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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绪此刻作茧自缚,因为酒液的作用,他有气无力地靠在白玉枕上,向来一丝不乱的长发此刻也有些凌乱。几缕碎发垂落脸颊。

    他有一双天生温柔多情的眼,鼻梁英挺,悠扬的唇线如蝴蝶展开的翅膀,天然挽起不笑也像在微笑,即便他现在酒醉受困,竟然还显得风流落拓。

    谢映之不难想象,当年这个放荡不羁的浪子在盛京,迷得多少姑娘魂不守舍芳心暗许,又是多少名门闺秀的春闺梦中人。难怪连幽帝都要让王家管一管他了。

    可是这管一管,似乎不仅并没有管住他,皇帝徒劳的努力,最后连自己都栽进去了。

    但是这种宫闱秘事,向来都是讳莫如深,更何况兰台之变的一把火烧尽了前尘,很多卷宗如今都无处可寻了。

    史书上只剩下先帝暴薨,北狄趁机起兵,攻破盛京城,屠之。短短的一句话。

    谢映之问:“容绪先生没什么想跟我说的么?那么不如我来说,我若说得不对,先生可以指出。”

    说着他一边在阁中徐徐漫步,边道:“先生虽出身王氏,却非嫡出,而不得重视,即使是比你所有的兄弟们都要聪明颖悟,却依旧为没有机会出仕。”

    谢映之已经说得极为委婉了。

    容绪的母亲是烟花女子。因姿容出众色艺双绝,被王谋看中,带回盛京纳为小妾。

    容绪小时候就发现,在王谋的所有儿子中,他虽然天分最高,书也读得最好,所有教过他的先生都夸他为聪明剔透一点就通,但是转过身,他们无不抚须叹息,再聪明有什么用。

    大雍朝施行的是征辟制,世家大族都会举荐家族内的优秀子弟征辟入朝为官。

    首先就要看出身,只有嫡出的儿子才能代表家族入朝中为官,庶出的儿子则退而求其次,分派到地方任职,在地方上干出一点政绩了,才能擢升到朝廷,一般要熬三到十年不等。如果不想被分派去地方上,也可以在朝中的一些部门担任署员,但如果有才,擢升得比地方上要快,而且,还能和在朝任职的嫡子彼此相互照应,形成树大根深的家族网络。

    但是容绪这情况很特殊,连庶子的地位都及不上,他的母亲是烟花女子。上不了台面。

    王谋待他就像待一个私生子,巴不得藏起来,连族中祭祀祖先之类的祭典都不让他参加,仿佛他的出现就会让祖先蒙羞。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兄弟们,其他同龄的少年们都明里暗里排挤他,孤立他。

    加上他那时候已经是生得充耳琇莹,会弁如星,加上人又聪明,别人排挤他,他也喜欢揭露别人的短处,于是就更加受尽冷眼,落落寡合。

    “幽姿不入少年场,无语只凄凉。”谢映之说着,颇为同情地看向他。

    容绪唇边含着丝满不在乎的笑意。这些陈年往事多少年没人提及了,忽然被人提及,竟然有些恍惚不知今夕何年。

    其实在大雍朝这种极为讲究出身品第的环境中,就算他出仕,因为有个青楼的母亲,也会成为同僚的笑柄,被背地里被人戳脊梁骨。

    极重颜面的王谋又怎么可能让这样一个庶子出仕,坏了王家的名声。

    容绪眼看着家中最蠢的族弟王疍都分到了一个户曹的职位,他却只能整日里游手好闲。前途灰暗,读书入仕是不用想了,

    他于是想到了去从军打仗,彻底抛弃这个从来没有把他当做家人的家族,去边塞打胡人,从一寸寸血战中建功立业。

    但是即使是这个愿望也被无情地掐灭了。

    王谋冷冷挑起眉,上下打量着他这个儿子。

    容绪当年十六岁,容颜姣好,身段修长,就像他那个风姿绰约的母亲。

    父亲挑剔的目光一寸寸在他脸上灼烧过去,他咬紧齿关,昂然抬起头。

    王谋的不满和轻蔑也非常直接地写在了眼中。

    “你想去哪里从军?”

