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监控,我们只要把今天你们教室的监控录像调出来看看,事情就清楚了。
不过小姑娘,我提醒你一下,在没有调出监控录像之前,你还可以坦白自首。等调出监控录像,证据确凿,我们可以根据王艳艳同学的伤情确定你是不是故意伤害。只要构成犯罪,我们就能把你移交司法部门。”
“我说我没有用书砸她就没有,调不调监控录像都无所谓。”林安好脸上没有半分胆怯:“不过,我可以清清楚楚告诉科长。我耳朵上的伤,是王艳艳用裁纸刀割的。
当然,王艳艳也许并不是想割我的耳朵,她兴许是想割我的颈动脉呢?所以,到底是谁有故意伤害的动机,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完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保卫科科长一噎。
他当然也知道王艳艳的身份。
还有李华、张晓慧和田云。
这几个大小姐,哪一个保卫科科长也惹不起。
所以,李华等人报案的时候一说王艳艳被人打得昏迷了,保卫科科长连调查都懒得调查,就直接跑过来抓人。
反正林安好没什么背景。
可现在,听林安好这么一说,保卫科科长有点头疼。
这些大学生不是小学生。
他们看见老师根本不害怕,甚至比老师还要嚣张。
有时候,能把老师耍得团团转。
而且,林安好说话这么硬气,保卫科科长有点吃不准。
到底是不是李华等人报案说的那样啊?
不会真的是王艳艳要对林安好做什么吧?
如果真的想用裁纸刀割断林安好的颈动脉,那王艳艳也太恶毒了。
不管怎么说,把监控录像调出来就清楚了。
想到这里,保卫科科长又硬气起来。
“这样吧!既然你和王艳艳是当事人,你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就调监控。如果监控显示,你的耳朵确实是王艳艳割伤的。而王艳艳也是被你用书砸晕的,那我们就要把这个案子移交司法部门,让司法部门根据你们俩的伤情做出公正的裁决。我想,到时候你会输得心服口服。”
保卫科科长的话外音林安好听出来了。
法律在双方都有错的情况下,保护弱势群体。
比如说,我和你打架。明明是你先挑衅抽我耳光,但我要是发火了,用什么东西砸了你一下,把你砸得头破血流,重伤入院。那么,你光是抽我耳光,对我的身体造成的伤害很小。而我砸破了你的头,对你已经造成了人身伤害,最后受到处罚的人,不是最先挑衅的你,而是我。
这就是法律可贵的地方。
它在保障公正的情况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告诉你,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告诉你,暴力解决不了问题。
如果王艳艳真的昏迷不醒,或者出现颅内受伤之类的,那么,不管林安好最初受到了什么伤害。最终,林安好都有可能坐牢。
保卫科科长这么说话,算是对林安好变相威胁。
但,林安好不害怕。
王艳艳醒过来是她亲眼所见。
林安好就不信了,移交司法部门的时候,王艳艳还能继续装逼?
有本事王艳艳装一辈子不要醒。
当然,林安好最硬气的不是王艳艳怎么样,而是所谓的监控视频。
没有监控视频,她死不认账,所谓的王艳艳昏迷案,就是一个谜。
全班那么多学生,谁都有可能成为打晕王艳艳的凶手。
而现在的大学生,都喜欢明哲保身,高高挂起。
事不关己,谁嘴巴那么贱,会去掺和这样的事情?替王艳艳那种渣打抱不平,害他们最敬爱仰慕的冯希源博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