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族以后就跟定你了。”
这句话,就算敲定了合作的基础。
熊族人是直爽的,是直来直去的。只要他们喜欢,他们会立刻接受。没有繁杂讨厌的军事会议,没有瞻前顾后的畏首缩尾。他们决定了,他们就干了。
哪怕是天大的事,他们也可以在一分钟内立下决断。
浅水清喜欢这样。
所以这刻,当穆沙尔告诉他,他们决定了的时候,其速度之快,令浅水清都有些诧异。他原本期待着还要再等些日子给他们考虑,甚至还要一个个地再游说一番的。
但是现在,所有这些布置全都没必要了。
因为熊族人已经决定就这么干了,而以他们的性子,一旦决定下来的事,他们就轻易不会反悔。
此刻浅水清呵呵一笑:“我为熊族提供的,是百年之计。熊族为我付出的,则是一时之劳。以后族长不妨在族中挑几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子出来,让他们跟着我。我会教他们算术应用,商业操作等一切手段。这样,万一以后熊族不愿再跟我了,自己也可以再另谋出路。熊族以战养战,自今日起将再不用担心有人饿肚子。而熊族的威名,也将天下尽知。”
说到这,浅水清问穆沙尔:“对了,有没有问过熊族战士们的意见,他们还有什么要担心的事?”
穆沙尔大手一摆:“不用问我也知道。兄弟们不怕别的,就怕没肉吃。”
浅水清哈哈大笑:“说起来,我佑字营最近的伙食,可是着实不错呢。这肉嘛,是天天吃都吃不完。”
穆沙尔立刻回头对猛勒说:“让兄弟们放开了吃,敞开了喝。从明天起,咱们就吃佑字营了。”
“哦吼!!!”所有听到这话的熊族战士同声欢呼起来。
浅水清和夜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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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浅水清曾经的那个时代,谈判与推销,其实都是一种做人的技巧。
一切的推销与谈判工作,其实都是在兜售一种做人的技巧和理念。只要你成功地把自己的理念兜售出去,并让对方接受和认可,那么你接下来要做的事就会好办许多。
浅水清并没有象一个普通的商人那样在一开始就对熊族说“到我这来卖命吧,我给你多少多少钱。”
这会把一切都变成一笔交易,熊族可以漫天开价,甚至可以在接受了这家的价钱后再转接受别家的报价。
佑字营虽然有钱,终究不可能比整个帝国更有钱,不可能比自己的敌人更有钱。
佑字营的钱可以用来为自己的战士谋福利,却绝不能成为招揽和吸引人才的源动力。
所以,浅水清一开始就从熊族的危机下手。
他要熊族意识到自己的危险,然后主动想要联合。
自始至终,浅水清都没提过要熊族加入佑字营,但是熊族却进来了。一切如水到渠成,自然而然。
一场优秀的谈判,总是在一开始用出人预料的语言来抓住人的注意力,然后在中间的过程中利用精妙的分析展现出美好的口才,“为对方考虑”,永远是谈判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卖点,只要对方可以接受这一点,那么谈判就成功了一大半。到了最后,则要用感情来收尾和稳固这一成果。
当熊族人与自己建立了牢固而深厚的友谊之后,就算是别人开出了天大的价码,也别想轻易请动熊族了。
浅水清已经完成了前面两个部分的工作,这最后的感情工作嘛,却不是他能完成得了。
这个得交给拓拔开山来完成。
感情不是你搂着对方说我为你好,我喜欢你,就可以培养出来的。
得有共同语言。
人熊与人熊之间,总是要更容易交成朋友。
比如两个大汉要在一起拼酒,至少他们就不用在两坛酒下肚之前考虑容量的问题,更不会扭扭捏捏地说酒量不行。
至于摔交,角力等这种古老而野蛮的用来提升友谊的方式,更是只能在同类人之间进行。至少浅水清是绝对没有兴趣**着半身和这样一大群粗鲁汉子扭来打去的。
此刻,穆沙尔醉醺醺地来到拓拔开山的身边:“嘿,大个子。敢不敢和我们熊族的战士玩一把?”
