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壮虽然很想跟马玉倩这样的漂亮姑娘调调情,但时间仓促,他也就暂时打消这个念头,专心干活。
马玉倩在一旁看着陈壮的汗珠滴滴答答掉在地上,便下意识的掏出自己的手帕,亲手替他把汗珠擦去。
马玉倩看着他认真干活的侧脸,越看越觉得顺眼,这小子要是换一身行头放在大城市,妥妥的大帅哥一枚,而且还是身材健硕、肌肉感十足的帅哥,不知道会吸引多少小姑娘。
“壮子干活又踏实,人长得也不错,倒是个好男人的胚子。”
马玉倩心里想着,涌上一股羞赧。
眼看陈壮的汗都要连成线了,马玉倩连忙又掏出手绢,去帮陈壮擦去脸上的汗。
嫩滑的手指划过脸颊,让陈壮感觉十分受用,虽然隔着一层布,但是那种触感还是很美妙。
弄好床之后,陈壮长出一口气,道:“玉倩,床修好了,你先用着,有问题我再来给你弄,不过我还得进山打猎,得先走了。”
马玉倩急忙说道:“壮子,为了感谢你,改天我请你去市里吃大餐吧!”
“啊?”陈壮笑着摆了摆手,说:“客气啥呀玉倩,我一辈子也没去过几次市里,跑起来还挺麻烦的。”
“那怕啥呀!”马玉倩说:“我爹正好过两天要去市里办事儿,咱俩跟他车去、跟他车回就是。”
“啥?你爹?”陈壮一听,更是吓的连连拒绝。
好家伙,坐马来财的车,跟马玉倩去市里吃饭?那还不被马来财那个老狗日的打断腿啊!
想到这儿,陈壮急忙说道:“最近事情多,以后再说吧,我该进山了,先走啦!”
说完,陈壮急忙逃一般的离开。
陈壮拿了三连弩,穿上了长衣长裤,用老爹留下的军用水壶灌了一壶凉水,便一个人进山了。
河畔村就在大山脚下,往前几辈,村里人都是猎户,一年到头吃的用的,几乎全靠进山打猎,然后再拿出去卖钱,最近这些年经济发展的不错,猎户慢慢也都转行了,毕竟进山讨饭吃不容易,经常还有生命危险。
陈壮他爹原本是村里最后一个猎户,小的时候他爹还教了他不少打猎的本事,经常跟着他爹进山,但是他爹死后,陈壮就很少进山了。
进山之后,陈壮按照记忆,找到了老爹当年进山的一条捷径。
陈壮他爹当年自己走出过一条非常隐蔽的狩猎路线,这条路可以最快到达一处猎物最多的山谷,而且沿途无人走过,非常容易抓到山鸡野兔,如果往深了走,还有野猪和黑瞎子。
山鸡野兔什么的倒还好,野猪和黑瞎子就有些危险了,搞不好会弄出人命,所以陈壮这次也很谨慎,决定猎个三五只山鸡野兔,也就差不多可以回来了。
沿着老爹的狩猎路线走了半个多小时,参天的大树就已经把太阳完全遮蔽了,陈壮把脚步声压得很低,老爹亲手打造改良的那把三连弩也已经搭上弦并且放入了弩箭。
陈壮的听觉非常灵敏,树林里有点什么风吹草动都能逃不过他的耳朵,他在一处灌木丛前停下,刚屏住呼吸,就听见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忽然伸出脚去踢了一下,里面顿时传来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随后两只色彩斑斓的山鸡就从灌木丛里跳了出来。
陈壮心下一喜,顿时一抬手便扣动了三连弩的扳机,三支弩箭嗖嗖嗖的快速射了出去,第一支箭直接射中最近的那只山鸡,锋利的箭头直接射穿了它的脖子、又射入了不远处的树干,而另外两支箭,则全部射中了另一只山鸡的腹部。
两只山鸡几乎一前一后被射中,掉在地上扑腾两下就死得差不多了,陈壮一手一只,把它们提了起来,掂量了一下,顿时喜上眉梢。
这两只山鸡都是公鸡,估计是正准备干架,结果被自己同时端了,每只公鸡都有五六斤重,可谓是非常肥壮了,这样的山鸡,至少能卖个两三百块钱。
陈壮把两只山鸡用麻绳捆住背在身后,又将射出去的三支弩箭找了回来,三连弩上好弦之后,他继续往前,寻找其他猎物。
十几分钟之后,陈壮再次听到不寻常的动静,这一次,竟然被他发现一只棕灰色的山鸡。
陈壮一眼就认出这是母山鸡,这玩意煲汤对女人身体最好,很多城里人跑来,开出五六百的价格,想买一只野生的母山鸡,只可惜这东西太少见了。
陈壮大喜之下,弩箭齐射,轻而易举将这母山鸡收入囊中,心里美滋滋的想,母山鸡可以拿去给雪梅嫂子炖汤补身体。
昨天自己把她折腾的那么厉害,以后还惦记着天天都能跟她睡上几次,应该好好给她补补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