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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究竟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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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她没有选择留校,而是去了另一个省城的高校去读博。

    这是一座街道很窄,树木很少却很繁华的城市。胡杨不喜欢喧嚣,就选择一个略微偏僻的小区。她租住在一处窄小的阁楼,对于读书的学生来说,这是一个算得有些豪华的住所。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陪着她的只有一条叫“球球”的小狗,一条很听话,很聪明,又很粘人的泰迪。

    胡杨到这个城市有三个目的:找工作,找对象,读博,这是她的三位一体。

    她的爸爸不希望她继续读书了,她爸爸说:

    “总读书会把人读傻的,读成‘书呆子’,应该找份工作就业,多积累一些经验就是资本,社会这个大学校太深奥了,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硕士学位干什么都够用了,有些大老板本科还不是呐。”他希望胡杨早日出道涉足商海,将来他好把公司放心地交给她。

    当教师的妈妈观点是先找个好对象,学的好不如嫁的好!看看现在都成了三高了——年龄高、学历高、心气高。妈妈语重心长地说:

    “闺女!我告诉你,高处不胜寒,别熬成圣(剩)女呀!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找对象,读什么博,女人无才就是德。要知道会是这样,当初我就不能让你读这么多的书。”

    胡杨的观点是:爱人是前世的缘,百年修得同船度,千年修得共枕眠,如千千万万的沙粒一样,在红尘中飞扬,当然相遇是有条件的,高处是不胜寒,相遇少但会有奇缘,所以。依旧要形而上……

    胡杨的出租屋距离胡杨读博的学校很近,地铁四站地。她住的阁楼在七层的顶端。

    她喜欢高处,高处不胜寒,但高处很静,没有上下来往的脚步声和喧嚣声。胡杨有时一抬头,向那灰蒙蒙的天空望去,偶尔就能看见一群白色的鸽子,扑棱棱地飞过屋檐,在附近飞翔盘旋。也有时会有过片刻的停留,咕咕地谈论着红尘往事。这个时候,胡杨总是微微一笑,心想:

    躲过人的喧嚣,却躲不过鸟的打扰。

    胡杨累了就习惯靠在窗边这样眺望,这样遐想。习惯了一个人雨夜听着雨滴滴落到窗上那细碎的声响,看着雨滴在玻璃上慢慢流淌。

    小区里有个画画的,和胡杨一样是租住户。听说是艺术院校的高材生,也在读博,作品在全国大赛还获得过一等奖。画技高超,笔润浑厚,但人长得却不帅。小鼻子小眼睛,一副麻花男的形象,胡杨喜欢叫他鳗鱼。人却很热情,每次胡杨从他身边走过,他都会抬起头笑笑。然后,又低下头在那苍凉的纸上画着他那永无休止的画。

    站在凉台上,胡杨能看见对面一楼诊所那穿白大褂的大夫,在屋里穿梭地忙着。

    胡杨近几年越来越喜欢穿黑色的休闲服,里面衬着白色的短衫,她喜欢这简单的色调。

    若不是被“球球”咬了一口,胡杨和医生的世界就像中俄边境黑龙江的分水线一样,隔着汹涌的波涛黑白分明,永远不能相融。

    早晨,胡杨听到了闹铃声,却没有起床。今天是星期六,昨天她忘了关掉闹铃了,球球是一个非常聪明又懂事的小狗,胡杨不在家的时候,它从来不动茶几上的东西。有一次胡杨把球球的狗粮忘了,没放在地上的盘子里。等她回来时,球球饿得快疯了,用嘴扯着胡杨的裤脚,往茶几边上拽。胡杨走到茶几边才发现自己忘把球球的饭放到盘子里了。她示意球球自己拿,球球叼着狗粮跑回小窝,边流眼泪边吃,胡杨看得热泪盈眶。

    球球见胡杨还没有起床,就跳上床,用爪子扒了胡杨,胡杨睡的正香,反感地一翻身,一下子压倒了球球,也许是压疼了,球球本能地咬了胡杨一口。胡杨“妈呀”地喊了一声,忽地翻身坐起,一股专心的疼痛传遍全身,胡杨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肩头流出来几滴血。胡杨吓得睡意全无,球球蹲在床边不住地用两个前爪子作揖。

    胡杨坐在林不语医生面前,紧张的皱着眉,红着脸,呼吸急促。她之所以紧张,不是怕医生,而是自己伤的不是地方,是在肩上。

    “把衣服脱了!”林不语一手拿着镊子夹着酒精棉,一手拿着一个一次性针管,里面注满无菌水,不以为然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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