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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人生只似风飘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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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铁会议虽有一个桑弘羊积极参与,却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因为霍光和上官桀的老谋深算,会议未能起到刘弗陵预期的作用:将矛盾激化。

    但之后霍光宴请贤良,刘弗陵夜临霍府,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刺客事件,却让三大权臣之间的猜忌陡然浮出了水面。

    霍光一直积极推举重用亲近霍氏的人,而对上官桀和桑弘羊任用何人的要求常常驳回,在朝廷权利的角逐上,渐渐有压倒上官桀的趋势。

    自汉武帝在位时,上官桀的官职就高于霍光,当今皇后又是他的孙女,上官桀一直觉得自己才应该是最有权力的人。

    幼帝刚登基时,在燕王和广陵王的暗中支持下,包括丞相在内的三公九卿都质疑过先帝为何会选择四个并没有实权的人托孤。为了保住权力,也是保住他们的性命,上官桀和霍光心照不宣地联手对付着朝廷内所有对他们有异议的人,两人还结为了儿女亲家。

    一直以来,霍光表面上都对上官桀很敬重,事事都会和上官桀有商有量,甚至请上官桀代做决定,但随着敌人的一个个倒下,小皇帝的一天天长大,形势渐渐起了变化。

    也许从选谁做皇后开始就埋下了矛盾。

    其实,上官桀的小女儿上官兰、霍光的女儿霍成君才和刘弗陵的年龄匹配。可当上官桀想送上官兰进宫时,受到暗中势力的激烈阻止。迫不得已他只能选择让孙女上官小妹进宫,霍光又以小妹年龄太小,和皇帝不配来阻止。

    实际原因呢?虽然小妹是霍光的外孙女,可小妹的姓氏是上官,而非霍。

    但那时候的霍光还不能完全和上官桀相斗,桑弘羊又对后位虎视眈眈,也拟订了人选进呈公主。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小妹毕竟流着霍家的血,两相权衡后,霍光最终妥协,和上官桀联手打压桑弘羊,把小妹送进宫做了皇后。上官桀和霍光在小妹封后的当日也都各自加官晋爵。

    表面上,上官氏和霍氏同享着盛极的荣耀,矛盾却在权力的阴影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或者矛盾本就存在,只是以前遮掩得太好。

    上官桀曾为钩弋夫人入宫得宠立过大功,上官氏和钩弋夫人一直关系甚好,因此皇帝幼时和上官桀更亲近,年纪渐长,却和霍光越走越近。

    皇帝能轻车简从地驾临霍府,可见对霍光的信任。皇帝的意图已经很明显,日后会重用的是霍光和贤良派,而非上官氏和士族。

    上官桀心中应该已很明白,走到今日,上官氏和霍氏绝不可能再分享权力。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而云歌、大公子四个人误打误撞弄出的“刺客事件”只会让矛盾更深。

    霍光定会怀疑是其他二人暗中陷害他,目的当然不是行刺皇帝,而是让皇帝怀疑他。

    狡诈多疑的上官桀却一定会想为什么此事发生在霍府?不早不晚,发生在他到之后?甚至怀疑是冲着他而去,说不定给他暗传消息的霍府家奴根本就是霍光给他设置的套。

    桑弘羊这个老儿倒是有些古怪,那晚似乎不惜暴露自己,也要保护皇帝安全。

    大公子因为知道刺客的真相,所以倒对他生了几分敬重,此人虽是权臣,却绝非佞臣。但对于不知道刺客真相的人,却难免怀疑他胆子如此大,难道因为刺客和他有关?他借机表忠心?

    虽然盼的是虎狼斗,但只怕虎赶走了狼,或者狼赶走了虎,独坐山头。

    如果非要选择一方,小珏肯定希望赢的是霍光。

    皇帝呢?皇帝对霍光的亲近有几分真?或者一切都只是为了激化上官桀和霍光矛盾的手段?甚至皇帝看似临时起意的夜临霍府,只怕也是刻意为之。

    堂堂天子,却轻车简从,深夜驾临臣子府邸,难道不是显露了对臣子的极度信任和亲近?和臣子对月谈笑,指点江山,更是圣君良臣的佳话!上官桀面对这等局面,会不采取行动?

