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临闻言,眉头微蹙,张口带着歉意向我说道:“姜回,我不知道这些,我就觉得你穿那件绛紫色的裙子不像怀胎七个多月,反而像一个仙女好看。”
“我的妻子,就该像个仙女一样,出现在我的庆功宴上,受万人的瞩目!”
胡允汐死了,他体内的蛊虫没有死在吞噬着他对我的爱,让他错误的觉得他是爱胡允汐而非我。
我就变成了杀死他心爱女人的凶手,他想利用一个凤头簪,一个绛紫裙子,让我被皇上惩罚,来给他心爱的女人报仇!
受万人瞩目,一个皇子的妃子受万人瞩目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不知道他怎么会因为几只虫子就蠢得如此无可救药!
哎,真是难为他一刻也等不了,迫不及待的想让我去死。
胡允汐要是泉下有知,必然欢呼高兴,向我叫嚣得意。
我的眸子没有起任何波澜,平静的望着他:“三皇子,我好像从来没有在你面前穿过绛紫色的裙子!”
“我的柜子里也没有绛紫色的裙子,唯一一个凤头簪,还是之前的废后赏赐。”
沈青临犹如惊蛰了一般:“你没有绛紫色的裙子,瞧我这个记性,记错了,你莫怪。”
“废后赏赐的凤头簪,你也别戴在头上了,免得父王看到生气,惩罚与你。”
我欠起嘴角一笑:“多谢三皇子提醒,我会遵守一切宫规,小心翼翼,不会给你丢脸!”
沈青临错开与我的直视:“那就好,我去洗漱,你也收拾收拾,回头我和你一起进宫。”
我乖巧的应了一声好,他转身迅速的离开,离开我的房间,离开我的院子。
我低头看着我的手腕,手腕被他握得青紫一片,看着狰狞可怖,特别吓人。
我刚欲伸手揉了揉,窗户被打开。
玄之犹如鬼魅一般,阴魂不散的出现在我的窗户下,伸手咣当的一声,一盒药被扔在了桌子上。www.
我走了过去,把药盒打开,挖出里面的药,抹在自己的手腕上。
药膏冰凉冰凉的,减缓我手腕上的疼痛,驱散我手腕上的青紫。
玄之趴在我的窗户上,下巴垫在自己的手背上,像一只老鼠窥探着屋里:“事实证明,胡允汐死了,三皇子不会随着她而去殉情。”
“但是,随着她的死亡,三皇子体内的蛊虫,好像发了疯,侵蚀了他的心,让他以为胡允汐是他心爱的女人,一生的挚爱,你和凤九负就是杀死他心爱女人的仇人!”
我把手腕上擦上药,撩起眼皮看他:“他在我的软榻前站了多久?”
玄之没想到我会问他这话,顿了一下回答我:“也没多久,就是一动不动两盏茶的功夫。”
我又问:“在这两盏茶的功夫里,他有几次想杀我?”
玄之呃了一声:“这个,这个……”
我:“不用吞吞吐吐,直接说,我不是承受不住的人。”
玄之直接道:“他伸手比划过你的肚子,伸手探过你的脖子,也就三五次想杀你。”
我笑出声来:“你看的倒是仔细。”
玄之转瞬之间一本正经道:“我昨晚回来之后,躺在床上左想右想,觉得不对,又看了会儿你给我的那个养蛊书,发现是真不对,为了你的安全就过来了。”
“没想到,你睡得那么死,更没想到他醒的那么快,醒来之后就站在你的软榻前,直勾勾的盯着你,就像拿刀的刽子手,琢磨着第一刀劈在你身上哪里似的。”
“有好几次,我真以为他会拿刀刺穿你肚子,一起要了你和你孩子的命,为胡允汐报仇!”
我沉吟了片刻:“依照你的说法,胡允汐死了,他体内的蛊虫彻底失控,再也恢复不了从前?”
玄之嗯了一声:“差不多吧。”
我又问:“以你的医术,治不好他?”
玄之点头道:“目前为止治不好他,但等我把那本养蛊书看完,说不定有机会。”
养蛊书很厚,想融会贯通,不是一朝一夕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事情。
沈青临现在这个样子我必须要先下手为强,不然的话一不小心他就能把我给弄死。
我走到窗户边看着玄之:“有没有什么无色无味的药,让人察觉不出来,又可以让他昏迷不醒的?”
玄之噌的一下站直身体,垂着眼眸望着我:“你想干什么?”
我微微昂头望他:“我没有想干什么,我只是想掌握着主动权,不想被动,被别人当成牛马。”
沈青临因为蛊虫对我有了杀意,我就算让他昏迷不醒,我也得想一个好的把自己摘除在外的算计。
我不能因为他,让我前进的道路有任何闪失,他可以爱任何人,可以为任何人报仇,但是他惦记着我,让我死,我就得让他先躺下。
玄之身体就像百宝箱一样,什么药都有,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极小的瓶子,递给我:“这瓶药无色无味,沾者既昏迷,最长可昏迷二十日,最短昏迷十日。”
“你看看是塞在自己的指甲里,还是沾在自己的帕子上,趁别人喝酒水的时候,抖落在别人的酒水里,效果加倍。”
瓶子很小,只有我的食指长短,我接过药瓶子打开一看里面的药粉比白面还白。
我看完之后摇着摇瓶子,对他说道:“谢了,等我用的好,少不了你的银子。”
玄之装模作样对我拱手:“我这边就多谢了。”
我道:“不用客气!”
砰一声,我把窗户关上了。
叫来禾苗,我洗漱打扮。
无论是穿的裙子,画的妆容,戴的头饰,都不喧宾夺主,无艳压群芳,比侧妃礼制还要低调一些的配饰!
奈何我这张脸,就算怀孕七个多月,依旧艳丽无双,肤若凝脂,倾国绝色。
我去找沈青临用早膳的时候,他穿着从我房间里离开的衣裳,呆坐在书桌前,手中握着一个银手镯。
手镯很漂亮,镶嵌着宝石,挂着福牌,他红着眼尾,盯着那手镯,仿佛跟盯着情人似的。
禾苗欲开口,我制止了她,静静的看着沈青临。
他看着那个手镯眼尾越来越红,越来越红,周身弥漫着悲伤压抑,就跟失去了挚爱,痛不欲生似的。
我不能感同身受,只是觉得好笑,世人都说两情相悦,相互爱慕,倾心,是天底下最美的事儿。
说书人,写书人,喜欢说求不得,爱不得,破镜重圆,劫后重逢。
我从懂事开始,自始至终都不喜欢,自始至终都不相信情爱,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世人说爱慕之心控制不住,实则几只小小的蛊虫,就能操纵一个人的爱慕之心和所有的行为举止。
沈青临握着银手镯,把银手镯捧到唇边,轻轻的亲吻,手背上的青筋爆出,克制隐忍痛苦。
吻完之后,他把银手镯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不属于他的尺寸,却牢牢的焊在了他的手腕上,想时时刻刻的提醒了他,他要的心爱的女人胡允汐被我杀了。
我悄然无息的来,悄然无息的走,自己该吃吃,该喝喝,等着他来寻我。
他没有忘记今日要去皇宫赴宴,没有忘记自己梳洗打扮,穿上皇子服,更没有忘记在我面前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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