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灵,众生之长,地球的主宰,高级生物?但我们为了一己私利,屠戮着地球上的一切生灵,即便老鼠苍蝇蚊子之类的生物携带病菌,威胁到了我们的生存,我们可以名正言顺的将它们斩尽杀绝。可是像貂、天鹅,它们对我们的生存造不成威胁,可貂皮大衣、天鹅绒等披在一些俊男靓女身上的时候,他们有没有想过貂皮和天鹅绒是怎么来的,这些都是剥夺了它们的生命换来的。它们并没有什么过错,可是我们为了所谓的时尚、品味、高端大气上档次,堂而皇之的杀了它们。与此相比,山神爷的确已经是够慈悲的了。
干爹嘱咐苏越婷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给别人,包括自己的父母,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麻烦。苏越婷的确是照做了,可是后来她的父母却知道了这件事,至于怎么知道的,咱们以后再说。当然如果他的父母没有知道这件事,后面也就没有那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了。
山神的这一关总算是过去了,干爹叫我、阿色、苏越婷跟着几个汉子回去,他和老喇嘛去处理棺材精。他们是如何解决棺材精的我不怎么清楚,只是后来听干爹说,他们把棺材算都劈了,然后一把火全都给烧了。那些棺材板子在火堆里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火堆里也满是流出来的污血,一直烧到第二天太阳出来,才把棺材精烧成了灰烬。
最后,干爹还叮嘱我往后别再去那个地方,至于为什么,他并没有和我说。
阿色和苏越婷在我家里呆了一个多星期,之后,他们先后都回家了。苏越婷在离开的时候,给我留了个电话,并说以后万一有什么困难的事情,尽管打电话找她。
之后,我在家里呆了一个月的时间,随后就到了城里打工,不说挣钱吧,怎么着也得混口饭吃不是。可刚到城里,手机就被三只手给摸了,对于一个就连自己的电话号码都记不住的我来说,其它的就只有统统送人了。就这样,我和苏越婷还有阿色的联系自然也就断了,整整五年。
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端过盘子刷过碗,扛过水泥砌过墙,摆过地摊守过门。反正什么脏活累活苦活无聊活都干过,什么样的人也都见过,趾高气扬用鼻眼子看人的,狗仗人势把自己当根蒜的,人五人六人前仁义道德人后男盗女娼的,满口艰苦奋斗励志成功但眼睛里只有孔方兄的……简直不可胜数,社会上的人可真是形形色色,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今天,我的心情多云转晴,怎么呢?发工资了呗。
但想想自己在这个城市里摸爬滚打了整整五个年头,小伙子也混成了大叔,却依然还是和打工仔,还是个**丝,心中不免惆怅万千。想着要是家里能够富裕一点,大学的学费能够再低一点,或许现在的我可能坐在敞亮的办公室里,或许我已经结婚,或许当爸爸了,或许……可现在,孑然一身,一无所有,要多沧桑有多沧桑。
我用力甩了甩脑袋,迫使自己不要想得太多,急促的脚步机械式的没有停下,抬头瞥见不远处有个饭庄,也没有想太多,抬脚就走了进去。
我要了几盘小炒,一瓶康巴汉子,兀自吃喝起来,一瓶酒见了底,这头脑就有些晕晕乎乎的了。
从饭庄出来,天已经完全黑透了,略显昏黄的路灯下,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街边的烧烤摊也是长得望不到尽头。
正走着,耳畔忽然传来一阵女人的叫喊:“抓小偷!”
只见一个染着绿头发的青年提着一个女士提包,飞快的向我这边跑过来。路上的行人听到女人的声音,非但没有人上前帮忙,反倒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纷纷给小偷让出一条绿色通道。
眼看小偷朝我这边跑过来了,不自觉的捥了捥袖子,心里正烦躁,正好逮住这个小偷出出气。却没有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打斜刺里冲出个大汉,一把揪住了那个小偷。岂料小偷狗急跳墙,抽出一把匕首朝大汉的肚子上捅了进去,鲜血顿如泉涌,喷了小偷满脸都是。
路上的行人见得此情此景,一个一个吓得失声尖叫,抱头鼠窜。那个被抢了包包的女人也不要包了,扭头就跑。
小偷也太嚣张了,众目睽睽之下竟然敢捅人,我顺手抄起脚边的一条凳子就跑了过去,那孙子见到我跑过去,知道不妙,当下摆脱大汉就要跑,可就在这时候,一个警察突然冲了出来,一下子将其扭翻在地,当即把他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