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是万新故意安排的。”
明阳看完BON发来的一封邮件后,身子向办公椅里面靠了靠,剑眉微皱,
“《这就是好声音》做为一个持续性的歌手比赛,怎么可能就这么恰好,让强光的第一场参赛时间,就与BON的专柜典礼举行时间--
直接撞车,甚至还具体撞到了,同一个小时之内,就算立刻马不停蹄地赶场,都完全来不及。”
“明经理,你猜的固然没错,可是,我们该怎么办呢?
业务招商部与BON,本来已经安排好,明天就正式签约了,可是,如今却来了这么一套。”
方知菲此时有些手足无措,大拇指和食指,一直在不知不觉地暗暗摩擦着,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Morgan怎么就这样固执?
花泪系列,确实很适合中国风的歌曲,可是这类的流行歌有很多啊,强光也没有什么名气,何必非得指定他不可呢?
随便换个人,挑一首耳熟能详、传唱度比较高的歌,也就算了。
至于这样吹毛求疵地,非得要强光本人,唱他的原创新歌吗?
甚至还直接,给我们发出通知,如果强光不按时表演,签约仪式就取消,甚至专柜也将撤离星月。
真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偏偏我们又还没签正式合同,而BON此次专柜的设立,成败与否--
又恰巧成为了,直接关系着‘金鼎级’达成条件的、最后一个的组成部分。
真是千事万事,都赶到一起了,难办啊!”
说到这里,方知菲大拇指稍停,眼光一闪,带着一丝希望地继续说道,
“我们是不是,可以继续做一下,强光的工作啊?
虽然他目前的答复是,宁愿赔偿BON的高额违约金,也要去参加好声音。
可是,凡事都有变故,我们可以,许给他更好的条件,让他改变选择。”
“他绝不会改变想法的!不用起这个念头、费这个劲了,只会浪费人力物力,不会产生丝毫效果的。”
明阳平时说话,总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可这次,想都没想,就直接脱口而出地,下了不容置疑的定论。
方知菲有些惊奇,还想再争取些什么,可是,听到他又开了口:
“Morgan先生的想法,我也理解,一个人一旦痴迷于某种文化,就会像被下了蛊一般,产生很多,不可更改的标准。
他的要求,也基本不会改变。”
说到JosephMorgan的时候,明阳的口气,才符合起了他一贯的风格--会大胆假设,但更会小心求证。
会让一切都留有余地,不会盲目武断,让事情进入毫无退路的绝境中,而刚才对强光的判断,绝对是个反常。
“所以,求人不如求己,不管万新有没有捣鬼,也不管是不是天意不凑巧。
这件事的关键,恰恰不在于BON,也不在于强光,而在于我们星月。”
“我们?”方知菲感到了一阵委屈,“我们为了给BON做出最有效的策划案,可以说是百分百用心了。
而且它也是非常满意,这次是它主动毁约,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强光做为个体,想法自然难以扭转,可是BON就不同了,它是一个企业,目的是赚钱。”
明阳眼眸微垂,在快速地思考着什么,
“如果Morgan的坚持,与企业的根本利益,相互矛盾了。
应该怎么做,不容他多做什么考虑,利润,会帮他做出必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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