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一时兴奋,竟失手摔了这小妞,此时见她这般生气,便摆了摆手,大方的说道:“算了,算了,见面分一半。来,这些,这些,还有这些都是你的,可别说我小气,见好就收。”
凌霜霜看着自己怀中这些黄白之物,她是青云寨的大小姐,自小什么没见过,岂会稀罕这些,况且一想到这些肮脏的东西是吴修碰过的,她就一阵恶心,急忙给扔的远远地。对于林跃的贪婪,着实让她有些哭笑不得,到得现在,她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人了。
“你不要也别扔啊!”
“你也不许拿!”
林跃也不理会她,一边收拾着地上的珠宝,一边说道:“我说大小姐,您有老爹,什么都不用愁,我可不一样,光棍一条,身无分文,地无半尺,将来还得指着这些娶媳妇呢!”
这时候的人讲究魏晋遗风,不为五斗米折腰,况且昨夜他还吟出“千金散去还复来”那等豪迈的诗句,现在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真是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小人。
纵使林跃知道了她的这些想法,也不会生气,因为他从来都没有承认过自己是一个君子。就算在前世,他也只能算是一个善人,要是说他不贪财,那怎么会有那么多钱来搞慈善?所以,在他看来,那些视钱财为粪土的清高之人,都是自私的,因为他们一生只为自己活着,处处表现出修为品性有多么高人一等,总是乐于被他人称赞,并且还乐此不疲地鄙视着那些满身铜臭的有钱人。熟不知,正是那些有钱人,创办了企业,解决了多少就业岗位,捐助了钱财,又帮助了多少需要帮助的人。
钱这东西,自古便被认为是恶俗之极,君子们一方面喜欢在诗文中不屑于这些黄白之物,由此来向世人展示自己的品性是多么的高洁,另一方面却又离不开它。
昨夜迷路,是因为没有方向指引,而且视线又不及远。一大清早,他们走了半个多时辰,凌霜霜已经认出了现在的位置,便教着他,很快找到了他们来时的马,幸亏这畜生跟了她好些年,才没有独自离开。
凌霜霜被扶上马,虽然她是脚受伤,但需知,这骑马可是手脚并用的活,而且林跃又不会骑,两人就只能慢慢悠悠,沿着来路返回。
“喂!你真的没有家人吗?”
“不错,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孤儿院?”
“哦,就是一个专门收留无家可归之人的地方。”
“你是说病坊?”
病坊?这个词听起来可真不顺耳,不过这个时候的福利机构应该就叫这个名。
“差不多吧!”
“真想不到,你也是个苦命之人,到我们青云寨算是来对了!”
两人正说话间,就见远处阿四骑着马向他们挥手。
“小姐,你没事吧?大哥和我们找了你一夜,还以为……”阿四瞥了一眼旁边的林跃,将没说完的话又咽了下去。
我靠,这分明就是说我拐走了你家小姐,这也太他妈委屈了,昨天还不知道是谁拐谁呢,林跃暗自不爽。
“好了,既然到了,就跟你的四阿哥回去吧!我也该做衣服去了。”林跃强忍着一肚子怒气,利索的下了马,一个转身,丢下两人,头也不回的走了。
凌霜霜也不知他生的哪门子闷气,不过这个人一向喜怒无常,自是不必去理会,现在当务之急是赶紧告诉爹爹吴修的死讯。
自从出了这次意外,凌平便对林跃不再设防,不过以前的戒心也本是吴先生因为担心林跃威胁到自己的位置,故意撺掇凌平的而已。
“掌柜的,我说了这么半天你明白吗?”
林跃看着裁缝店老板一脸茫然的样子,也不知道这小老头懂了没有。
“公子,这样的衣服能穿吗?老朽做了一辈子衣服,还没听说过谁在裤子上开过兜的。”
“这你就别管了,只要按照我说的办就成,记住,你这里的颜色,每样给我做上一件,还有我说的内裤,袜子和睡意,都要丝绸的,内裤十条,袜子十双,睡意先来三套就行了。”说完,林跃从怀中掏出一个银饼子,扔给那老板。
那老板一见银子,脸色瞬间变得笑逐颜开起来,冲着林跃不停地点头哈腰,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做几件衣服呢!
“公子放心,十日之后,来取便是。”
“十天,这么久?不行,最多三天,老子等着穿呢。”说罢,林跃又一个银饼子丢在了柜台上。
那老板见了银钱,双眼满是异彩,咬了咬牙,说道:“好,老朽就是不睡觉,也要在三天之内给公子做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