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星期四天气晴
今天真冷啊,可小薇非要去参加什么party,还要我也去。她倒好了,有男朋友陪着,我呢?我可不想当什么电灯泡,在家里看书多好啊,那种地方人又多又乱,搞不懂小薇为什么那么喜欢凑热闹。
我拒绝,可是她今天不知道撞了什么邪,非拉着我。
没办法,去就去吧,不过我打定注意趁她不注意就溜回来。
一进门,小薇就像鱼一样钻到人群里不见了,把我一个人像傻子似的晾到一边,这我我计划的根本不一样嘛。
我等了半天还不见她的人影,打手机也不接,方才想起这不正是开溜的好时机吗?到时她要是埋怨起来我还省得找理由了。
我兴致勃勃的准备撤退,没想到一转身就撞到一个人的身上,手立刻火烧火燎的痛,还哗哗的滴着血。
我又痛又惊忍不住叫起来的同时看到地面咕噜着一个咖啡杯
原来手上滴的不是血,而是热咖啡。
那个惹事的家伙忙掏出纸巾替我擦拭。
他好像有点手足无措,因为他只是在忙活我,丝毫没有注意自己的西装也溅上了咖啡。
虽然如此,我还是很生气,那么多人,你干嘛偏把咖啡泼到我身上?
我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结果满肚子的气就像这咖啡的热气一样悄然无声的消散了
他的年纪大概有三十多岁,长得虽不算英俊但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举止温文尔雅,连他着急的样子都很让人心动
我想我的脸一定很红,因为我的心在不听话的砰砰乱跳,眼前一下子出现了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相遇的情景。
他很快就擦干了我手上的咖啡,仔细查看了被烫红的皮肤,微皱着眉头,问我需不需要看医生,
他的声音真好听,就像人们总说的那个词——磁性。
我感觉我这个小铁屑在不由自主的被吸过去,可我却没出息的逃开了,跑到一个人少的角落。
摸了摸脸,烫得厉害,心里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在东突西撞,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就看见小薇拉着她男朋友走过来了,一个劲的抱怨我胡乱走,害她好找。
她拉过一个男孩,说自己今天没时间陪我,就找了个人代替她。
“他叫连刚。来,你们认识一下。”小薇像是很有经验似的介绍着。
我看了一眼面前这个人。
很高很帅的男孩,有点像动画片里的白马王子,想来走到哪都会迷倒一片女孩子。
我知道小薇的用意,可我对这类型的男孩一点都不感兴趣。我偷偷的用眼睛向四周寻找刚刚的那个男人,可他不知到哪去了。
我有点失落。
在小薇的强烈支持和鼓动下,连刚拉着我到舞池中跳舞。
我是从来都不会跳舞的,结果无论怎么小心还是踩到他的脚,可每次都是他和我说对不起,弄得我很不自在,心里埋怨这舞曲怎么这么长啊?
灯光很炫目,我的眼睛都有些花了。无意间,我好象看到那个男人正倚在吧台边。
我的心猛的一跳,真担心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忙再看了看,真的是他——他换了套黑西装,刚刚那件是灰色的。
他似乎也在看着我,表情很严肃。
我马上回过头来,却更加手足无措了,脑子嗡嗡的,居然连着踩了连刚好几下。连刚终于忍不住了,提议到一旁休息一下。
我心不在焉的喝着连刚递给我的柠檬汁,瞟了眼吧台——他不在?!
心沉了下来,只好调转目光看着脚尖。忽然,一只手在我眼前出现,我忙抬起头
是他?!
心跳加速,弄得耳朵轰轰作响,像是在跑火车。
他那好听得要命的声音穿过这轰轰声仿佛从很遥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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