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失望的神色,显然没有看到想象中的场面,让他们一个个感到有点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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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郑明离开后,唐天佑看着赵曼妮,好奇道:“这男人似乎很不错,即使内心气得发狂,也面不改色的,很有风度嘛,为什么你这么讨厌他?”
“哼,你懂什么。”赵曼妮不屑道,“如果他刚才真的发脾气了,我对他的印象还会好一点,因为这样做虽然性格莽撞,但是至少他很真实,不会掩饰自己,和他成为朋友也算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情。”
“但是,他就是太能忍了!他之所以能忍,不是因为他心胸广阔,能容人,而是因为他睚眦必报,对付仇人,他绝对不会使用光明正大的手段,听说别人就算向他瞪了一眼,他也会因此发狂的把那人打成重伤!”
“确实……”唐天佑深以为然,性格莽撞的人总比阴暗小人更可爱一些,至少你不会担心他什么时候会在你背后,对你下手。
“更何况……”赵曼妮道,“那郑明看起来穿得人模人样,但是却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大草包。”
“他的父亲是平市的市委记只有他一个儿子,对这郑明可谓极尽宠溺,也因此让他养成了乖僻自大的性情。”
事实上,现实比赵曼妮说的更严重,这郑明是市委书记家的公子,更被那位平市一哥极尽宠溺,那还真是平市最横行的权贵子弟了,他在平市一手遮天,平日里不知干了多少坏事,但是却没人敢去揭发他!
而且这郑明也不是一个没有脑子的人,每次做些违法的事时,都会有不在场证据,让一些明眼人就算知道,也拿他没办法。
也因为如此,刚才郑明走过来的时候,很多宾客都会下意识的躲避,实在是这二世祖的名声太过恶劣。
对于郑明的名声,赵曼妮也多少知道一点,虽然郑明在她面前,将自己内心豺狼般的心思掩藏的很好,但是女人天生的第六感可以很清晰的捕捉到眼前男人内心的肮脏。
良好的家教和多年来社交的经验,让性格原本非常率真的赵曼妮也学会了戴上假面具和这些富家子弟交流。
但是,那种虚伪的做作让赵曼妮感到由衷的厌恶,所以她才会让唐天佑帮忙,假装她的男朋友,以免继续被他骚扰。
“既然你不喜欢他,难道你就不能赶他走吗?”唐天佑皱眉道
“哪有那么简单?!”赵曼妮无奈道,“郑明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是互相认识的好友,我是想躲也没地方可以躲,只能是见他一次,就避上一次而已。”
“原来如此。”唐天佑很理解的点点头。
“算了,不说这些烦心事了,反正到时候我去别的地方工作,也不会在平市再见到他了。”赵曼妮得意的说道。
就在这时,一位身着淡蓝色晚装,身材高挑,气质优雅的美女,拿着一只高脚杯,踩着高跟,优雅的走了过来。
见状,原本还在郁闷当中的赵曼妮竟然很高兴的迎了上去。
“她们两个是朋友?”唐天佑好奇的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