    “去凉州。”

    王谋的嘴角牵了牵,“凉州军虎狼之师,凭你?”

    他微微一顿,充满讥讽,“你在那里能撑过几天?”

    “我会用剑,也吃得起苦。”

    世家子弟都是要学剑的,容绪从小学什么都快,剑术在家族子弟中也算是佼佼者,唯一打不过的大概只有大哥王戎。

    但容绪一点不沮丧,王戎只不过一身蛮力匹夫之勇罢了。

    王谋此刻不跟他多说,抬手缓缓拔出了腰间宝剑,道:“你若能够在我剑下挺过三个回合,我就让你去从军!”

    结果,根本就不需要三个回合,当王谋的剑劈下来的时候,那摧金断石的力度已经让容绪感到了震愕和恐怖!

    虎口震裂的撕痛让他骤然意识到差距的惊人。

    他们平日里学的花拳绣腿,不过是将剑术当做了吹嘘的技艺,如果说真要御敌,也就吓唬一下街头的泼皮,或者勉强可以抵挡个把野路子的强盗贼人。

    毕竟在当时的太平盛世里,根本不会真的用得着剑。世家子弟佩剑只是礼数,所谓的刀光剑影,也不过是青年们搏击取乐抖威风。

    然而,王谋的这一剑却带着沙场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容绪摔倒在地,宝剑呛然飞出老远。他呆愣地看着自己流血的虎口。

    王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吓破胆了罢小子,打仗不是什么逞威风的事,我到现在也只打过两次战,还是去广原岭剿匪,都还没有真的打过边关的硬仗。你这点斤两,敢去边关?”

    “那我拜师练剑一年,再去!”容绪不甘地忿忿道。

    但他话音未落,忽然只觉得脸颊一凉,紧跟着鬓角的几缕发丝簌簌落地。

    锋利的剑刃沿着他光洁的脸颊往下滑去,他几乎能嗅到剑刃上毛骨悚然的血腥味。

    他一动都不敢动。

    王谋抬起剑尖,毫不留情地挑起儿子的下颌,逼迫他抬起头来。

    他的眼睛生就多情,即使是心中满腔郁愤,眼角眉梢却依旧唯见风情,没有半分的威慑。

    王谋不满地皱起眉,一字一句道:“凉州军虎狼之师,不收伶人军伎。”

    军伎这两个字从父亲口中说出来,容绪当场整个人都被冻住了。

    莫大的羞辱让他咬牙切齿,不管虎口还血流不止,拼了命扑向他的剑。被王谋一脚踹翻在地。额头狠狠磕上了香案的角上,一缕鲜血沿着脸颊淌下。

    “记住,离开了王家,你什么都不是!”王谋收剑入鞘,

    走到门口他想起什么,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扔给容绪,“你给我在这里闭门思过,如果想通了,就给我去铺子里当掌柜吧。”

    说完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门关上了。

    谢映之叹息了一声,他明白了,容绪为什么对萧暥如此的执著。

    那人生就一双含烟藏媚的眼,风流恣逸之态远胜于他,但却丝毫不显柔弱,相反,那双眼睛妩媚中透着威压,隽妙中生出峥嵘,竟有一股摄人的杀伐之气。

    他着迷萧暥倾世的容颜下,竟是要让王谋曹满那些人都怵目胆寒的一身铁血。

    这种滋味太过奇妙。

    所以在容绪看来,这小狐狸越凶,越野性难驯,就越让他越激动不已,越欲罢不能。

    把他攥在手里,就像是把着玩一柄绝世名剑。

    醉里挑灯看剑之时,用柔软的丝绸擦拭那锋利的坚韧,用价值连城的珠玉装点那精美的剑鞘。

    若论士林之中的雅趣,还有更甚于此吗?

