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畔咔哒了一声,车门一开一合,肩膀上被人捏了一下,不轻不重的力道袭来之后,我已经重新站在了马路上。
等回过神来,那辆悍马早已绝尘而去。
甚至我还没来得及看清它的车牌,连一个数字都没看到。
刚刚发生的一切如夜风无痕。
可是,我却记住了他。
或许,我的心跳也记住了他。
限量版先生你好。
限量版先生拜拜。
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完这两句话,然后转身,在浓黑的夜里抱紧手臂朝我的小公寓走去。
小公寓地处城北,不新不旧,偶尔断水断电,周遭龙蛇混杂。
我刚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就住在这里,三年的时间,住久了也就懒得再搬。
就连楼下路边摊老板那张油光满面酒糟鼻的脸,我也越看越习惯了。
我站在摊子前面,掏钱递过去,“给我一份鱼香肉丝”
老板跟黄牛喝水一样哼哼了两声,说话都带着一股油烟味,“只有鱼,还有肉,没有鱼香肉丝了。”
我:“”
生活苛待你的时候就会像现在这样,大鱼大肉都可以给你,就是不肯给你想要的鱼香肉丝。
最后我只能拎着一份红烧鱼饭和一份红烧肉饭上楼。
一份给我自己,一份给我的室友兼闺蜜,夏恬恬。
一年前我在下班的路上遇到,不对,准确地说,应该是捡到了夏恬恬。
当时她很狼狈,一身的白裙裹了泥巴,可怜兮兮地跟在我的身后,跟小流浪狗一样窝在我家的沙发上,等着我给她饭吃,给她水喝。
刚开始我不愿意和她合租,因为这样的女人一看就是正经人,跟我肯定不合拍。
谁知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跟古代的大家闺秀似的,说话也是细声细气,我见犹怜。
最后她还拿出了一张银行卡,不限额度随我支配生活费用。
这样的金主比我遇到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安全无毒无副作用,我没有再拒绝她的理由。
所以夏恬恬就这么住了下来。
我们从室友变成了闺蜜,迄今为止刚好一年的时间。
我拎着盒饭上楼,门就开了。
我看到了穿着睡衣的夏恬恬。
同样作为女人,我也不得不感叹一句,她真是干净。
长发软软地披在肩膀后,露出巴掌大的小脸,白色的睡衣只有她才能穿得跟小天使一样,眼睛澄澈得像秋天安静的湖面,半点杂质都没有。
让我想到了曾经的自己。
却也只是曾经,而已。
我把手里的盒饭递过去,“你今天又没出门?”
夏恬恬嗯了一声,欢快地弯腰帮我拿拖鞋,半句都没问我为什么晚归。
她从不多问,对我也全然信任。
这也是我为什么留下她住这里的原因之一。
“我自己来就好了,”我弯腰换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