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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八章 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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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的水娃,全身之满是血迹,面目之更是狰狞无,在其下方,则是有着一对东西,我定目看去,发现那是一张完整的人皮,水娃是被剥皮而死

    “剥皮”此酷刑在古代很是常见,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而这种手法最为常见,从汉朝以及三国时期已有此法,然而最为出名的,则是在明朝时期,在朱元璋的手下而闻名。

    明朝时,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从明初的太祖皇帝朱元璋,到明末的张献忠,不少人都用过剥皮之刑。

    朱元璋开国之初,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用法峻苛,“剥皮揎草”是他的一项重要发明。据叶子<草木子>记载,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有官员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官员贪污的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的,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

    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礼土地神,若需要对某人实行剥皮在这里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

    洪武年间,宫的太监犯了死罪应当处死者,一般都不用斩首,而是凌迟或者剥皮。

    朱元璋的宫禁甚严,太监如果有娶妻者,也要处以剥皮之刑明初开国功臣蓝玉被处死之后也剥了皮,朱元璋还下令把他的皮传示各省。因为蓝玉的女儿是蜀王妃,蜀王朱椿把蓝玉的皮保存下来。明末张献忠占领成都时,他看见端礼门楼供着一尊人像,穿着公侯的华服,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一打听,才知道这是蓝玉

    此等剥皮手法,有违天和,一般被这种酷刑折磨死去的人,都会心怨念极强,从而留下怨魂,死不瞑目,残害无辜,以此来抚慰自己。

    我看着那脸狰狞无的水娃,我透过水娃那睁着大大的双眼,能够看出水娃死前的不甘以及怨恨,那对于活着的渴望,对世间的眷恋,以及那最深处的绝望不甘。

    我心只觉得一阵发堵,颤抖着伸出了手掌,轻轻的盖在水娃血淋漓的面庞之,随即轻抚,合了水娃的双眼。

    我把水娃以及那些吊着的尸体全部放了下来,这些人死法各不相同,有的如水娃一般被剥皮,有的则是被凌迟,全身的血肉被割光,剩下一副白骨,而有的则是被油炸,有的则是被烧焦,各种惨状不一。

    我将这些人的尸骨堆到了一起,随即用火点燃,坐在尸骨之前,不断地念着往生咒。

    许久之后,那些凄惨的尸骨,在我的面前化为了灰烬,我睁开双眼,沉默了许久。

    “还有些渔民不再其,人数不对,这其有许多并不是那些渔民的身体,而是陌生的,不只是海盗的还是什么,我想应该还有一些渔民幸存,我们找一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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