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如果一种错误的行为缺乏相应的“结果”去惩罚、教育,无论是因为执法过程的疏忽或是法律本身的局限性等,最终都会导致人们无法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在之后屡碰禁区。
深夜时分,天地观的各个账号再次发言:“道德是人性的底线,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挑战社会底线的行为,法律有必要亮明态度,发挥法律在保卫社会秩序中的职能。用法律挽回人性,这是道德层面的悲哀,但至少会有无数同样深受困扰的厌世者获得救赎,不是吗?”
末尾处,天地观圈上了道门协会、央视、文化教育总局、日报等重量级的存在。
“在刑法理论中,明确提出了‘教唆’这个概念,倘若观众怂恿有自杀意向的人,往往只是强化自杀者的决意,很难能认定为犯罪。但是,如果自杀者属于缺乏认知能力的精神病人,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那位少女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数次尝试自杀未遂,精神状态明显有别于常人,是以,警方完全有理由做出行政拘留的决定!”一位法律工作者出声道。
“针对这种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希望当地警方做出相应的举措。法律的实施具有风向标意义,关乎未来对类似事件的处理,逝去者已经无法挽救,但那些潜在的受害者却可以避免!以此次的悲剧为起点,为了将来不再重蹈覆辙,还请严肃处理!”一位社会专家呼吁道。
“两起事件,皆是由学校引起。校园暴力、教职工乱象,这些事件举证难、调查难、定罪难,最后往往不了了之。不过这并非不作为的借口,难道还要坐视更多的无辜学生受到创伤,甚至因此出现遇害者?作为一名学生家长,我恳请相关部门从制度层面加以保障,每一个孩子都是自家的天使,他们应该在象牙塔内健康茁壮地成长!”一位家长发自肺腑地说道。
“打下这行字的时候,我的内心充满了忏悔和罪过。我就是当时在场的围观者,也是你们口中的‘键盘侠’。听着别人在那里起哄,我觉得挺有意思便跟着喊了两句,以为这根本就不算什么。然而,当我亲眼看到楼上有人跳下时,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行为是多么得畜生不如!哪怕法律不会惩罚,我也无法摆脱来自内心的谴责,这份罪过将伴随我的一生,让我无数次被噩梦惊醒,这是我所应该背负的代价,同时也是对自己尚存的一丝良知的警示。”一位网友无比愧疚地留言道。
“人生并非想象中的美好,每个人总会遇到难以承受的挫折与痛苦。这种时候,周围的环境应该给予包容和关怀。人是群居动物,没有一个人是一座孤岛,人类正是靠着彼此扶持这才存活繁衍至今。一个人迈不过去的坎,有其他人的帮助,没准就能铺平前进的道路。对于那些迷惘受挫的年轻人,我只想说:不要急,慢慢来,明天不一定会比今天好,但只要活着,总会有办法的!”一位鸡汤博主真诚地回复道。
无数人留言评论,并集体圈了那几个重量级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