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怕的不是打针,是吃药,不爱吃青椒和甘蓝,因为从小母亲过世,父亲和哥哥忙于工作得不到家庭的慰藉,从不在人前提慕家,小时候在美国加尼福尼亚州生活过五年,五岁时回国,七岁认识了韩非轩,之后一直到十四岁以前,每个冬天都在郊区老宅度寒暑假,因为韩非轩喜欢珠宝设计,所以她也喜欢,胃疼是和韩非轩在一起出了场意外,年纪小无法做开放性手术所造成的后遗症,精神衰弱是那场意外后造成的心理创伤,最后一次见母亲,就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雪天,所以她很喜欢雪天漫步……”
韩非轩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深埋在心底的秘密慢慢解开,温如初和躲在屏风后的韩非轩听得诧然大惊,宛若五雷轰顶,大惊失色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只听韩非轩又说,“我没有必要再说别的了,温总,您是聪明人,她不属于您,也不适合,离开她,永远都不要再联系了!”
良久后,一直被韩非轩超强气场压制的温如初攥紧了拳头,很不理智的吼了句,“既然你这么喜欢她,又从小就认识了她,为什么要放弃她?为什么不始终守在她身边?”
“因为那时候的我,还不够强大。”韩非轩眼神淡漠的扫视着他。
强大,温如初眼前的男人,就算拄着拐杖,腿瘸的坐着轮椅,瘦的骨瘦嶙峋,但骨子里的傲气,依然是温如初所不可比拟的。
十七岁时的韩非轩,早已在商界崭露头角,开天辟地的大展身手,而那时候的温如初,还只是一个学生,就连商界神话‘韩非轩’是谁都不知道。
“也因为那时候的感情,并没有发觉那是爱情。”韩非轩又说。
他疏忽了一个叫爱情的东西,以为它只是小小的情感,可以随意的掌控在手中,把玩的操控着它,支配自己的七情六欲。
没想到,爱情的种子早在他心里生根发芽,还长成了参天大树,稍微情动,便牵扯着五脏六腑,疼痛愈加。
他爱她,从她七岁,他十七岁时第一次见面,他就爱上了她。
只是不想承认,时间的洗涤中,他百转千回的想要逃脱命运的枷锁,却还是失败了,不得不承认,爱情真是人世间最大的魔鬼。
温如初咬着牙,强忍着心里的震撼,一字一顿说,“你现在发觉是爱情了?”
换言之,承认他爱上她了。
韩非轩点头,还直言不讳,“是爱情,而且很肯定的,我爱上她了。”
“你……”温如初气的一下子站了起来,“你现在说这句话,不觉得晚了吗?她爱你吗?就算你们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又能怎样?我已经把她让给过你一次了,是你没有照顾好她,让她得到真正的幸福,韩非轩,这次,不管你说什么,我绝对不会再放手!”
一向温文尔雅的男子,此时气愤异常。
韩非轩看着他夺门而去,静默的坐在那里,端起茶杯喝茶。
几分钟后,韩非宇从屏风后出来,一脸狐疑的看着他,道,“你和小月什么时候认识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那时候还小,怎么会记得。”他淡淡的,语气像个老者,在看待不谐于世的孩子般。
“我和小月年纪差不多,她七岁时就认识了你,那时我刚八岁啊?那时候……”
“那时候你整天和诗宴在一起,你们还都只是个孩子。”韩非轩喝喝茶,淡漠的说。
韩非宇恍然,小时候的刘诗宴,长得胖嘟嘟的,白净的招人喜爱,却没有小姑娘该有的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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