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不同,它们不会把这些联系在一起,生存的信念相对来说就轻松许多,而我和三个女人却是最抛不开这些,也最应该抛弃这些的活着的生命。
世界上没任何一种生物的速度,可以超越子弹,即使那几只正处旺盛期的花豹步伐矫健,但肚皮和屁股上,还是被密集的子弹穿射到了。
一只不到十个月大的小豹,被子弹弹射中耳朵,如踩到尾巴的猫一般,乍毛拱背的嚎叫着。它抬起的一只前爪子,使劲刮那只冒血的耳朵,完全没了刚才跟在豹群后面的威风。我其实没有向它射击的意愿,它看起来仅有农家养的土狗般大小。
刚才那几只凶狠剽悍的大豹,都毙了命,僵直的身子上,鲜血纵横,原来分明的斑点,现在都连成线,犹如夜空里的血色星座。
可还是有四五只野豹,命不该绝,“嗖嗖嗖”地窜进了树林。我急忙举起冲锋枪,让弹夹里剩的最后几十颗子弹追射过去。有只接近母产的花斑豹,肚子鼓的像个肉棒槌,从它高翘的尾巴下,能明显看出分娩前的肉紫色器官。
花斑母豹的一只后腿,被子弹打中,中间的软骨关节处,毛皮已经爆开,露着骨白。这只受伤的后腿是保不住了,母豹跑动的时候,只能用两只前爪和一条后腿儿,而另一只后腿上断掉的半截儿,仅靠一小块儿皮肉粘连。如空空的袖管,一甩一甩的拖拉着。
我已经换过狙击步枪,及时对准了这只行动迟缓的母豹,只要我的食指,轻轻勾动一下扳机,坚硬的金属弹头,就会划出一条白线,打进它的肚子。可是,我的目的并不是屠杀野豹,而是为驱赶掉危险。
得饶人处且饶人,即使野豹的动物属性,不比非杀不可的断指狙击手,但它远不及那种人邪恶和阴险。毕竟野豹的天性,本就是吃肉,不吃就无法哺育后代,好比我抓鳟鱼给池春吃了产奶,是同样的道理。
因为手里有枪,就大开杀戒,也是我这些年来所痛恨的。于是我放弃了射死它的念头,把剩下的子弹用来保护自己和铲除罪恶。
野豹群受了重创,不敢再抱着先前的心态,肆无忌惮的妄想着吃掉我们。
我将两把长枪收起,然后慢慢站起在树干上,顺着刚才的痕迹,又爬回到岩顶。
芦雅正双手捂着耳朵,站在院内的洞门口,向我望着。她皱着眉头,像小姑娘害怕鞭炮似的,一张秀气的小脸上,挂满了烦闷。
站到谷顶的一棵大树后面,通过狙击镜,我又观察了一下大船上的动静。甲板上依然安静,耀眼的阳光抛洒在浩瀚的海面,使晃动着的大船,折射出无限光芒。
下到山洞门口,池春和伊凉已经把一切打点好。
“豹群的威胁已经破解了,现在我们出发,重的东西由我背着,你们每人拿上一把武器,芦雅拿手枪就可以了。待会儿林中穿行时,你们要靠拢着我,避免走丢。”我一边说着,一边把往那些空弹夹里填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