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她的话做出感想,他挪出一把椅子摆到自己身边,示意她坐下。
程黎坐下,看着纸上生动素描,那是一个老太太的画像,慈祥笑容栩栩如生。
“她是我的房东,这个月我缴不出房租,她让我用图画做抵押。”
“她是个好人。”
“嗯,她的确是个好人。”晁宁同意,对这个亦师亦友的房东,他有无数感激。“从这里,你可以看出穷画家的悲哀。”他想起父亲的话,苦笑。
案亲料准了,料准画家养不活一家人,画家撑不起一份正常生活。
“曾经有人告诉过我,蒙马特又称作画家村,聚集从各地来的艺术家,未成名的、想成名的,他们在一把把小圆伞下替人们作画,怀抱着对绘画的崇高理想。他说,往往是未成名的画家才对艺术怀抱理想,等到功成名就,名气利益成了吗啡,吸引着艺术家创作人们喜欢的东西,理想逐渐变成空话。”
“画家的理想?”他曾经有过,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不回答,他持续手边工作。
程黎低头,把新写下的一行字递到他面前--
“他要我记得,不管画出来的东西是丑是美丽,画画本身就是幸福的事情。”偏头,她企图从他眼里寻找幸福感。
他回眸看她,叹一口气。“你说的是理想、是理论,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存在。”
“不会的,他告诉我,有阳光就有影子,有见光面就有背光面,也许眼前你在背光面,哪一天你找到见光面,会发现生命有趣的地方,多到你无法想象。”
“看来他对你说过不少话。”挑挑眉,一丝不自觉的挑衅出口。
“他对我说的话很少,但每句我都记得。”
“他对你很重要?”
“嗯,在遇见他之前,我的生命只有灰色,是他送给我许多颜色。”
“从此以后你不同了?”他的言语中居然含了几分醋意!?低头莞尔,晁宁取笑自己。
“对,他给的颜色教会我认识幸福。”微笑,风自她发梢吹过,她的金黄花田、她的夏日午后,一个大哥哥向她的生命挥舞魔棒。
落入回忆里,浅浅笑意噙在嘴角缝隙,闲逸情致浮在她脸庞,侧眼,晁宁看得痴了,换过画纸,他抓起笔,迅速在纸上勾勒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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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神,程黎在画纸上看见自己,不过寥寥数笔,他勾勒出她的神韵。
清灵双眼、小巧红唇,淡然的眼光里有着浅浅哀愁,那哀愁是与生俱来的,即使是微笑时候,忧愁仍存。
程黎没阻止他,细细看着自己在他笔下成形,他专心、她认真,就像那天午后,金黄阳光、金黄花田,金黄的春天里有她金黄色的回忆。
当他停下笔,换程黎提笔。“你把我画得太好。”
摇头,他不认为自己画得好。“我画不出你眼里的忧郁。”
“你看错了,我眼里有快意,没有忧郁。”她否认他的说法,过去一个半钟头里,她满心满眼全是愉悦欣喜。
“假设你承认我是画家,就必须连带承认,我有一双敏锐眼睛,我的观察入微,很少出错。”
他的食指欺上她的眼睛,她一瞬不瞬没回避。
“你的眼睛是淡褐色的。”他说。
程黎没反对。
“你的眼眶下面有淡淡的黑眼圈,昨天没睡好吗?”
摇头轻笑,在飞机上,很少人能睡好觉。
“你的五官让我感觉熟悉,彷佛我曾经见过你。”
许多人说他冷酷,说他不讲话时的表情让人害怕,但他乐意说话,在面对她时。
“我也觉得你面熟,我们见过吗?在台湾的时候?”
不是人人都读得懂手语,所以她练就一身写字好本领,写得又快又清晰。
“我想没有,如果有,我会记得你。”他笃定。
法国夏天,太阳九点才渐渐下山,晁宁看看手表,将近六点,他收拾画具,将程黎的画像交给她,第一份工作结束,接下来是另一个工作时段。
“我该付多少钱给你?”
她拉拉晁宁袖子,把笔记簿放在他视线前面。
“不用,是我自己想画的。”挟起画具,越过人群,他迅速往白教堂方向走。
她是该收下画纸,点头一声谢,结束这个观光景点,但是她不想,不想结束这个短暂交集,任性也好、冲动也行,程黎随着自己的心意,小跑步跟在他身后。
臂光客让一部部的游览车接走了,追人变得容易。她在下阶梯时追上他,拉住他的衣角,迫得他回头。
送给他一张灿烂笑颜,她的手紧拉住他的不放。
“你想做什么?”他皱眉,对他而言,和女孩子的交集,这样已算太多。
她做了个吃饭的手势。
“要请我吃饭?”他问。
“好吗?”她抓起他的手掌,在上面写字。
她的手指纤细皙白,几个轻抚,抚出他莫名悸动,隐隐地,心在胸膛鼓噪,他想抓住她的手,摊平,细看她的手心里藏了什么魔法。
深吸气,他克制自己,问她:“你住哪个饭店?”