    他不计成本,为萧暥造尚元城,金钱上予取予求。他是看准了萧暥这小狐狸穷,只有饿着,才会搓着爪子好好说话,让他穿裙子也行,给他造个金丝笼子也行。一副大英雄能屈能伸,脱了裙子又是一条好汉的无赖样。

    当然,容绪狎昵的心思也是半点没有少,玩味的戏法越来越丰富,趣味越来越诡谲。

    谢映之颇为无语地瞥了一眼案上那一盘子白玉翡翠玛瑙做的瓜果,继续问道,“所以在此之后,你就开始经营脂粉铺子了。”

    容绪点头,“我没想到他还特地知会了凉州牧曹腾,凉州军绝对不会收我,不但是凉州军,因为他参与过广原岭的剿匪,在军中也有些故旧,没有一支军队会接受我,甚至我若不放弃从军的念头,连盛京城也出不了,他和四门的守官都很熟。”

    谢映之知道,王谋是个厉害的角色,朝中军中都吃得开。

    “之后呢?”谢映之问。

    在玉壶冰泉的作用下,容绪目光迷离地看着眼前的人,仿佛是看着浮光掠影的过去。

    容绪迫于无奈,有些郁闷接手了胭脂水粉的铺子。

    一开始他觉得父亲把这个铺子交给他,纯粹是为了羞辱他。但渐渐地,容绪发现这是个好差事,因为他十七岁了,来购买胭脂水粉的大多是大户人家的丫鬟,或者小家碧玉。既然仕途无望,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他干脆和这些女子花前月下耳鬓厮磨。

    他外表俊美,资质风流,说起来话温文尔雅,又擅长撩人巧技,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

    姑娘们都为他着迷,不知不觉连铺子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起初他调制胭脂花粉只是为了哄姑娘开心,但他与众不同的技艺也在这个时候被发掘出来,他调制的胭脂色彩或妍丽或娴雅,都是浓淡皆宜,他磨制的水粉细腻如瓷,还带着他袖间雅致的熏香。他善于描眉画眼,插花弄玉,都是顺手拈来风流自成。

    很快他风流雅致的名声就传开了,那些高门大户的小姐们都不惜装扮成侍女,偷偷去他这铺子挑选胭脂花粉。

    那时候容绪那是只有十来岁的少年掌柜,又音容皆美。一来二去间,他这间脂粉铺子俨然就成了盛京城中才子佳人的造访之地,他干脆在铺子后辟了一间雅舍,因为是在脂粉铺子后,就名为朱璧居了。

    王谋没想到容绪在经商方面竟然如此有天赋,将商会更多的铺子给他打理。不出三年,容绪已经成了盛京商会的实际上的会首。每天手下流过帝国的黄金和钱粮货物不计其数。

    加上他品貌甚佳,交游又广,在当时的盛京城里,风流博雅的名声也广为流传。

    那又如何,他依旧比不上王戎那个武夫。

    当时的王戎已经跟着王谋前往广原岭剿匪了,虽然第一场仗就被打得找不着北,丢盔弃甲,但是回来居然还娶到了丞相家的长女。

    在容绪眼中,王戎其实就是个莽夫。他冲动,自以为是。但是即便如此,他也可以和丞相的女儿联姻,贵不可言,王家最终是要交到他的手中。

    王戎是嫡长子,继承爵位他本也没什么好抱怨,但是王谋的其他几个儿子也都早早定好了官职和委派。

    只有他,他最聪明,天分最高,却只能打理王氏的生意,做着最多的事情,获得的褒奖和青睐最少。

    他逐渐意识到这个世道,一切都已经在出生前定好了,他做得再好,也就是成为盛京商会的大管家,成为他所有兄弟的钱袋子。

    他们张口闭口找他要钱,要拨出银两去买通铺路、上下打点。要准备豪奢的彩礼去迎娶盛京城里门当户对的千金。

    他十九岁了,王谋却丝毫没有为他说一门亲的打算。

    他开始明白,在王谋眼里,他也就是个盛京商会的管家,烟花女子的儿子,身上有摆脱不了的脂粉气。王家始终都没有承认过他。也永远不会给他一个前程。

    他开始放浪形骸,离经叛道。钱赚得快,花得也快,由于他出手大方,为人豪爽,又有很多新鲜的玩法,很快有一大帮公子哥儿跟着他。京华才子名门佳丽都围着他团团转,他自己喜新厌旧,每天身边早上相约出去游玩,和晚上一同归来的,绝对不会是同一个人。

    但是因为他能赚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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