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邺站在城头,用千里眼查看敌军的情况,几名主要将领也在用各自的千里眼查看。
“殿下看到了吗?”
高秀岩手握千里眼指着河面上道:“他们在搬运的大型攻城武器就是飞梯。”
李邺点点头,这种飞梯他见过,后世的电影中就有,外型就像一个订书机,一个很大的底座,上面一架或者两架梯子,上面事先站满了士兵,用绳索拉拽,梯子就直接搭上城头。
其实任何攻城武器,最关键的就是要抢占先机,一旦失去先机,就很难扭转,比如攻城梯就是,从下向上爬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就仿佛过奈何桥,很难很难攀上城头。
可如果能抢占先机,在攻城武器搭上城头的一瞬间,人也跟着杀上城头,那就比较容易攻下城头了,所以攻城的第一大利器便是巢车,其次是云梯,都能做到同步上城。
吐蕃这个飞梯虽然简单,但很实用,对城头还真是一个威胁,而且数量不少,大概有二十几架。
“殿下,这种飞梯也有弱点!”
高秀岩笑道:“弱点就是它绳索,若绳索断了,上面的数十人都会被活活砸死。”
李邺点点头,他心里有数了。
马重英走出大帐,眯着眼打量眼前的这座坚城,他的前任尚结息来过这里巡视,但他没有来过,他还是第一次看到金城县。
可以说,这座坚城在他的意料之中,被李邺选中作为统治中心的大城,首先安全是第一重要,所以马重英知道,金城县绝不好打。
可当他真的亲眼看见这座城池,他心中顿时凉了半截,这座城池的高大坚固完全不亚于湟水县,上面站满了唐军士兵。
要知道吐蕃军是高原人,擅长野战,并不擅长攻城战,这样拼死攻城,最后还能剩下多少士兵?
马重英心中开始后悔,但箭已上弦,他不得不发了。
一连三天,吐蕃军都没有动静,他们内部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大部分吐蕃将领并不赞成攻打金城,这些将领几乎都是各个贵族委派,相对而言,他们更加珍惜士兵的性命,如果士兵损失太大,他们回去没法向主人交代?
他们之前没有反对,也是想着一举攻下金城,夺取粮食、财物和人口,但现在亲眼看见了金城县的高大雄伟,很多将领心中打退堂鼓了,开始后悔,所以在作战部署时,有人提出撤军后,众将纷纷赞成。
但也有赞成作战的将领,已经来了,这时候再撤退,只会让天下人耻笑。
马重英力排众议,攻城战从来都是战争的一部分,哪怕是硬骨头,也要啃下去。
第四天一早,吐蕃大营内响起了低沉的战鼓声,“咚!咚!咚!”
营门大开,一队队吐蕃军出列了,开始在雪原上列下大阵,在一望无际的皑皑白雪下,俨如一幅幅巨大的黑色地毯。
马重英虽然力排众议决定攻城,但他也做不到一手遮天,他也向众人表态,速战速决,一旦无法攻下城池,大军便立刻撤退。
“呜——”
低沉的号角声吹响,马重英战剑一挥,两个万人大方阵同时发动了,两万大军呐喊着向城池奔去,他们扛着攻城梯,在队伍中还有十架巨大的飞梯,被身披铠甲的牦牛拖拽着向前移动。
攻城战终于拉开了序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