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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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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室里并没有走出一个怪物。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

    棕色头发,浅色眼睛,中等身材,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穿一套深色西装、白衬衫、丝领带,他双眼长得太近,鼻子太大,并不英俊,但浑身有股说不出的高贵威仪,温文可亲,他一走出来,气氛马上缓和了下来。

    我说下去:“你们轰走奥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干了。”我站起来“再见。”

    那年轻男人走过来“马小姐?”他伸出手来。

    “是。”我答应:“史篾夫先生?”我与他握握手。

    “但是马小姐,你必需要与我们工作。”他的语气坚决但温和。

    我对他颇具好感,因此笑问:“可是我决定不做了。”

    “我们会除去奥哈拉,你请放心。”他流利地说:“升你坐那个位置,如何?”

    我缓缓说:“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马上说:“放你两个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来“先生,与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会详细考虑。”

    他微笑,他的脸给我一丝熟悉感,我犹疑了一刻,但他们外国人的面孔看起来完全一样。

    我说:“我先走一步,”我站起来“两位再见。”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开门,一边问:“马小姐,你可有开车来?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钟数。”他仍然和蔼温文地建议。

    我失笑“但我从来不与外国人吃茶。”

    他马上说:“不可以破例吗?”双手放在背后,彬彬有礼。

    我完全不晓得应该如何推辞他,只好耸耸肩“那么好吧,只喝一杯茶。”

    他莞尔,非常有度量的样子。

    我心中不禁有气,洋人见得多,相信我,外国小子的尾巴动一动,我便知道他们的脑袋想些什么,但是这一个,这一个却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里,阿嬷替我们倒来了茶。我俩静静的坐在那里。

    他有重要的话要说,我知道,我觉察得到。

    什么话?我并不认识他。

    他开口,头一句话竟是:“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语气是那么具感情够诚恳,以致我没来得及出言讽刺他。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感觉你象上帝派下来的天使。”他丝毫不带夸张说出这样夸张的话。

    我缓缓说:“史篾夫先生,我们从未见过面。”

    “不,我们见过面。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国湖区的事。”

    “我在湖区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记得,我没有见过你,我的记性极好,不可能忘记一张面孔。”

    “当时发生了一宗意外记得吗?”

    我陡然站起来。

    意外、湖区、爆炸、一艘游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惊喜。

    “我是那个伤者,”他再度伸出手来“占姆士史篾夫。”

    我由衷的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复了吗?”我上下打量着他。

    “谢谢你救命之恩。”他低声而热情的说。

    “我可没有救你。”我笑说:“你自己游过来抓住码头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跃下水来托住我的头,只要吸进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点激动说。

    “任何人都会那么做,别放在心中。”我说着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说:“我特地来谢你的。”

    我斜眼看着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团困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别胡说,香港有几百万人,快老老实实说,你如何把我查出来。”

    他笑着退后一步,也还击我一拳“宝琳,你象个男生。”

    我坐下来“所以你出力挽留我在你的机构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该死的奥哈拉遭了殃,原来我出路遇见了贵人。”

    “你会留下来的,是不是?”

    “不会,”我摇摇头“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关系,他们早应升我职。”

    他轻轻叹口气。

    我说:“占姆士,你是一个神秘的角色,但我想问太多的问题是不礼貌的。”譬如说那只“莉莉白”号为何爆炸,他如何晓得我已回到香港,并且会得来到公司等我出现等等。

    “我只想再见你一次,”他坦率地说:“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来拉我,我只当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词太浮夸,情操太古老,都过时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个普通的白领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现在还失业了。”

    他仍然笑。

    我看着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处见过你,或许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没有想过去咨询整形医生?”我开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斗胆的女郎,竟批评我的鼻子。”他半恼怒地说。

    我假装大吃一惊“对不起,先生,我一时无意得罪你了”

    他静下来凝视我“天呀,你是这么调皮的一个女郎。”

    我浩叹一声,伸伸腰“占姆士,见到你真好,但我还是决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长达数页的电报,让我男朋友回来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个住云德米尔湖的家伙?”他懊恼地问。

    “慢一慢,你仿佛什么都知道呢。”我指着他的鼻子。

    “你在湖区卡美尔警局作的供,起码有十个警员听见。”他笑说。

    我颓然,拍一拍大腿“啊是。”还以为抓到他小辫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来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跟他说。

    他坐在会议桌子一角,摊摊手问:“我不能约你去吃饭吗?今夜你没空?”

    “我不喜与洋人上街。”我拒绝说。

    “思想开放点,”看不出他也顶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开门,又转头说:“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风耳”

    他在我身后怪叫“招风耳,她现在又讽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见南施。

    她拉住我“听说你坚决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刚知道,消息传得真快。”

    “死相。”她说:“老板赔了奥哈拉六个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没有听说咱们董事中有一个占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闭上眼睛,象电脑在计数寻找资料,然后睁开眼睛说:“没有。”

    “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大鼻子招风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象个假名字。”我咕哝。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还理那么多干什么?我替你查了告诉你。”

    我推她一下“你听见我不做了,仿佛很高兴呵。”

    她坦白地说:“自然,少一个劲敌,你跑得那么快,谁晓得你什么时候追上来?”

