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计划着逃走的毛仲,被箭伤彻底地激怒了,他从身上扯下来几条长布条,狠狠地在脸上和腮部一缠,然后用手一摸。血太多了,居然迅速地渗透过了布条,将他的手打湿。
毛仲将手指放在嘴里吮吸片刻,这是自己的鲜血,这是自己的鲜血!
他在地上一摸,扯到了一个半死的正在抽搐的家伙,将之衣服撕烂,再次给自己包扎,之后,又将地上的贼人脑袋一拨拉,扯掉其头盔,自己戴上,这样,起码左脸上的布条,受到了一些压制,好了些。
向前冲锋,毛仲闪到了那家伙的身边,先用刀将之砍了好几下,噗噗的血肉分割声,伴随着鲜血的飞溅,将毛仲涂抹成了怪物。他突然感到有个小东西袭来,匆忙之下,急忙张嘴咬住,等咬住以后才发觉软软的,用牙一咬,舌头一舔,居然是被自己砍飞的肉块。
那家伙的箭和弓,成为自己的武器,那家伙的尸体,也成为自己的隐蔽和战斗的依托,毛仲在这里,毫不犹豫地射击,将好几个黑影儿射穿了咽喉。
不是毛仲多么高的射箭技艺,而是这些贼人太过嚣张,大摇大摆地晃着咽喉给毛仲,事实上,这一带的关宁军抵抗基本停止,黑影儿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没办法,毛仲只能继续射击,直到将箭壶射空,同时,也将周围的十几个黑影儿射得一毛不剩。有几个是射死的,有几个是射在了马臀上,惊痛的战马不顾一切地冲锋,狂奔,撞击,将这一片的贼人弄得心慌意乱,不得不转折。
繁遇哪里去了?不知道,刚才的乱战,他骑着马乱冲乱杀,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毛仲暗暗苦笑,想不到堂堂正正一个常胜将军,能够将满清军都打得那样惨的神人,居然被莫名其妙的家伙偷袭,打成了孤家寡人。
附近的大火已经燃烧起来,熊熊火势,开始吞噬着残余的帐篷等物,还有些尸体上衣物被点燃了,甚至,空气中开始弥漫出熏人的恶臭味,从帐篷上的火势看来,贼人投掷了浇灌了油脂的火把。根本无法扑灭。
毛仲赶紧向旁边转移,否则,在火堆旁边,他一定给人家看得清清楚楚,那时,他就成为贼人的箭靶子,但是,在逃命的时候,他也不能过于着急,不能站起来,甚至,连爬都不恰当,他是在地上翻滚着的,时儿翻滚,时而静止,给人挣扎的半尸体印象。
他们的宿营地,选择在一片高岗上,所以,当毛仲滚下了低凹的地方以后,感到了非常的轻松,总算,他逃离险境了。
手里的武器,只有顺手牵羊弄来的一张弓,三只箭,一把刀,所以,躲避在低凹处的毛仲,形势并不多乐观,如果贼人的马队浩浩荡荡地过来搜查,他绝对难以脱身。
所有的战斗,都结束了似的,不见了呼喊声,只有那些黑影儿人在四下里寻找着火堆旁的关宁军,有时,他们忽然兴奋地呼喊,然后,蜂拥而上,挥舞着刀枪大砍乱捅一阵,不用说,又一个关宁军士兵遭殃了。
到底是谁的兵?毛仲心里有如刀割,这么不明不白地被人家杀了片甲不留,竟然不知道敌人是谁!
他继续翻滚,继续逃难,然后,在一片灌木丛后面,找到了依据。
不久,他听到了马蹄声,比较缓慢,不象是追杀的样子,很快,那些人就来到了附近。
“哈哈哈,那些家伙倒霉了!这回,他们绝对全部得死光光!”一个声音阴森森地说。男人,三十余岁,身材必定健壮。这是毛仲的估计。
“哼,这些不知死活的官军,竟然帮着杂耍班子跟爷捣乱,我要让他们知道,黄三爷可不是好惹的!”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说。
毛仲心里一惊,居然是他们?可是,他们是官差啊。怎么有这么多?
“嘿嘿嘿,这家伙们死了都还不知道谁那他们弄死的。真好笑。”
“绝对了,谁能想到,我们知府老爷和庞指挥使这么快就出兵?”
“还是黄三爷有面子,一封书信就了结了。”
“哪里呢,黄三爷也下了血本,一万两银子呢。”
“喂,我说,朝庭会不会知道?”
“知道个屁,就是知道了又能怎样?谁知道他们是官军?我们布置些证人,说他们打家劫舍,被百姓们和土匪给灭了,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谁能说得清楚?哈哈哈。”
“这回二龙山的王大毛子也立下了功勋了。”
“嘿嘿嘿,真是想不到,官匪一家,兴兵两三千人,硬是把这群捣乱的客军给灭了!”
毛仲静悄悄地听着,纹丝不动。
但是,毛仲的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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