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了,这件事情还是得我爹说了算。”
“胜叔要回来了吗?”陈葛窃喜,要知道以前李有胜还是蛮喜欢他的,若是李有胜回来了,不知道会不会看得上这个只会打猎和种地的小子,要知道李有胜的眼界可不是寻常妇道能比的。
“是啊,我爹要回来了。”三丫在一旁很是高兴,现在只要是有人在她面前提起爹爹小回来这茬,能把小家伙高兴坏了。
四喜在旁边轻轻敲了敲三丫的碗,示意三丫不要在碗里堆太多菜。
天渐渐暗了下来,炉子烧得火热,锅里面是美味佳肴在翻滚。四喜的小脸蛋在炉子边被考的发红,腮帮子鼓鼓的,可爱极了。
“吃了再夹,吃了再夹,不许浪费。”
“我才不会浪费呢。”三丫执拗的脾气上来了,这丫头就是这样,最喜欢跟二姐较劲:“我现在在长个子,自然吃的多啦,要是我爹在啊,肯定给我把碗里面堆得满满的。”
提起爹她就格外来劲。
四喜瞪了她一眼:“你爹你爹,你爹那么疼你,你以后别跟着姐后面转,你仔细些不老实,爹也会揍你的。”
说完这话一旁之人都在笑,本来有些尴尬的气氛渐渐合写起来,桌上多起闲话来了。
于氏本来有些后悔留陈葛下来吃这顿饭,生怕这顿饭没掏着人的好,还给吃出矛盾来看,现在看起来两个男人虽然心里互相膈应着,但是对四喜的心都是各人真真的,两人都竞相向小姑娘讨好,生怕自己一不留神就被另外一个比了下去。
“陈葛,你刚才说要租下我们房子做客栈的是外地人?”
“是啊。”陈葛脸上有些不自在的笑了笑:“咋了,你要是不想租,回头我拒了他们就是了。”
“为啥他们看上我们这间,我们家本来就是小两层,再在上面盖一层楼多麻烦呀,干嘛不直接租一个能用的呢?”
“兴许是看你们门脸那里到期了吧,兴业街那一带地段也好,又不吵闹,做客栈就是要选这样的地方。对吧,四喜,你咋看?”
四喜埋头吃了几口,猛的抬头:“我觉得也可以,要不客栈我们自己开吧,陈葛哥,我出房子,你出钱,我还可以卖点东西,你说成不?”
陈葛瞬间兴奋起来,如果跟四喜一起做生意,岂不是能够更多时间跟她相处,况且这方面是他强项,那个五大三粗的种地佬绝不是他对手,到时候再让四喜看看,到底是谁比较好。
更重要的是若是能在镇上安顿下来,以后就不用东北西走的做生意,不用一走走小半年见不到四喜,以后有的是机会跟她朝夕相对,培养感情。至于那个种地佬嘛,陈葛打心眼里看不上他,男人光长块头是不行的,还得要有脑子,你说你打猎能天天猎吗,眼见就要入冬,很多动物都不出来了,过了冬天,春季是不能狩猎的,一年能打的总有个数,哪有做生意来的稳当。
年轻人们说着这些,于氏心里打起了鼓,这丫头到底咋想的,怎会想到去镇上做生意呢,这样一来又要跟自己当年一样抛头露面,当年若不是惹上不该招惹不得的人,全家也不会搬到乡下窝着。
还有一件事于氏没跟孩子们讲,当年全家之所以不做生意,回乡下住,主要是因为一桩桃花案。大概四五年前知州的公子从府城路过小镇上,无意中见到在布庄做生意的于氏,当时连魂都没了。公子本来是绕近路经过镇上,没想到这就不愿意走了,就近找了个宅子自此住了下来。
接下来的事情不消讲,这公子倒不是个蛮狠货色,也不胡搅蛮缠,刚开始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什么用意,只是觉得奇怪,这么高贵身份的人,在兴业街一带住了下来,停下里似乎没有走的意思。
且不说这一带没有什么名胜古迹,更没有什么风流雅士,旁人就开始留意了,到底是什么因素使得公子在小镇流连忘返。
渐渐的有人发现端倪来,公子喜欢去李记布庄,今天是去裁衣服,去了就问东问西,老板娘虽说疲于应付,但对这种客人也是无可奈何。这公子也不白问人半天,每每走的时候都会买些东西。
小镇不大,但凡出了些风流韵事,自然不用隔夜就能传得沸沸扬扬,加上老板娘不偏不倚是个响当当的大美人,这便更容易落人口实了,一个是二十多岁的风流韵致少妇,一个是府城知州公子,虽说身份上不大相配,但是少年爱美人,这种心境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
有人说李记布庄那大美人老板娘跟知州公子看对了眼。
有人说哪里是看对了眼,明明就是好上了呀,昨天看公子从布庄后面出来的,端的是个衣冠不整。
更有人说,李有胜不是经常不在吗,他们家的那个于娘子早就受不住了,那天公子经过布庄之时,不是这个女人给公子抛了几个媚眼儿,谁没事往布庄瞧啊。
……..
也不知道这些流言从何而来,于氏平常几乎是不出门的,上街买菜有老妈子,她一般都留在后院看着孩子,要不是李有胜出去办货,她平时是连店里都不来的。
流言蜚语顿时充满了小镇,若说有人不知,一个人公子,一个是于氏,于氏除了觉得这公子问题多点,浑然不觉有什么异样的情绪在四周涌动。
直到有一天,李有胜从外地回来,这事才算画上一个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