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整这几天,所有部队都不忘训练。不同的连队把演习场上的好胜之心,不由自主地带到了训练场。
孙昌的五连无疑是训练场上最受关注的一群。军人天生争强好胜,正如拿破仑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在训练场上,不想当第一名的,更不是好士兵。
每天天一亮,全连列队十公里越野,全副武装,没有基地的砖头,但这里有原始森林,砍下圆木,每人扛一个。这圆木经过特别加工,让它前后头重脚轻重心不好把握,奔跑时,胳脯必须发力,这无疑加大了难度。这么一来,一跑起来,就让人惊叹了,别了连队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队伍拉得老长,而他们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整体。团队作战,也是特种部队的作战原则之一。
乔龙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总拉后腿的兵,现在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排长,他身上的零零碎碎不比别人少一个,作为军官,他还要不停的给自己的士兵打气,作为一个团队,他还要和整支连队保持一个节奏。看到并排的另一个连队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他感到好笑,没有长期刻苦的训练,自己恐怕比他们还要差。他忽然想起当年第一次跑十公里越野的时候,李教官在自己身后大声呵斥的情景。
跑回临时营地,当别的连队士兵瘫倒在地。而五连的士兵,扔下圆木,在原地连续做起了哑铃、引体向上、仰卧起坐、蛙跳和俯卧撑等各100次练习,没有哑铃,现成用圆木代替,没有单杠,用树带替。做完这个,全连士兵才在别人目瞪口呆中列队吃早饭。
吃完早饭,全连又开始训练射击,枪口下挂了相当于三块砖重量的物品。练完射击,又开始战术训练。每天五连的营地走上不请自来了许多军官。他们在震惊之余,暗暗用心观察五连的训练方法,这对他们来是最宝贵的。
第三次演习比原计划延迟了一天。据前两次演习在整个军区引起了很大的震动,高级军官都在谈论这两次演习,听还有第三次,而且还是那本册子所提的特种作战,所以很多人便要求来观摩。
这次演习跟上两次不一样,这一次是五连对抗整整一个营的兵力。演习的背景是:一支外国精锐特种部队,涉透入境,进入某林区,我军某营奉命围剿。五连当然扮演的是这支外国精锐,孙昌得到这个命令后,非常兴奋,这无疑是检验五连这几年的训练成果。而李思明却掰着手指头数来这里多少天了,咱只是个知青,待在军营里,算不算不务正业?
深山密林中,猎人与猎物的游戏正在上演。
507营长刘志立正带着他的营,在深山里搜索着。演习以来,他和他的营就很郁闷,作为一支精锐部队,哪一次军事竞赛不是他们占优,哪一次军事演习不是他们立功,可这次演习以来,风头全部孙昌的五连这个在他看来是杂牌军的队伍抢去了,论军史,他所在的营可谓是战功赫赫。这次他的营充当猎人的角色,但是这个猎人在这个莽莽密林中迷失了,都已经三天了,寻找脚印走,但每次都被带回了原地。
此时,孙昌的连队正在一处避风的山谷晒着太阳。他并不着急,十天时间,这原始森林占地面积挺大,有足够的空间供他的连队施展。他和李思明在等,他们领着队伍带着507营绕圈,等着对方体力耗尽。等到猎人精疲力竭时,猎物将会反噬。
“你见过狼吗?”李思明起一根烟,自己的早就抽完了,所以孙昌的那一包早就被他占有了。
“见过,不过那是动物园里。”孙昌答道,他不知道李思明为什么会提起狼。
“我见过狼,那是我来北大荒的第一年。你一定听过吧?那是大荒原里的狼,真正的狼,嗜血、凶狠。”李思明道。
“这我听过。为什么提这个?”这件事,认识李思明的都知道,李思明现在身上还穿着一件狼皮做成的砍肩。
“狼凶狠并不可怕,只要你比他还要狠。但是如果是狼群那真得很可怕。”李思明想起那年的除夕之夜,那个可怕的夜晚,至今他身上还留着伤痕,“他们是支军队,纪律严明的军队。有的是侦察兵,有的是突击队,有的是机枪手,有的是狙击手,更可怕的是他们还有一只狼王,那是他们的总司令。可惜,那只狼王被我刺瞎了一只眼,于是他失去了狼王的地位,甚至他被狼群赶走了,成了一只孤独的狼。”
“你怎么知道那只狼是被赶走了?”
“有一年我春节回来,在七星桥遇到了它。”李思明见孙昌和身边的战士津津有味的听着,接着,“瞎了一只眼,骨肉如柴,很显然它离群了,离开了狼群,它就没有办法能够获得更多的食物,不是病死就是饿死,或者是被猎人杀死。”
李思明接着:“所以我们特种部队的战士就应该是一只狼,凶狠、嗜血,我们整支部队就是一个狼群。我们各司其职,团队配合,这是我们取胜的基石。我听狼群在捕捉远比它们体型要大得多数量要多得多的鹿群时,有的狼负责盯梢,有的负责骚扰,追逐时会接力奔跑,直至捕杀对手。将来我们的连如果能正式成为特种部队,如果要取个名字或代号,我建议就叫‘狼牙’吧!”
“思明,你得太好了!”孙昌激动地握着李思明的手。
“眼下对方很不冷静,漫无目的的寻找我们。我估计他们现在以为我们只知道逃跑,放松了应该的警惕。猎物也会反扑的!”
“是啊,对方体力现在应该下降的厉害,等他们疲倦的时候,我们给他们一些猛料。”孙昌道,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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