    可霍光真会相信皇帝对他的亲近和信任吗?

    桑弘羊到底又存了什么心思?

    真是头疼!

    不想了!大公子翻了身子,合上了双目。

    红衣看他睡着了,轻轻放下帐子,出了屋子。

    云歌的身体底子很好,孟珏的医术又非同凡响,再加上许平君和红衣的照顾,云歌好得很快。可难得有机会偷懒,索性以病为借口给自己放大假休息。常叔再爱财,也不能逼病人给他赚钱。

    云歌一个舒服的午觉睡醒,满庭幽静,只有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格子晒进来,顽皮地在帘子上画出一格格方影。

    红衣正在院中的槐树下打绳穗,大公子却不见人影。

    云歌走到红衣身旁坐下,“大公子呢?”

    红衣指指屋子,做了个睡觉的姿势,朝云歌抿嘴一笑,又低下头专心干活。

    红衣的手极巧,云歌只看她的手指飞舞,青黑色的丝线就编织成了一朵朵叶穗。云歌想起大公子身上带着的一块墨玉合欢佩,看红衣编织的颜色和花样,正好配合欢佩,“红衣,你的手真巧,女红针线我是一点不会做。”

    红衣拿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你想要什么?我编给你。”

    云歌捡了截树枝,想了想,大概画了个形状,“我曾见过人家带这个,觉得很好看,这个难编吗?”

    红衣笑瞅着云歌,点点头,又摇摇头,指了指云歌的心,写下三个字,“同心结。”

    云歌未明白红衣究竟是说难编,还是不难编,但她的心思也不在这上面,遂没有再问。

    红衣挑了一段红丝线,绕到云歌手上,示意云歌自己编。

    云歌并没有想学,但看红衣兴致勃勃,不好拒绝,只能跟着她做起来,“红衣,我想……问你一件事情。”

    红衣笑点点头,示意她问,云歌犹豫了下:“你和孟珏熟悉吗?”

    红衣看着云歌手中的同心结,以为她的同心结是编给孟珏,一脸欣喜地朝云歌竖了竖拇指,夸赞她好眼光。

    云歌却以为红衣赞她编得好,笑道:“过奖了!哪里有你的好,你的才又漂亮又实用。”

    红衣霞上双颊,又羞又急,匆匆伸手比了一个十二三岁孩子的高度,表示她在那么高时,就认识孟珏了,她很了解孟珏,孟珏很好。

    “原来你少时就认识他了。那……红衣……你知不知道孟珏……孟珏他吃菜根本吃不出味道?”

    酸甜苦辣咸,孟珏竟是一种都尝不出来。云歌以前只在书上看到过有不辨百味的人,当时就想,这样的人吃什么都如同嚼蜡,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却没有料到,自己有一日会碰到这样的人。

    红衣不解地看着云歌,云歌立即笑说:“没什么,我随口胡说。

    为什么这个要叫同心结?”

    “红衣,我想喝不冷也不热的茶。”不知何时立在门口的大公子对红衣吩咐。

    红衣立即站起,对云歌抱歉地一笑,匆匆跑去厨房。

    云歌看着大公子,“你知道?”

    大公子仍然带着一分似笑未笑的笑意,“你发觉多久了?”

    “不久,试过几次后,最近才刚刚确认。”

    “他对这件事情讳莫如深,你最好当作不知道。我认识他时,他已经是这样了。具体因由,我也不十分清楚。好像他在幼年时,目睹了娘亲惨死,大概受了刺激,就落下了病根,舌头不辨百味。”

    “惨死?”云歌满心震惊。

    大公子笑瞅着云歌:“云丫头,你打算嫁给孟珏吗?”

    云歌气瞪着他,“你胡说八道什么?别忘了,你现在住在我家里,得罪了我,赶你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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