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件事、几个人能让这胖子忍着酒瘾端坐等待!至于自己那就更别提了,别的不说,就说那年自己忍着蛋碎的剧痛,空手夺白刃与一个貌美如花但又心如死灰的小醉猫以命相搏,有力拯救了他和他的共案犯田楠田大姐的两条小命。后来田大姐在家设宴谢恩,自己因为蛋碎未愈蹬车无力,又赶上自行车车胎被钉子扎漏了气,所以就晚到了那么一会,结果好好一个谢恩宴,愣是被那死胖子给唠叨成了一个关于“诚信守时”的批判会!今天他突然给自己这种难能可贵的超级贵宾待遇,怎不让人犯嘀咕?!难道单志远这厮真的有什么不得了的正事?那自己在家里耽误那么久确实有点过分了。但时光如水不能倒流,事已至此,马小三也只能硬着头皮,按着刚才在出租车上设计好的套路和单志远握手寒暄道:“单大哥,你瞧你这话说的,我怎么能不记得你呢,过去我可没少喝你的酒!有一次咱们在海埂农家乐吃黄焖羊,我喝多了,还是你开车送我回公司的,我怎么能不记得你呢!”这是晋胖子传授的社交技巧,对于多年不见的并不十分熟络的旧朋老友,如果能在第一时间说出一件大家共同经历的事情,就能快速引起共鸣拉近距离。但马小三今天提这件事其实还是一个伏笔,因为来之前他刚刚第N+101次循环利用了“人生拼搏模式”的誓言,所以今天他不太想喝酒,至少不想再喝的烂醉,因此他又客气地补充道:“我酒量太烂了,让单大哥见笑了。”
晋胖子的社交技巧对单志远这个老江湖也有效,他愉快地握住马小三的手,一边用力地摇晃一边爽朗地笑道:“哎呀,你小子居然还记得我开车送过你呀!不错,不错,记性不错!——不过我记得那天你好像没喝多呀?谦虚了,兄弟,我知道你的酒量挺好的。”
“哪有啊单大哥,我当时都差点吐了!真的……我酒量太烂了——现在就更烂了,更是沾酒就醉!”马小三客气地继续伏笔,并接着又向单志远问好道:“单大哥你挺好吧?这都好几年没见到你了,怪想你的!”说着他心虚地偷瞄了晋胖子一眼,那个大白胖子死绷着他那正月十六一样丰满的大脸蛋子,眼帘朝下一言不发,显然是在愤怒地憋坏!这不由得让马小三心里更是一阵发虚。
“挺好的,挺好的,我挺好的!兄弟你挺好的吧?”单志远回答马小三,并也向他致以亲切问候。马小三当然回答他也挺好的。单志远这时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又说:“兄弟呀,怎么还是这么瘦呀?不过人倒是比过去更帅了。”马小三刚要腼腆还没来得及道谢,那厮却又咧嘴一笑道:“不过兄弟呀,你这眼睛……好像还是没长开呀?你得多吃香蕉,香蕉富含果锌,具有润眼明目的作用!”一线天的小眼睛是马小三与生俱来的最大无奈,一般人拿这个跟他开玩笑他会不高兴的。但如果是老板和大哥那就不同了,他们是把你当自己兄弟给你面子才和你开这种无伤大雅的玩笑,这点人情世故马小三还是懂的。今天既然单大老板这么给面子,那自己岂有不顺杆往上爬的道理,所以他忙展颜一笑热热乎乎地回应道:“嗨!单大哥,别说香蕉了,香蕉树都被我啃了好几棵,不信你问我哥,上个月我把他们公司楼下的那棵芭蕉树都给啃了!但不管用,单大哥我这是天灾,娘胎带来的,没治了。”马小三说着,他也翻起小眼睛上下打量了一下单志远,自己的小眯眯眼虽然没有改观,但单老板的变化却令人吃惊。过去,在以夜总会为家的那些日子,这位工程师出身的儒商和晋胖子那流氓一样,都是头上不打摩丝不出门,身上不喷香水不跳舞,领带不飘逸成一朵闲云打死也不系的完美主义者。而眼前的这位单老板,过去那一头油光水滑的像被小母牛舔出来的大背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两厘米左右的自然短发。这短发就那么自自然然地立着站着,既没打摩丝也没喷发胶啫哩水,倒是在他的耳朵上方可以隐约瞥见一些白雪的痕迹;头顶下方的那张脸还是过去那张英气逼人的正国字脸,只是比过去黑了一些,脑门上也添几道并不深刻的抬头纹,但这些纹路并不影响他的面部观瞻,反而让他看上去比过去更诚恳也更像一个成熟睿智的中年人了;不光是容颜和气质的嬗变,行头也换了。在马小三的印象里,体格健硕,骨骼海拔高达一米八六的单老板那就是个会走路的西装架子,西装穿在他身上就像中山装穿在周总理身上一样,那叫一个相得益彰,所以这厮过去几乎一年到头都穿笔挺刮俊的名牌西服,据说一套要一两万呢。而今天他上穿一件灰色套头圆领T恤,下穿一条皱皱巴巴蓝色牛仔裤,脚上那双牛筋底的休闲鞋虽然还是名牌,但鞋面上却是泥星点点和这油脂麻花的小饭店倒是十分相配,非常和谐。总体来说,几年不见单志远朴实了,看来他那一跤是摔的不轻,把他那一身流光溢彩的铅华都摔没了,乍一看像换了个人似的。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很像一个祥和的邻家老哥,而不再是那个被众星捧月高高在上矜持招摇的青年老板了。
就在马小三暗自揣度单志远的时候,一个阴深深的声音掺杂着鄙薄地语气清新直白地在他耳边响起:“怎么的马主任,这都几年不见了——骟总——邀你共进午餐还得三催四请呀?下次要不要我给你打个报告提前预约一下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