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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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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碗甜茶,说是要带走的,辛苦帮忙装上。

    不知是何心理,我竟转过身藏起了脸,没有跟画嵬打招呼,只是用余光打量着他。

    画嵬个子高了许多,模样生得清俊,也没那么怕生怯弱了,说起话来大大方方的,不再是当初那个半天憋不出个屁来的可怜虫,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两颗虎牙,怪可爱的。

    而他周到的礼节,和气的话语,以及微微颌首点头的样子,都让我想到了温阮,这神态简直跟温阮一模一样。

    我忽然记起,是温阮把画嵬从盛月姬那里带走的,她救了画嵬,不仅仅是他的生命,还有他的人生。

    我终于想明白了我喜欢温阮什么,我不仅仅喜欢她沉静面容下的狡黠心思,更喜欢她心底那份包裹着尖刺之下的善良柔软。

    她救过不少人,画嵬,于悦,秦落落,甚至吕泽瑾,只要是得她真心相待的人,她总是尽力地让他们变得更好,却又不会过份地插手他们的人生。

    这样的分寸感,实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该有的。

    而盛月姬不是,盛月姬喜欢固定的东西,哪怕是透着腐烂颓靡的堕落美丽。

    画嵬抱着三罐装好的甜茶,付了银子,谢过张大娘,又小跑着上了桥。

    我双腿不听使唤地跟上去,看到了桥上的一列人马,画嵬将甜茶递进了轿子,笑着说了些什么话,我看轿子上的纹饰,应是皇后。

    啊,她已是皇后了啊。

    我目送着她离去,看其方向,想她是去靖远侯府,去看温北川。

    但我选择了与她相反的方向离开,没有上前问好。

    相隔经年,我该以何身份面对她?臣下?草民?故人?旧友?

    可拉倒吧,她不止一次地说过,安陵君,我与你非亲非故更非密友,请叫我“温姑娘”。

    我连叫她名字的资格都没有。

    她唯一一次没有正色驳斥我叫她“温阮”,还是我对她说我喜欢她的那个夜晚。

    我觉得,那是她给我的最大仁慈和善良。

    她对不喜欢的人连半分妄想都不给。

    得,谁叫我是个傻逼呢?

    人家巴巴儿地叫我“纪哥哥”的时候,我不把她当人看,活该她后来视我如陌路,该呗。

    我云游四方,行侠仗义,惩奸除恶,好好地过了一把少年游侠的瘾,就连心中有故梦这一点,都跟话本子里的游侠相似,我可太知足了。

    走的地方多了,看的人也就多,见的世面就更广,我很想让温北川也来看看,京城虽大,但比起这辽阔天地,壮美河山,京城也就是个犄角旮旯了。

    但他不会跟我一样甩手扔苍生,拂袖别江山的,他是个责任感强过一切的人。

    或许他真的应该去军中当个谋将,这品质可太适合军营了。

    沿路见过许多风光,我见这百姓日子过得都不错,遇到过一两回遇灾的地方,你敢信么,嘿,竟然没什么官员敢贪污赈灾的粮食和银钱,这可是奇闻啊!

    然后我就知道了,如今的陛下可不是个好糊弄的,杀起人来手起刀快,特别利落,干脆得很,听说这活儿他都不肯让给刽子手呢,得让多少人失业啊,也让我这个游侠少了为百姓请命斩狗官人头的劫富济贫业务,这多少有点遗憾。

    在他这等铁腕之下,百官那叫一个清正廉明,为公为民。

    有一回我路过一个城,进去逛了逛,正好赶上什么节气,城里热闹得紧,全是成双成对的公子佳人你侬我侬,我看得牙都要酸倒了,倒遇上了一桩趣事。

    一个女子拉着一个男子,哭着求他不要去锁烟楼,那男子推开她,强忍着不耐烦,说:“我对你并无情意,你别再来烦我了。”

    女子哭得梨花带雨,拽着他的衣袖哀求着不让他走。

    可那男子头也不回地进了烟柳地。

    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看得我头疼,以前只觉得自己是个傻逼,这会儿有了鲜明的例子后,我觉得我是个又坏又蠢的傻逼,可太他妈糟心了!

    以前的温阮是瞎吗?这么个糟心玩意儿,她居然还要死要活地非我不嫁?

