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长篇小说人寰,是以一个中国女性对美国心理医生的自述为形式的。小说的语言便是虚拟的英文;也就是说,是外国人讲的断裂英文。在故事开始,我借女主人公之口说道:“英文使我鲁莽。讲英文的我是一个不同的人;可以使我放肆。不精确的表达给我掩护。另一种语言含有我的另一个人格,使我似是而非,因而不再有不可启齿的事。”
这些话是我从自己在美国的十二年生活中得到的真实体验。一九九六年年底,我在一位心理医生的诊所就诊,为近乎要了我性命的失眠症,亦为体验西方心理治疗方式。自从我接触了弗洛伊德和容格的心理著作,就对他们创立的“倾诉(talkout)”疗法非常好奇,尤其是弗洛伊德的催眠术。据说催眠术能打开人心里最深的秘密,一些被忘却的童年经历,都会在催眠术中复苏。于是我便开始了“倾诉”疗法,每星期一次,每次一小时。诊费很昂贵,每小时九十元美金。正是在那间又小又封闭的诊室,我发现英文中藏着另一种自我。它是年轻的、直率的,因为它就有十来岁。任何一种语言都能产生一种文化、一种气质,英文对于我,也是同样的。我在倾诉时,发现自己有着美国式的直接,中文给我的含蓄和成熟,此时全不存在了。说英文的我要外向许多,带一些孩子气的虛张声势,对别人的反应也有点大惊小怪的。并且,我相信十来岁的英文给我一副认其的神态,亦给我急于信赖别人的眼神。相比之下,说中文的我是老谋深算的,是易于怀疑一切,甚至带几分玩世不恭。
这个发现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反思一下,我意识到在许多场合下,一旦碰到难以启齿的话,我就改口讲英文。似乎讲了别人的语言,我就不必负完全责任了。我就可以没轻没重、没深没浅了。有时我在英文小说里读到一句别致的话,多半是一句粗话或刻薄话,我就试着用在我和我丈夫的对话里。我特别喜欢看他的意外神色,要么是被激怒,要么是给逗得捧腹大笑。他说有趣就有趣在我清白无辜的表情,吐出每个字眼都像没事人似的,给予每个词汇平等待遇。十二年来,我其实是倚仗十来岁的年轻英文,占了一些便宜,讨了一些宽恕——一看我这人如此出言不逊,人们想,算了吧,不和她一般见识,她又不是土生土长的。
在学校的时候,我们文学写作系的学生都得在课堂上即席写作,也必须在下课前朗读彼此的作品。我的同学们发现我对许多污秽词汇是陌生的,有时只是按字母拼音把它们念出来,并不完全了解它们的词意。因此我在念正常词句和污秽词句时,完全是一种态度:认真、不加区别、毫无歧视的。这就形成了一种怪诞效果:无论怎样色情的描写,到我嘴里,一律是公事公办地给念出来。好比一个人平调、古板地报告一桩天大的胡闹。每次我念到最精彩(也就是最荤)段落,课堂上已笑倒了一片。此后,这些美国同学们串通起来,有心把那些荤段子留给我念。一些教科书也很荤,比如亨利米勒的小说,充满荤话,给我板着面孔,背“三字经”似的一念,变得滑稽至极。我有时给他们笑得念不下去了,问什么把他们逗成这样。他们回答:“因为那些脏字不属于你,是借你的嘴出来的,所以那些字眼的邪性和你口齿的无邪形成强烈矛盾。”
美国年轻作家中流行写粗话。写粗话似乎使小说生动、酷。一些煽情的、多愁善感的描写使人难为情,因为西方的审美观反感情感油腻,提倡低调和控制。我跟一位英国作家聊过什么样的小说语言是高级的。他说:“我不能告诉你什么叫高级,但我可以马上告诉你什么是低级。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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