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你英文名是什么?”
对方常年在国外生活工作,应该更常用英文名吧。
“tom.”这一次,用了五秒钟对方才有了回复。
“真巧,”迟筵拿着手机干笑着,“我英文名叫jerry。”
风靡全球的《tomandjerry》,译名《猫和老鼠》。
这次汤姆·叶回复得倒快:“真是个可的名字。”
迟筵的干笑僵在了脸上,他该夸对方有绅士风度吗?
他想了想,打下一句话:“你的中文名很好听。”
并不是故意夸赞,而是真心实意地如此认为。
叶迎之,叶迎之……单是咀嚼着这个名字,便觉得心软得一塌糊涂。真的是,非常动听。
两人一直聊着,不知不觉过了两个小时,迟筵甚至没有意识到楼上已经没了声音,派对已经结束了。
直到十一点半的时候叶迎之给他发来消息说“太晚了,你该休息了。晚安。”,迟筵才意识到
时间真的不早了。
“你也是,早点休息。晚安。”他微笑着点击“发送”,没有意识到自己一天的心情都因这个突然出现甚至未曾谋面的新朋友而变得轻快起来。
从此之后两人保持着每天的文字信息联系。
迟筵曾经问过叶迎之自己该怎么帮他学习中文,叶迎之轻松自如地回道:“我认为学习语言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所以只要这样和我聊天可以了~希望你不会嫌我烦【调皮】。”
一如既往地在句尾给自己加了一个可的小表情。
叶迎之给他讲自己在欧洲的住宅,他说那是一片很大的庄园,自己住在有上千年历史的古堡里,古堡前的花园里种满了白色和红色的玫瑰花。
吹牛吧。迟筵心里并不太相信对方所说的话,按照历史课本的说法欧洲的传统贵族早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没落了,现代掌握着金钱权势和地位的全部都是资本家。不过这个年纪心浮气躁的年轻男性喜好吹牛好像也不是太大的毛病,他身边也有喜欢吹嘘的朋友,瑕不掩瑜。
因而迟筵只是附和道:“那可真好,有机会我也想去看一看。”
“你喜欢吗?”对方兴致勃勃地追问着,过了一会儿又发过来两张照片,“你看,这是我最常住的房子,幸好管家那里存着照片,我刚让他发给我的。”
照片是在白天照的,阳光灿烂,碧空如洗。果然如同叶迎之所形容的,一座黑色的巍峨古堡坐落在层层摇曳的白色玫瑰之后,庄严而肃穆,白色的花朵又为它增添了几分别样的柔美。迟筵对建筑没研究,看不出它属于什么时期又是什么风格,只是直观地觉得它恢弘又神秘。
“这是我的现住地,也是我住得最久的地方,我还有其他几处房子,可惜现在手机里没有照片,还得去找管家要,要不能让你看看你最喜欢哪一处。”
“这处我很喜欢,花很漂亮。”看得出主人是费心打理的。
不过迟筵还是并未完全相信对方的话,他室友现在在欧洲交换,手机里也存着一堆新天鹅堡的照片。自己没去过欧洲也对欧洲建筑没研究,叶迎之即便是真拿新天鹅堡那样的著名建筑照片给自己看说是他家,自己也未必能分辨得出来。
反正又不是相亲要看对方家里有几套房,每套房条件怎么样,别说去人家里做客,自己和对方都未必会真正见上一面,这些事也不必太较真。
这样和叶迎之通过络消息交流了两星期之后,除了对方喜说些和现实生活不符的“大话”之外,迟筵越来越喜欢这个只在络上遇到的朋友,和叶迎之说话很投契,也很轻松,他总有办法让自己开心起来。
所以当对方向他要手机号码时他也毫不犹豫地给了他——这和他从小学开始受到的“不要在络上轻信陌生人”“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的教育简直背道而驰。
管他呢,反正这只是他在澳洲的号码,等回国肯定会削掉不再用了。
在迟筵将手机号码发送出去二十秒后,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一个陌生号码。
迟筵在澳洲这里的社交圈有限,和老师同学们一般是通过邮件或即时信息联系,基本没什么人会给他打电话。电话响起的那刻迟筵已经隐隐猜到这个号码属于谁了。
他指尖微顿,在屏幕上滑动接听,然后将手机拿起放到耳边。
那边传来一个低沉而温柔的年轻男声,比他想象地还要好听。他的音色给人的感觉冷静而持重,听起来和那个喜欢给自己发各种卖萌表情的调皮的汤姆叶完全不同。
“我想是时候,该请你帮我矫正一下发音了。”叶迎之轻轻说着,声音中含着一抹笑意。
迟筵听着这个声音,贴近手机的左半边脸莫名地热了起来。
他不自在地把手机换到了右手——两边脸应该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