    我也笑了。

    “回家干什么?”

    “等史提芬的电话,看武侠小说。”我走了。

    我仍觉得寂寞,买了一个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橱窗处看风景,花团锦簇的布料,缝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适合新娘子穿,我终于要结婚了,改天出来光顾这一家店子。在路上踌躇半晌,还是回到公寓。女佣已经来过,公寓十分洁净,我站在露台嚼口香糖,天气非常温暖潮湿。

    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史提芬是否会马上赶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吗?我只觉得无聊。结婚事女人的最终避难所,不错,但至少两人之间还得有爱情我可爱史提芬?

    电话铃响了,我过去听,心头难免有点紧张。

    英国长途电话。

    “史提芬?”我问。

    “不,我不是史提芬,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来的电报,我怕是急事,拆开来看过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个月才回来,我会设法联络他。”

    我顿时啼笑皆非“撒哈拉!”他为什么不去地狱!

    “喂喂?”

    “我明白了,”我只好说:“麻烦你尽快联络他。”

    那边说“是。”挂断了。

    求婚信都让不相干的人看过了,真倒霉。

    下个月才回来,好小子,下个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伊竟够胆错过,我气苦,伊以为伊是令狐冲,我还等他一辈子呢,谁要当这个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发里,几乎没有放声痛哭,我还以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会赶到香港,出现在我公寓里,让我靠在他的肩膀诉苦呢。

    懊死的男人,需要他们的时候,一个不在身旁。

    撒哈拉!愿沙漠毒蝎送他上天堂。

    我丧气得不得了,一点斗志都没有,上惯了班的人,一旦闲在家,苦不堪言。

    贱骨头。

    也许可以替仙人掌们转个盆,但它们会不会因此暴毙呢?我犹疑着,如此潮湿天气已经对它们无益。

    拿了铁铲出来,门铃响了三下。

    我连忙去开门,即使是抄电表的人也好,可以说几句话。

    打开门“占姆士!”我欢呼“你呀。”

    占姆士意外,朝身后看看,奇道:“你态度大不同呀。怎么对我亲密起来?”他手中还拿着花束呢。

    我赶紧开门“我闷死了。”

    他笑着进门来。

    “请坐,哪一阵风把你吹来?”

    “我诚心来约你。”他奉上鲜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与满天星,漂亮得叫我侧目。

    “呵,占姆士,你是个好人,”我说:“我没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来你不肯做女人,哪个男人敢送花给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双手收在背后,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错,布置得很清雅。”

    “谢谢你。”我给他做茶。

    “你一个人住?”他问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个人,周末两个人,有时开性派对。”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占姆士,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我把双脚搁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头的说:“你又不让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撑着头“你先说,你是谁?”

    “我是占姆士史篾夫。”

    “这我知道。”我换一个姿势坐。

    “我在剑桥念大学。”

    “什么程度?”我咻咻嘴。

    “学士。”

    “蹩脚。什么科目?”我一点面子都不给。

    “历史。”他尴尬得要命。

    “嘿!”我装个闷样“那么大块头的男人,什么不好读,去读历史,你的时间用在什么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吗?”

    他反问:“你说话怎么唇枪舌剑的?”

    我抿住嘴笑。

    “难为人家还说‘中国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点象娃娃呢?”

    他说中了我的烦恼,是,众人眼里,我是一个最最精明、永不出错的女人,视男人如芥草,一开话盒子机关枪就把他们扫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欲,社会一方面嚷着要女人独立能干,一方面又要求我们痴憨如娃娃,这真是。

    我露出顾忌彷徨的神色来。也许真该嫁史提芬,只有他有接纳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来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装个鬼脸。

    “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与我说清楚,我来帮你。”

    “我并没有具体的烦恼。”

    “那么我们出去走走。”他建议说。

    “你以前到过香港?”

    “一次。”他说。

    “有什么印象?”我问。

    他犹有余怖“吃过蛇肉。”

    我微笑“你看过功夫电影没有?”

    “电视上看过。”他说。

    我诧异“你也算是个有钱的公子爷,干吗晚上坐电视机前面?”

    “哪里约会去?”他说:“你又不肯跟我走。”

    “没有女朋友?”

    “最近订婚了。”他说:“情况比较好一点。”

    “啊,恭喜恭喜,”我说:“那为什么你尚有这副无聊相,这头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会儿“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么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家人安排的,”他说:“我老子说: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来,占姆士,我破例与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来就预备走,我说:“下次任凭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才准走,第一次当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怜的洋小子。

    我驾车与他到郊外,在倒后镜看到一辆黑色的宾利钉着我们良久,便问他:“认得后面这辆车子吗?”

    他看一看“是我的车与司机。”

    “怎么”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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