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