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来点掌声鼓励”
鼓掌是不可能的,对于这样的瓜货,骂都懒的骂他,我们不约而同对他比划了一根中指,连喝高了点的老陈也不例外。
“演唱会”在残剑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的歌声中拉开帷幕。两个字可以形容他的声音:噪音!
我原本只打算喝酒,疯疯闹闹就算了。虽然哥几个唱的不行,但还在我能忍受的范围之内,直到在沙发上躺了快一个小时的老陈出马。以前还真不知道这老小子是一个麦霸,逮着话筒不松手唱些三套车这样的老歌倒也罢了,关键是唱得比哭还难听,原本应该欢快的歌从他嘴里吐出来全成了哭丧。
为了从他手里抢回话筒,不死他们提议让我唱一首。嘿嘿,是你们逼我出绝招的,别怪俺不厚道。
好说歹说从老陈手里抢下话筒,我选了一首alan的讲不出再见,这是我的保留曲目。说句老实话,alan是我很喜欢的歌星,我也不想把他的歌唱成这样,要怪就只能怪我老妈没给我生一付好嗓子。
“是对是错也好不必说了,是怨是爱也好不须揭晓,何事更重要比两心的需要,柔情密意怎么可缺少。我最不忍看你背向我转面,要走一刻请不必诸多眷恋,浮沉浪似人潮那会没有思念,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我唱歌虽然不好听,但很投入,至少我觉的自己找到了天皇巨星的感觉。
不用转身看他们哥几个我也知道自己歌声的威力,虽然不能让死人复活,但至少可以“秒杀”方圆十米之内的任何人。开玩笑,当年大学时代我的歌声可是寝室“七种武器”之首。
感觉还没尽兴,我正准备换个口味来一首王杰的浪子,几个傻b惊恐的端着酒杯猛冲上来:“不败,唱累了,来喝酒喝酒”“哥子就是生猛,把酒干了”一边说一边把我手里的话筒抢走。
“不行,生疏了,我再整一首最拿手的”
“老大,你就饶了我吧”残剑估计是再一次被我征服了。
事后据第一次听我唱歌的斯文人说,自从听我唱歌后,他重新找回了在公众场合唱歌的信心。
靠,不就是我唱跑调了几句么,也不至于这样不给面子吧。不准我唱歌就算了。啤酒不醉人,但有点涨肚子,正好溜出去方便方便。
或许命运真是老天爷故意安排的,这一趟厕所还上的真是时候。我刚走到厕所门,就听见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这女人喝酒比我还厉害,一会你叫吧台送两瓶度数高点的红酒来,你和陪酒的小妹儿帮我灌醉她。”
一个年轻一点的声音马上回答道:“王总你放心,保证灌醉她。”
随后就传来这两个人淫荡的笑声,看样子是有两个败类在打坏主意。
我不想惹麻烦,为了避免他们怀疑被我听到对话,我马上转身回走10几步,然后才大声哼哼呀呀地慢慢走向厕所,果然那两个人听见外面有人要进厕所,马上停止了谈话。
在走进厕所的那一瞬间,我瞟了一眼出来的那两个人,一个是穿着白衬衣的中年胖子,大概四五十岁,头发上抹了不少发蜡,面相看起来很正派。还有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居然也带了一付眼镜。假如我没碰巧听到他们的对话,绝对想不到这两个道貌昂然的家伙如此卑鄙。
“靠,老牛想吃嫩草”我心理暗暗为那个即将落入魔掌的女人感到惋惜。
等我减负出来,那两个家伙早不知道走进哪个包间去了。在声se场所这样的事多了去,那管得了这么多,要怪就怪那女人好酒贪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