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男欢女爱,谁也避免不了情字一事。
她从来没有对谁说过,她喜欢李宗煜,甚至自己也是犹犹豫豫,前怕虎狼后怕沟壑。
可就在此刻,她毫无预兆的顺口说出来,就好像这个答案,早就在心里预设了千百遍,以至于顺理成章,脱口而出就是,她喜欢的男人。
是的,她喜欢李宗煜,可却不敢说。
怕被辜负,怕她这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受不了这个朝代婚姻观。
更怕的是,她因为爱上一个人,就此安心于后宅,与不知多少的后宅妇人,一同争这方寸之地。
“你喜欢,李宗煜?”
离源姿势没变,仍然手撑着头,只不过原本还带着笑,如今被江浸月气了这两句,如同一只龇牙咧嘴的野狼,稍有不慎就生扑上来,撕裂敌人的气管。
江浸月被这气氛感染,不自觉的紧张握住刀柄。
“嗯。”她点头。
承认了之后,反而是轻松了,松开了手里的弯刀,叹了一口气,“离源,你还小,遇见的女人太少了,你对我不过是那年我在灯会上把你救回家时候产生吊顶依赖感。”
“你懂什么?江浸月。”离源气极反笑,笑的肩膀耸动,企图用怪异来掩饰自己的狼狈。
“当年,是我主动甩开小厮的。”离源垂下眼睫,转过身,把玩桌子上的瓷杯,缓解情绪一般,给自己倒了一杯。
江浸月皱了皱眉头,看向了他。
绿意早就被江浸月打发回去睡了,茶壶里的,是昨夜冷茶,此刻天寒地冻,即使是屋内,那杯冷茶也应该很不好喝。
江浸月张了张嘴,想要提醒,顿了下,又闭上了嘴巴。
离源毫无察觉,端着杯子,将那一杯冷彻心肺的茶水一饮而尽,慢慢的说道:“灯会上遇见你那一年,其实我已经跟着你走了两条街。”
“我亲耳听见你同江陵说要回去,又怕就此见不到你了,所以借故甩开了两个小厮,钻到了你的身边。”
离源垂着的眼睫轻颤了下,似是悲伤,却又像是怀揣着那样遥不可及的美好,继续说道,“七岁那年,狗皇帝举办世家公子围猎,我足足准备了三天,去围猎狼王,你知道我为的什么?”
离源抬起眼睛,深深的看向江浸月。
江浸月愣住。
眼前这个少年,比传说中还要早慧深沉,别人心性还未成熟稳定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为的是,拿狼王,换娇娘。”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日他被陈老国公的人摁在又腥又臭的泥水里暴打,一遍遍的告诉他,不可能不可能的场景。
“离源...”
江浸月哽住,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该怎么解释,不管是离源四岁时候遇见的江浸月,还是七岁时候遇见的那个江浸月,亦或者那个跟他来来往往通信小半年的江浸月,已经死了。
如今站在他眼前的,是另一个人。
早就不是他一眼万年的那个人了。
离源放下了水杯,杯底磕着桌台轻声响。
“你什么都能说我,就是不能说我小,评价我对你用情不够深,说我的喜欢来的太过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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