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政策。
三是以点带面促包干。
新仓圩大队是属于全公社第一批推行“大包干”的单位之一。
当时新仓圩大队共六个生产队。
在大队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上,决定抽调大队干部及生产队会计,3人一组,组成8个小组到8个队去实施。
小毛外婆家所在生产队是新仓圩大队规模较小的一个队,决定由大队长带领的一组先到小毛外婆家所在生产队搞试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推广。
其余小组先调整生产队班子,对原定的7人队委缩减为3 人,即原来的队长、副队长、副业队长、会计、2名妇女队长、民兵排长变为队长、副队长、妇女队长。对各生产队的财务由大队集中起来,由2人组成联队会计。
在队长、副队长、妇女队长到岗到位后,外婆家所在的大队接着连续几次召开了家庭户主会议,讲清了当前分田与解放初期分田的不同。
同时讲明,农作物收获的成果,只要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多余都是自己的;但土地是集体的,不准出租、典当、买卖及不准随便在集体土地上造房;大型农具、机械、仓库、场地、耕牛等仍是集体的,大家轮流使用,小型农具家什作价归户。
好不容易统一生产队全体队员的认识后,夏收夏种还没有全部结束,公社就在大队开始紧锣密鼓地安排生产队开始施行土地承包到户工作。
自然,生产队分田到户的责任就落在了队长李建国身上。
那段时间他特别忙,既要开始准备丈量队里所有田地,还要按照田地里收成好坏再区分,然后依据各家各户的人口,把村里的稻田分成了等份,由各家“相”各家的责任田。
各户劳动力基数以记工簿所登记的劳力为准,各户人口基数以当时户口簿为准,经再三复核和公布后确定。
实施工作中,最难的当然是田地的划分。
田块有远有近,有好有差。
总的来讲,生产队土地好坏差别不大,但曹家沟和边上的田地需要单独考虑。这些田地有将近30亩,占生产队总田亩的十分之一。这些田地离队里位置远,无论肩挑还是船运,都非常不方便。同时,这些田地虽是水稻田,却是小粉土构成,土质保肥能力差,种稻种麦后期脱力,产量很低。
因为队员意见不统一,一时间责任田的划分工作就卡在了这片田地当口。
外公一直住在队里,对全队社员情况,田块好坏、远近了如指掌。他仔细地聆听社员们的激烈讨论后,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他的意见,可以采用抓阄或者是均分的方式来作最后归属的确定。
但是,均分的方式显然不太可行。
原因是这几十亩土地,看上去不少,但真要是分摊倒每个队员头上的话,也就仅仅是两三分而已,面积很少,这样分散的话,明显不利于以后的耕种和使用。
愿赌服输。经反复作工作,队员们最后同意采用统一抓阄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