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顺云的房子,在这里算是大的,两间大瓦房,收拾得也很干净。三人进了屋子,分别落座。
席顺云让两孩子给客人泡茶。
两个孩子照做,让他很是高兴,再度感激地看了一眼婉清老师。
这女孩子不但漂亮,真有本事,短短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就让两个孩子变了一个人似的,他如何不高兴?
见茶泡好,又让两孩子去把他们的娘叫回来做饭。
郑八斤忙着制止,笑着说道:“听说我们要来你家吃饭,她娘本来早就要来做,是被我制止的,说好了婉清请大家吃,自然是婉清老师亲自做,不麻烦学健他娘,我跟着打个下手就行了。”
“这怎么好意思?”席顺云忙着说道,对于他来说,要他亲自做饭,比要了他的命还难受。郑八斤虽然说婉清老师亲自下厨,这成了什么?
不对,怎么是老师请自己吃饭?
婉清已经站了起来,说道:“大哥说得对,我答应了给两个孩子做饭,自然是亲自下厨,不用劳烦尊夫人。对了,有什么食材,直接给我就行了。”
进来的时候,她已经发现了,大瓦房的旁边,有着一间小瓦房,被火烟熏得黝黑一片,一定就是厨房。
席顺云总觉得不太好意思,又推辞了几句,见婉清执意如此,两个孩子也说,一定要尝尝婉清老师做的饭,只好答应。
郑八斤也站了起来,说粗活自己可以干。
席顺云指了指放养在外的鸡,说道:“那里有两只是宪鸡(太监鸡),味道好一点,请你捉来杀了。”
郑八斤看了看,两只宪鸡脚齿都不长,年纪不大。倒是另外两只公鸡,足齿都长弯了,看上去足有两年。指了指说道:“依我看,这两只公鸡更好。”
“公鸡的肉少,宪鸡比较嫩,正好可以用来招待客人。”席顺云没有想到郑老板看上的是公鸡,还要坚持。
曾经,他听人说过,城里人,特别是有钱人,一般不吃公鸡,最爱的就是宪鸡。
郑八斤笑了笑,说道:“公鸡好,放在市场上,价格不如宪鸡,那是因为,城里人根本就不懂公鸡的味道更好。”
“行吧,郑老板你说了算。”席顺云笑着,指了指两个孩子,说道,“平时抓鸡不是一流吗?还等什么?”
两人早就等着这一声令下,一齐向着两只公鸡扑去。
放养的公鸡,本来很是灵活,一般人要这么硬抓,是难以成功的,一翅可以飞出几米远。但是,席学健和席学良根本不给它们反应的机会,已经双双扑到了鸡前。
两只公鸡还来不及展翅,就被抓了个正着,提着双脚来到郑八斤面前。
“先捆着,我去拿刀来。”席顺云交代着,转身进了厨房,提出一把菜刀。
然而,郑八斤已经把席学健手里那一只接了过去,说不用这么麻烦,一把刀就行了。又让席学健去弄个碗,倒上少量的水,加了一点食盐。
席顺云正奇怪要水做什么时,郑八斤已经割开了鸡的喉咙,把血放在了碗里。
见席学健不知做什么,郑八斤又让他去拿个大一点的盆来,马上就可以烫鸡了。
席顺云这才想起,还没有烧水。
不过,厨房里可以烧柴,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把一壶水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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