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慢慢来。然后从他的表现和作业中找到可以表扬的东西,给予肯定,比如夸他的作业比平时写得整齐,说他作业的正确率比平时高等,总之让孩子不时地从学习中体验到一种愉悦的情绪,这样慢慢缓解他对作业的厌恶。
替孩子写作业,不是家长帮孩子进行学习舞弊;而是以理性对抗学校教育中的一些错误,以不得已的方式帮助孩子获得更多的自由时间,让孩子生活得更快乐一些,并教给孩子实事求是地面对学习。它是保护孩子学习兴趣的有效手段之一。
所以家长要首先从内心完全接受这件事,非常坦然,然后才去做。如果你自己心里缺少诚意,心存疑虑,有负罪感,那你在做的时候就会给孩子传达一个不良刺激,让孩子觉得这是在投机取巧,产生负罪感。人对某种习俗或常规的挑战,没有正义感垫底是不可能的。你绝不可能在孩子面前隐藏你的疑虑,孩子比雷达还灵,能从你的眼神、语气中捕捉到你所有的真实态度。
圆圆上小学时回家给我讲一件事,听起来像个笑话。
有个同学发现班里另一个同学的语文生字本一行只有8个字,而自己的是一行10个字,就回家抱怨说,人家的妈妈会买本儿,你怎么买时候不看看每行有几个字。她妈妈说我知道啊,买的时候人家就问是要一行8个字的还是10个字的,我就买了10个字的,这不是为了让你多写两个字记得牢吗。
多写两个字,家长认为占便宜了,孩子认为吃亏了。圆圆说有的同学向老师反映这个问题,要求用一行8个字作业本儿的同学,也要按每字10个的数量来写,但老师觉得那样得有两个字写到下一行,一行行推下来会显得很乱,不整齐,就还是按行数写。她班里好多同学因此煞费苦心地到处找一行8个字的本儿——孩子们被逼得把心思都用这里了。
三千年前,孔子就提出了“因材施教”。几乎古今中外所有伟大的教育家都在儿童教育上提出个别对待,差异化教学的思想。但在实际的学校教育中,尤其是在中小学,很少能看到有哪个教师在作业上不搞一刀切。一刀切确实是比较省心省力气,但不同的孩子却不得不接受被相同的模子来裁切的痛苦。这是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却多年来堂而皇之地盛行着,很少有教师或家长考虑到它的不妥。
不能苛求社会为每个孩子提供一种完美的教育;但作为家长,有责任为我们独有的孩子营造一个尽可能良好的教育环境。家长们如果有办法能让孩子从繁重的负担中解放出来,当然更好。比如通过努力,促进校方进行教学改革;或通过某种影响力,促进政策性解决等。如果做不到这些,替孩子写作业不失为一种立竿见影的方法。“替孩子写作业”表面上看是件被逼上梁山的无奈之举,其实更主要地是一种教育意识,一种思维方式。即在孩子的学习中,家长应该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帮助孩子克服一些困难。不同的孩子身处不同的学校,遇到不同的老师,会产生不同的困难。没有一种普遍适用的方法,但一定有一些有效的方法。只要你实事求是地去帮助孩子,很多办法自然会出来。
最后要提醒的一点是,无论你用什么办法,都要注意,不要弄巧成拙,不要因为家长的做事不慎,给孩子惹麻烦。比如替写作业被老师发现,引起老师的反感,给孩子脸色看,这就得不偿失了。
替孩子写作业这件事,每次孩子写什么,哪些剩下由我来写,这事一定是由孩子自己来做决定,我从不代替圆圆进行判断。
孩子天生有善恶观,而人的天性就是趋善避恶的。一个心地纯洁、有自尊心的孩子,绝不可能利用别人的善意去弄虚作假
在孩子的中小学阶段,尤其是小学阶段,一定要注意给孩子留出自由安排的时间,切不可让写作业、练琴、上课外班等这些事把孩子的时间占满。要让孩子每天都有自由安排的时间。
一个单词写了几十遍还是记不住,这其实和孩子笨不笨没关系,而是和他的情绪有关。厌恶感会把所有的记忆通道都堵死。好多看起来聪明伶俐的孩子,为什么一到学习上就愚笨得厉害,原因就在这里。
孩子用不用心,不是凭空来的。“用心”就像“用力”一样,也需要一些生长基础,也要有一个成长和积淀过程。即使是成年人,想对一个什么东西“用心”,前提也必须是不讨厌、不排斥这个东西。一个人怎么可能既讨厌一个东西,又去对它“用心”呢?
人对某种习俗或常规的挑战,没有正义感垫底是不可能的。
不写“暴力作业”
人可以使自己适应奴役,但他是靠降低他的智力因素和道德素质来适应的;人自身能适应充满不信任和敌意的文化,但他对这种适应的反应是变得软弱和缺乏独创性;人自身能适应压抑的环境,但在这种适应中,人发生了神经病。
儿童当然也能适应暴力作业,但暴力作业中含有的奴役、敌意、压抑,会全面地破坏儿童人格与意志的完整和健康。
被罚写作业,是许多人在上学时遭遇到的,尤其在小学阶段。
圆圆上小学四年级时,有一天数学老师突然在课堂上搞小测验,要求学生们默写一条前两天讲过的定理。那条定理大约有二、三十个字,老师并没有提前布置背诵,课堂上突然测验,又要求一字不能错,只要有一字与原文不符,就罚当晚把定理抄写十遍。结果班里的同学全军覆没,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些错,所以大家当天的数学作业,除了常规的一些内容外,还多了抄写十遍定理这一项。
圆圆晚上回家写作业时对我讲了这事,表现出对抄写十遍定理很发愁。
我看了她在测验中写出来的内容,对照书上的定理,只有几个字与原文不符,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出入,而且能感觉出来圆圆是理解这条定理的。我想,数学老师有必要这样惩罚孩子们吗?这条定理从教材来看并没提出背诵要求,教材编写者肯定也会考虑,对于四年级的学生来说,重在理解,会应用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