“还没确定,不过,我的旅游手册上有一些便宜旅馆。”
她抽出包包里的旅游手册,来之前,她背过书,哪条街、哪条路,哪里有便宜旅馆,她一清二楚。
“你没有订饭店就一个人跑到法国?”
程黎点头,她不害怕的,从小到大,她的人生计画少得可怜,身为孤儿,没有父母亲人为她的将来做规画,她习惯且战且走,学法文、背街道图,是她为法国行做的唯一准备。
“你真大胆!”晁宁皱眉。
她和当年的自己相像,没周详准备,提起行李、买下机票便往欧洲行,下了飞机,对未来茫无头绪,接下来的摸索,连他这个大男人都觉得辛苦,何况是一个连话都不能说清楚的女人。
程黎耸耸肩,承认自己大胆,医院里的同事都念她,临行,还有人鼓吹她放弃计画,跟团旅行以保安全。
她一意孤行,请了假、领出全数积蓄,用一个“穷和尚富和尚”的故事,鼓励起自己不顾一切,她来了,在她的梦想国度里,展开旅游的第一天。
“你打算待多久?”他问。
“十几二十天,钱花完就回去。”她飞快在纸上写字。
她打算用最省钱的方法,让自己在法国多作停留。
“除了这里,你还有其他的目的地?”
“蒙马特是我唯一想驻足的地方。”
“你打算把十几天都耗在这里?”
程黎点头。
“在这里,你有朋友吗?”
她点点头,比出食指,指指晁宁。
“你对陌生人和朋友的分野在哪里?”他反问。
偏偏头,她想了一下,在纸上写下两个字--信任。
“我不懂你的意思。”
“我信任的人,即使只是一面之缘,我拿他当朋友看待;无法信任的人,即便天天相处,我坚持他是陌生人。”
“你用什么条件来决定你的信任度?”
和她“聊天”晁宁聊出兴趣。这种女人太特殊,特殊得他不想拂袖离去。
“第六感。”她“说”得理所当然。
“还真符合科学精神。”他嗤笑。
“第六感一直是我最忠实的好朋友。”
“除了第六感,你还有什么好朋友?直觉?想象?还是作梦?”
“取笑一个不擅长辩论的女人,你有失厚道。”
她的自嘲引发他的大笑,抚着肚子,他弯腰笑不停。
“好吧,为了我的有失厚道,我向你赔罪,我有一个沙发,如果愿意的话,你可以睡在沙发上面。”
他的提议同时吓着两个人。
他怀疑自己的动机,却无法反对这个提议,小小声音在心底低语,他要留住这个女人,别教两人错身而过。
碰到这种邀约,你怎么处理?聪明女性懂得防人,敏感女生会婉言拒绝,程黎既聪明又敏感,她不可能不懂这些,可是,她点头同意了。
为什么?他的眼神容易说服人?他的态度诚恳得让人难以拒绝?都没有,但她信任他,出自直觉。
“我很乐意睡在你的沙发,希望它够大。”
“以你的身材而言,它足够你翻身。好了,你的行李呢?”
他迅速将自己的行为解释为同情,当年他来到这里,若不是房东太太对他伸出手,他早已妥协,乖乖回去当他的总裁大人,所以眼前他的行为,属于高尚圣洁。
她指指自己背上那只收纳两件衬衫牛仔裤,和简单盥洗用具的包包。
“你就这样子来到法国?”无法置信,至少当年,他还有一件大行李。
点点头,在物资充足的世界里,她过惯简约生活,就是在台湾,她的房间也简单得可以。
“不行吗?我以为准备得够充分了。”她眉开眼笑。
“算了,我们先回去。”说着,他转身往前行。
他的脚很长,大大的步伐一跨,她得小跑步才追得上,所以她专心勤奋,紧紧跟随他的背影。
他很高,走在不高的法国人群中,他高出半个头。她一直想不透的熟悉感,在他询问她的旅馆时,程黎想清楚了,他有双和“大哥哥”一模一样的眼神,尤其在作画时。
世间有无数种职业,有人喜欢自己的工作,有人不喜欢,不管喜欢与否,多数的人以努力来换得三餐温饱,少数人将灵魂用在工作上。画家是这样的工作,他们卖技巧换得生存,再将生命投注于绘画之中。
对于这样的人,不管成功或失败,都该给予喝采,可惜,听得到掌声的艺术家太少,多数的艺术家总是默默地燃烧生命,做他们认为对的事情。
在他身后跟着,程黎有点累了。
然而越跟他,不安的心越见沉稳,眼睛看他、鼻子闻他,不说话的嘴巴喃喃地扯出别人听不到的话语。
这是安心,疯狂地对一个陌生男人的安心,她的下意识、直觉、第六感所有的“好朋友”都跳出来,为她不合理的安心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