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话音刚落,胡不三已经干呕起来,这也难怪,他刚刚照着金子舔了好几下呢。
而胡不四直接踹了我好几脚:“你这小子真不是个东西,竟然害得我三哥变相吃你拉的东西!”
我一脸委屈地说:“这事怪不得我,我还没来得及说出来呢,他已经把金子放到嘴边了。”
胡不四笑咪嘻嘻的说道:“三哥,这块金子脏得要命,让小弟拿去洗干净了再说。”
这个时候,胡不四也顾不得再踹我了,过来要抢胡不三手里的金子,却被胡不三躲开了,“兄弟,再脏的金子,在哥哥眼里,也是干净的。这条金子哥哥先保管着,等天亮了找个银铺,兑换成银子,再平分也不迟。”
胡不四不干了:“三哥,见了黄澄澄的金子,兄弟一刻都等不了啦,不如现在就分了,一刀下去,劈成两半就行了。”
胡不三皱着眉头说:“兄弟,你的刀法不如我,还是我来劈吧,到时候两块金子任你挑就行了。”
“好吧!”胡不四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胡不三把蒜条金放到地上,然后拔出腰刀劈了过去,这厮的刀法不错,眼力、腕力俱佳,分寸拿捏得也是恰到好处,蒜条金应声断成两截。
胡不四先挑了一块,另一块自然就归了胡不三。
后来趁着胡不三出恭,我悄声说道:“四哥,你拿的这块金子明显小了,兑换成铜钱的话,少说也亏了半贯钱呢。不如待会等三哥回来,你再找他换过来。”
胡不四点了点头:“这一块分量是少了,我当时挑好之后就有些后悔。不过是我先挑的,三哥会同意和我换吗?”
我加盐添醋的说,“亲是亲,财会分,亲兄弟明算账,他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把刀拔出来吓唬他,看他害怕不害怕?”
我心里明白,像不三不四这样嗜钱如命者,如果有了争执,一旦有人先拔刀,那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直贼娘,你这杀千刀的泼贼,竟然敢挑拨我们兄弟之间的关系,讨打不成?”
没想到千算万算也抵不住运气差,偏偏胡不三入厕回来,他耳朵尖,又是个精细人,在门口听得明白,闯进来直接一拳打在了我脸上。
我暗叫一声苦也,可是带着重枷,根本就无从躲避,眼眶顿时肿了起来。
“你这个撮鸟,原来一肚子的坏水!”胡不四如梦初醒,上来就是几脚,其中一脚正踢在我的要害处,疼得他冷汗直流,像一只大虾似的蜷曲着身子。
天亮之后,他们只给了我半碗剩饭,外加半个炊饼。
胡不四一脸阴笑,从包裹里拿出一双新草鞋,耳朵并索儿却是麻编的,硬塞到了我怀里:“今天路上赶紧点,下午应该就可以到青丘了。你这厮好福气,今儿有新鞋穿了。三哥去后厨打盆热水来,我们伺候着给他烫烫脚,也好赶路。”
我起初还以为是那一条蒜条金起了效果,可是看着他们挤眉弄眼的样子,就觉得不对头了。
我忽然想起水浒传里,董超和薛霸解送林冲前往沧州时,就是先用沸汤把脚烫出燎浆泡,然后再给他穿上新草鞋,把脚上泡打破了,鲜血淋漓,把一个林教头弄得生不如死。
我每读到此处,都心酸不已,想那豹子头林冲是何等的英雄,却受两个小人如此折磨。
当时我就想了,如果自己是林冲,绝不会瞻前顾后,不等鲁智深来救,就打得那两个防送公人屁滚尿流了。谁曾想等这种事情真的轮到自己头上了,我却连一丝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我正在胡思乱想呢,却见胡不三已经端着一盆百沸滚汤走了进来,往床边一放,唤了一声:“李明兄弟,该洗脚了。”
“不用!真的不用!你们把我的脚烫坏了,难道要背着我赶路吗?”我直把一双脚往床内缩,却被胡不三如同老鹰捉小鸡一般拿住:“此地距离青丘已经不远,直接往前走,一马平川,就是背着你,两三个时辰已经能赶到,更何况我们刚刚接到豺族少主的飞鸽传书,说是用不着押着你去青丘了,就地折磨你一番,然后杀了就行,到时候我们提着人头就能前去领赏了。”
我真的没想到,事情还会出现这样的变故。
我急忙大声喊道:“你们身为狐族中人,当知道我和你们大小姐的关系,杀了我,你以为她会放过你们两个吗?”
“小子,大小姐自然是位高权重,但是女人是善变的,等她嫁给柴志军之后,就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哈哈,你说话用不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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