    我把那男的打了一顿,权当是打我自己了。

    然后又跟那女子说,你信我的,你别理他了,保证他跟条狗似的回头来找你。

    这地儿我是待不下去了,景儿我也看不下去了,灰溜溜地跑出城,多待一刻钟我都觉得浑身难受。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回我赶路口渴了,水囊里又没了清水,就拔了谁家菜园子里两个萝卜啃了解渴,结果被狗撵了几里地。

    那狗是老侯爷的,那地是老侯爷,那萝卜也是老侯爷的。

    我觉得我命里可能跟温家的人犯冲。

    然后我就神奇地发现,另一个在菜园子里忙碌着除草的人居然是晋亲王。

    我有种不真实感。

    当年这可是能把京城翻个个儿的人物,居然窝在这里种菜?

    瞧着这菜,长势还挺不错的样子,一垄白菜一垄萝卜,一垄地瓜一垄南瓜什么的,种得明明白白的。

    人家这才是真正的隐士高人啊!

    他们请我吃了一顿家常便饭,太美味了,好吃得我险些没哭出来,当游侠什么都好,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天天风餐露宿的,日子过得苦了点。

    我厚着脸皮问能不能让我住几日,老侯爷说,狗跑得有多快,你滚多快。

    我深刻地怀疑我再不要脸下去,老侯爷在菜园子里也要立一块“纪知遥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了。

    偷了两个红薯揣进怀里,我赶在被狗撵之前跑了。

    跑之前告诉老侯爷,温北川病得挺重的,老侯爷回去看看吧。

    之前还拿着镰刀要赶我的老侯爷一下子变了脸色,扔了镰刀就准备启程回京。

    但我还没有往京城的方向去,我往边关去。

    我想看看我以前牛逼过的地方,回顾一下我的铁血往事,来一番好汉偏提当年勇。

    跟蛮夷肖小打了一架,打赢了,狗胆包天的东西竟敢犯我大襄天威,扰我百姓安宁,死不足惜!

    但我觉得特别没意思。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有意思。

    云游四方是个好听的说法,要是我老祖母在世,她肯定要说我跟个无头苍蝇似地四处瞎蹿。

    我就是个无头苍蝇。

    祖母在时,我还能想着孝敬她老人家,陪着她老人家晒晒太阳,听听戏曲,给她念念书,这都是正事。

    可祖母不在了,我就不知道我该干嘛了。

    我出生将军府,祖上都是军营中的好将好帅,我也成了好将好帅,我儿时的梦早已湮灭了,游侠不过是我给自己四处游荡找的借口。

    说得矫情点就是,我不知该如何安放我的灵魂。

    学不来那些名人雅士看山水写诗篇,也学不来那些剑客追求极致大道领悟天地,我身而为将,我的灵魂应该托付于战场,生命应该交付于天下。

    我该上阵杀敌,击退贼人,而不是窝在某个乡间浑浑噩噩度日。

    以前他们都说,我不该待在朝堂,我不适合那里的尔虞我诈,心术权斗,该在军中,该在沙场,他们说得没错,我也早就发现了,只有战场上,我的心才是安定的,那是我的使命。

    但我又能怎么办呢?

    碰上那么一群神经病,我能做的只有当个逃兵,才算真正的尽忠,这说来当真可笑至极。

    我想我总得做点什么,不然我可能要憋疯。

    但我做了不少事,我还是觉得挺憋的。

    我该做点什么呢?

    我果然是个傻逼,这么简单的问题我都想不出答案。

    清点了一下箭筒里的箭,骑了匹马,我冲出了大襄国境线,直接杀到了蛮夷老巢,杀了个痛快淋漓,酣畅恣意,就好像我身后有千军万马,有铁骑铮铮,有我大襄无数好男儿,在此随我上阵杀敌,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战死,在所不惜!

    冲锋之前,我寻思我该喊个口号,喊什么呢,以前总喊“为了大襄,为了陛下”。

    但我不乐意为了那个门客,他真的挺烦的,要是没有他,搞不好我跟温阮好好道个歉,她就会原谅我以前的傻逼呢?

    再不行我去她府前跪个两天,好生求求她,其实我也没那么差,犯过几回错,但我改还不行吗?你别跟以前那个傻逼计较了,这会儿我不傻逼了。

    所以,我不想喊“为了陛下”,老子真的挺不乐意为了他。

    想了许久后,我决定高喊:“为了大襄,为了温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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