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过去。
江星愿的生活,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
乔远还在的时候,两人也不会在学校碰头,她一直是孑然一身。只是不需要再在小区门口等人,撇除了‘朋友’这个不稳定因素,她打开电脑,登上《英雄联盟》,心无杂念地上分。
在偌大召唤师峡谷,有一个都市传说——谈恋爱会变菜,手速这么快,单身有点年头了吧?
虽然她没谈过恋爱,也不认为自己喜欢乔远,但自他离开,在一段适应中单位置的阵痛期过后,她的胜率竟然比以往双排更高。
每一局,江星愿都将对方中单死死摁在塔下,敢出塔吃经验补兵就是个死。
若是不信邪,前期多送了两个人头给她,那得了,就算不出塔,在塔下也得死。
叫打野来?
打野来了,敌方中单却早已被江星愿消耗至残血,召唤师技能全交,法力值也因为要远远地用技能补兵而所剩无几。
硬要上,就是送双杀。
绝大部份时候,她并不快乐,也不难过,专注于每一场游戏。
生活就像在沙漠中独行,单杀对面,双杀打野,游走带节奏,拿下一局胜利,便是见到沙漠中长出了一棵仙人掌,抛进嘴里嚼嚼,嚼出汁水解渴。
这副模样,落在长辈眼里,只以为她因为跟朋友闹别扭而失魂落魄。
江识文看不下去,劝又不好使,只能从她的兴趣爱好入手,顺着《英雄联盟》的路子想。虽然他不玩游戏,但工作跟电脑有关,沾了边的,也很跟得上时代,在同事里一问,就找到门路买了一个全英雄全皮肤的帐号。
江星愿不缺零花钱,但对英雄皮肤没兴趣,向来都是用着最朴实的形象。
只是爸爸回到家后,第一时间让她打开客户端,坐在她旁边让她登上一个新帐号——顶着爸爸期待的目光,彷佛每个细胞都在欢快地求夸奖求表扬,她只能硬着头皮,玩了一晚上花里胡哨的英雄给他看,表示自己很喜欢这份礼物。
敌方水晶再一次爆炸后,江星愿松开被她捂暖了的滑鼠,转头看向爸爸。
“爸,你是不是想跟我说什么?”
“啊?啊,没,这帐号你玩着还喜欢吗?”
“嗯,喜欢。”
书房中,重新陷入尴尬的沉默。
三分钟后,江识文觉得自己不能再傻坐下去了,堂堂一个四十已立的成年人,还想让女儿给他抛话题不成?他尝试组织语言:“你喜欢就好。其实有件事,爸想跟你说,你知道方叔吧?”
“不知道。”
“……就是以前经常来咱们家做客的方叔,那个没头发的叔叔。”
这次,江星愿点头了。
以前来家里做客的同事不少,其中一位特别显眼,肤色偏棕,在灯光下,就像一颗圆滚滚的卤蛋,记忆深刻。
“前年他去S市创业,到处找人借钱,就我借给了他,今年公司办得不错,缺可靠又技术过硬的IT工程师,想找我过去帮忙,待遇薪酬自然比现在好很多,而且我这工作,在小城市没赚头,年轻时该出去闯的,但带着妻小去闯,太不负责任了……现在你长大了,又有机会……”
这种有熟人带路的机会,还在四十多的年纪,一辈子可能就只会碰上一次了。
江星愿愣了片刻,体贴地接着他的话说下去:“爸,你也想去S市吗?”
“看你意思……”
“我明年就成年了,你不用顾忌我,”江星愿重新握住滑鼠:“你要让我留在F市吗?”
要抛下她一个人吗?
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她面上不显,心里却一下子呼啸进入应激反应——用常理想想,这个语境下,都不可能是要将她留下。
“不不不当然不,要去的话,肯定是带着你去啊,”江识文摆手:“我也跟方叔说过,高二不好换地方找学校了,他说只要我肯去就有办法,就看你意思。爸也不是逼你,问问你意见,事情还没定呢。”
“我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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