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迪伦,外套。”
学生必须要对老师彬彬有礼,老师却可以不用对学生以礼相待,真是咄咄怪事。迪伦心想。
“我得再穿会儿,外面太冷了。”其实这里也一样冷,她心里这么想,但却没有开口。
“我不管,脱掉外套。”
迪伦想要反抗,但知道反抗是徒劳的。而且,再多抱怨几句反而会招来更多人的注意,而平常她一直都在避免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迪伦叹了口气。她和外套的廉价拉链斗争了一会儿,终于将衣服脱了下来。周围人投过来的目光证实了她的担心,湿透的衬衫完全变得透明,里面的文胸像灯塔一样明显。她只有弓着腰趴在座位上,不知道自己能隐形多久不被发现。
答案四十五秒钟之后就揭晓了。自然是女生们先看到了,座位左侧传来了一声窃笑。
“什么?什么啊?”一片哂笑声中夹杂着绰号“鸽子”的大卫·麦克米兰挖苦人的尖嗓子。迪伦神色专注地直视黑板,心里却已经勾勒出了一幅异常清晰的画面:谢莉尔和她的死党们正乐不可支地用她们精心修剪过的指甲朝她的方向指指点点。这个“鸽子”也真够笨的,又花了好几秒钟才明白她们在指谁,平时非要给他一个超级明确的提示他才能明白笑点在哪儿。谢莉尔会帮他找到笑点的,她会用口型暗示他“看看她的文胸”,也可能做一个相应的下流手势,打手语更适合班里这些低能迟钝的男生。
接着就听到哈的一声,迪伦脑海里又出现一幅画面:“鸽子”终于明白过来了,于是口水掺着巴氏牌健怡汽水一同喷到桌上。
“嗬,迪伦,我能看见你的胸啊!”迪伦蜷缩着,又往椅子下面出溜了一点。此时暗笑已经升级成了哄堂大笑,连老师也在笑。这贱婆娘!
自从凯蒂走了以后,这所学校里所有人给人的感觉就像跟迪伦不住在同一个星球一样,更别说是同一物种了。他们都是一群跟风盲从、不动脑子的人,所有人都是。男生们穿运动服,听嘻哈音乐,晚上泡在滑板场,不是去滑板,而是在里面搞破坏,有机会就喝得酩酊大醉。女生更糟,光是美黑霜就涂了五层,皮肤都变橘黄色了。看到E4频道上重播的青春剧,她们会像猫一样尖叫。要弄成她们这副“尊容”要十二罐发胶,似乎这些东西把她们的脑子也喷成了一团糨糊。因为要是不聊美黑,不聊那些令人作呕的流行乐,或是哪一位穿运动服的浪子最有魅力(这点最让人受不了),她们简直就无话可说了。当然了,也有些人不愿意同流合污,但他们总是喜欢独来独往,尽量不惹人注意,免得成了这群乌合之众的靶子。
凯蒂曾经是她的好朋友。她们俩从小学就认识了,两人经常在一起暗暗嘲笑她们的同班同学,密谋逃离这里的办法。但是去年一切都变了。凯蒂的父母一直瞧对方不顺眼,去年终于决定分手。自打迪伦认识凯蒂以来,她的父母就是一对冤家对头,所以她也不知道他们俩为什么非得走到这一步。但事情还是发生了。凯蒂要被迫做出选择,到底是跟着酗酒成性的父亲住在格拉斯哥,还是跟着偏执的母亲远走他乡。这两个选择迪伦哪一个也不羡慕。最后左右为难的凯蒂还是跟着母亲去了拉纳克郡一个叫莱斯马黑戈的小村子,这地方很有可能就在世界的另一头。自从她走了以后,迪伦的日子更难熬了,也愈加形单影只。迪伦想念自己的好友,凯蒂根本不会去嘲笑她的透视衬衫。
