皇捧在手心上的宝贝呢!”

    吐蕃我是知道的,阿朔提过,他们并不如芮仪公主说得那般不堪。

    这任的可汗骁勇善战,领着铁马金戈收服了大漠各个部落,阿朔说,如不好好布局,他们早晚会是大周的心腹大患。阿朔又说,年逾五十的可汗,儿子几乎都在战场上死去,可他私心,不肯培植外姓人接位,这点将会随着他年纪渐长,成为国内危机。

    当时,我还嘲笑说:“那就不必担心啦,咱们的皇上生儿子生得比人家快、品质比人家优。”

    阿朔摇着头叨念道:“你什么时候才学得会说话分轻重?”

    这时,芮仪公主的声音把我分散的心思给拉回来。

    “于是父皇就决定从大臣家里挑一个姑娘封为公主远嫁。”

    “天呐,嫁到那么远的地方”

    “可不,都是些茹毛饮血的野人啊!”“嫁到那种地方,怎么活下去?”

    “可章大人一马当先喔,不,是忠心耿耿、一心为国、鞠躬尽瘁,自愿让女儿远嫁吐蕃,这让父皇感动万分。圣恩下,章大人的儿子职升三等,得了个将军当。”

    章大人?苦笑,不是才把我送进宫,怎地又改变主意,要让我去和番?一个女儿就值三等晋封?

    芮仪公主一面说一面笑,尤其她那尖酸刻薄的“忠心耿耿、一心为国、鞠躬尽瘁”惹得大伙儿纷纷抿唇笑,连不加入战局的李书凤也浮上一朵顺心微笑。

    总是女人为难女人呀!何必?见人苦,怎知那苦不会轮到自己头上?我不说话,见着她们一人一句,句句刻薄。

    “恭喜啊,章姑娘马上就要变成公主,成了吐蕃国的皇妃啦!”

    “这好差事儿,可不是人人有的,若非章姑娘天生聪慧、才艺高,哪挣得到?”

    忍耐,我对自己说。忍字头上一把刀,为人不忍祸自招,能忍得住片时刀,过后方知忍为高。忍住呐我的十指握成拳,掐得紧了,掐进肉里疼入心。

    “章姑娘一心想当凤凰,这可不顺了姑娘的意?”

    “要不找个好日子,咱们姊妹先替姑娘饯行,恭贺她找到好郎君。”此起彼落的笑声,笑得我满脸通红。

    忍呐,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低着头,不让脸上的愤慨现形。

    “姑娘成了皇妃,可得加把劲儿,为吐蕃王生几个皇子,那位儿,不就一路升上去了?”

    “就怕啊,吐蕃王年纪大了,力不从心。”

    “倘若生了群野人,全身毛茸茸的,会不会分不清谁是谁?”

    这就是进退有度、言语有节、知书达礼的名门闺秀?下回,谁再说这种话,我肯定要好好驳驳。

    接下来,她们又说了什么,我是半分都没听进去了。

    我只是站着等她们把话说完,脸上带着淡淡笑意,假装她们的话伤不了我。是啊,便是心被刺得血淋淋,也要装出不在意,这是我的骄傲、我不容许让人践踏的自尊心。

    小禄子教过我,芮仪公主心眼最狭窄,得罪了她,往后别想有好日子过,她有千百种法子,整得人鸡飞狗跳。所以不能气、不能怨,诸事吞忍。不是才说过吗?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低眉苦笑,倘若几个月前我就有这等工夫,哪会一口气招来那么多皇子,惹得满身腥膻?

    眼光扫过,我发现坐在湖边的女子始终无意加入战局,她穿着一身玉兰色锦缎宫装,手抓着一枝柳枝,有意无意地拨弄着湖水。

    好几次,她的眼光也有意无意地扫向我,她五官柔和,如三月江南,让人望之舒心,可我从她眼中看见因久居深宫而练就的坚强沉稳。

    事隔一年之后,我才晓得,她就是穆可楠。

    不知又过了多久,小喜扯扯我的袖子,我抬眉,才发现公主和千金帮全走光了。

    “姑娘”

    “没事,我们回去。”我勉强说道,转身,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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