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雨生看看王建浦,又看看徐进,哈哈一笑,说:“那还要问,当然是保持现状啊。再说了,你现在是给领导做秘书,多好的机会啊?”
徐进转头看向王建浦。
王建浦刚要说话,只见小毛和余老板有说有笑地各自端着热菜从楼梯口走了上来。
客气一番,几个人围八仙桌而坐。
各自碰了一杯。
王建浦放下手里的毛豆,想了想,说道:“我同意刚才阿生的看法。不过有一点小小的担心,看现在的情况,浦东新区实行的是‘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所以难保这样的模式以后不往乡镇一级推广的。”
徐进点点头,说;“我的担心,其实也就在这里。”
“小政府,大社会”,在当时是一个非常超前的理念。浦东开发者率先将这个理念付诸行动,自开发启动之初,始终坚持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
这种“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管理模式的特点是:职能管理体系上实行“系统综合”,不设单纯的行业主管局,将行业管理职能按大系统进行归并设立综合性管理部门。经济管理体制上实行政企分开。行政管理层次上实行“两级结构”,即浦东新区政府直接领导各个街道、乡镇,没有中间层次。
浦东管辖的面积达522平方公里,人口140万。一个副省级的机构仅用800名人员,这在当时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与隔江相望的浦西各区相比,机构减少2/3,人员减少1/3,当时市政府有近100个委办局,各区县政府一般也有50多个职能部门。
1990年浦东开发起步时,政府的管理机构是浦东开发办公室,后来成立了浦东新区管委会,两者都是上海市政府派出的副省级机构。
管委会主任,由上海市副市长兼任。他就曾讲过这样一句话:“副省级领导直接对着乡镇,当时全国只有浦东一个。”
谢雨生是记者,他介绍了一个“内幕”消息:据说,当初新区管委会领导研究新机构的设置和编制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效率极高。说是上午商量好机构设置方案后,下午就去汇报,主要领导一听,晚上就开党委会,第二天就出报告,这个报告是代表市政府向中央汇报的。
在93年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上,浦东新区领导就浦东政府职能改革,当时就总结说了三句话:“该管的大事一定要管好,可管可不管的由中介机构去管,不该管的坚决不管。”
反观当时在国内,大小政府部门几乎都有着一种自我扩张、膨胀的冲动,“帕金森定律”深深地根植其中,寻租现象也就屡见不鲜。
这样一来,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内,浦东新区践行“小政府大社会”如此设置的机构一开始,就如汪洋大海中驾驶着一叶扁舟,遇到了诸如川沙干部分流安置这样,许许多多的难题。
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
这种冲突首先表现在上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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