尽管一节课后衬衣已经干了大半,但恶果已然酿成了。不管她走到哪儿,都会有同年级的男生(有些她甚至都不认识)尾随着她看笑话,说一些风言风语,有的甚至还想去拨一下文胸的带子,看它是不是还在。到吃午餐时,迪伦终于受够了。她讨厌这些不成熟的小男孩对自己的奚落,她讨厌这些目中无人的女生脸上带着嘲讽的神情,她讨厌故意装聋作哑的蠢老师。第四节课的下课铃响之后,她径直走过食堂,完全不管自己正饿得胃痛难忍,而食堂的双扇门中此时正飘来鱼和炸薯条的香味。她走出校门,周围的人群要么去了油炸食品店,要么去了面包房。她走到了整排商店的尽头,仍未停下脚步。
现在她走的街道绝没有学生会在午饭时间闯进来,除非他们此时和她有一样的打算。她的心跳加快了。之前她从未逃过课,真的连想都没想过。她性格内向羞涩,做事从来都是一板一眼的。沉静、勤奋,但不是特别聪明。她所有的成绩都是靠努力换来的,如果你在班上乃至整个学校里都没什么朋友,就不愁没有好成绩了。
可是今天,她决定叛逆一回。第五节课点名的时候,她的名字旁会记上一个A字母代表旷课(Absent)。就算他们给医院里的琼打电话,她也是束手无策、无计可施。到她下班的时候,迪伦到阿伯丁的路已经走完一半了。她把焦虑不安暂时抛到脑后。今天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考虑。
当迪伦回到自己家那条街上时格外小心,好在她谁也没撞见。
她脚步沉重地爬楼梯到二楼,掏出了钥匙。钥匙刺耳的响声在楼梯间回荡,她一下子慌得连大气都不敢喘了。此时她最不希望遇见的就是贝莉夫人。她会从过道把鼻子探出来,然后刨根问底想知道迪伦此时回来意欲何为,如果再糟糕一点,她还会请迪伦进去聊聊,陷进去就出不来了。迪伦仔细听了听,没有老态龙钟慢吞吞的脚步声,于是赶紧打开了双道锁(琼老是很害怕有小偷进来),偷偷溜进屋里。
进门后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件让她今天无比尴尬的校服衬衫赶紧脱掉。她把衣服扔进浴室的洗衣筐,然后晃进自己屋里,走到衣橱前。她仔仔细细地检视着自己的衣服。第一次和亲生父亲见面,到底穿什么才得体呢?一定要留下好的第一印象。绝不能穿太暴露的,那样会显得她太轻浮;绝不能穿印着卡通人物的,那会显得她很幼稚。要既漂亮又成熟稳重。她左看看,右瞧瞧,把几件衣服拉到一旁,走近一步想看看里面还有些什么。最后,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没有任何一件衣服符合漂亮、成熟的要求。之后,她抓出来一件有点褪色的蓝色T恤,衣服前面的花纹是她最钟爱的乐队名字,外面套一件灰色带风帽的罩衫。她脱掉校服的裙子,换上舒适的牛仔裤,再加一双旧的耐克跑鞋,打扮完成。
她在琼房间里的穿衣镜前仔细打量了自己一番,这样一身行头蛮不错了。接下来她从大厅的壁橱里翻出一个旧包,把它扔在床上。她往里面又放了一条牛仔裤、一打T恤、几件内衣,还有一双平时在学校穿的鞋和一条绿裙子,以便他带她到外面吃饭之类的场合穿。手机、MP3,还有钱包都和化妆品一道塞进了包前面。然后她又从床上抓起最后一件重要物件——艾格伯特,她的泰迪熊。随着时间流逝,它已经变得灰暗、残破,失去了一只眼睛,背后也有轻微的裂缝,里面的填充物纷纷想跑出来。它从来没有赢得过选美比赛,但自从她还是婴儿时它就一直陪伴着她,有它在身边,她感到安全、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