拓拔开山瓮声瓮气地回答:“你要怎么玩,我就怎么玩。”
“好!”穆沙尔一拍大腿。他突然冲出帐去,对着所有的熊族战士大喊:“兄弟们!今天,是咱们熊族的大日子!”
“从今天起,咱们熊族,将会跟着佑字营和浅水清一起作战。那么熊族的兄弟们,咱们是不是该先让浅将军看看咱们的本事,够不够资格拿这份酬金啊!”
“吼!!!”所有的熊族猛士同时狂吼起来。
穆沙尔狂嚣道:“那好,兄弟们,擂鼓!咱们给浅将军好好表演一下!“
随着鼓声的隆隆响起,大批大批的熊族猛士围成了一个硕大的圆圈。
一名体型尤其飚悍,壮得象座山一样的熊族战士走进了场中。
场中放着一块巨石,差不多与浅水清等高。那战士走进场中,看了看石头,然后伸开两臂。
他仰天狂嚣一声,就象是月夜下嘶吼的狂狼,劲嚣出雄浑壮阔的气焰,竟然就这样将那块巨石生生举了起来,抱在胸口,硬是绕着大场走了一圈。
回到场中心时,将那巨石往地上一扔,巨石硬是陷进土里半米深,可见其沉重。
场中立刻激发出一片滔天的声浪,他们高呼:“泰格!泰格!泰格!!!”
穆沙尔得意地一指场里的那名壮士,说:“泰格是我们熊族力气最大的勇士。拓拔将军,你有没有兴趣跟他打一场?”
拓拔开山不屑地冷哼:“打仗,不是光靠力气的。”
他看看浅水清,浅水清朝他点了点头。
拓拔开山分开人群,缓缓走进场中。
那个壮汉泰格,硬是比高大的拓拔开山还高了半个头,他居高临下的看看拓拔开山,露出不屑的冷笑,伸出根手指,向拓拔开山摇了摇,那意思显然是:“你不行。”
他拍拍自己的胸脯,那意思显然是先让你一拳。
拓拔开山距离那大汉还有十五米远的地方站住了。他举起自己的拳头,自言自语地说:“也算是个猛士,打死未免可惜,我就用七分的力气吧。”
那壮汉泰格正要发怒,拓拔开山已经发劲朝他奔了过来。
他奔跑时的气势就象是一列火车轰轰地开过来,十五米的路程,只三步就跨到,紧接着一拳已捣出滔天之威。
天空中一道黑影,仿佛流星陨石的坠落,嗽地就飞出了人圈。
熊族全体战士的头颅同时顺着壮汉泰格用身体划出的那条抛物线转了一个大圈,直到脖子都转不动了,才呆滞住。
场中,已经只剩下了拓拔开山了。
他依然看着自己的拳头,意兴索然地问:“还有谁想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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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桌上的焦点,是浅水清。而赛场上的中心,却是拓拔开山。
熊族的战士,崇拜勇士,崇拜武力,这是他们强大的根基。而拓拔开山,则用他的拳头告诉所有人,自己,就是他们可以崇拜的对象。
浅水清用利益拴住了这个好斗的种族,同时也用拓拔开山镇住了这个难缠的种族。
很多时候,拳头是可以比利益更容易起作用的。
熊族人围成的大圈里,欢呼声腾。
那是拓拔开山在先后打败三名熊族武士后,力气不支,终于被一名熊族战士击倒在地。熊族的勇士,的确太强大了,只是三名战士,就消耗掉了他的全部力气。
熊族战士的欢呼,是给自己的勇士的,也是给拓拔开山的。
或许直到这刻,在见识过拓拔开山的力量后,他们才真正承认浅水清,承认佑字营。
这个晚上,熊族人的心情激烈昂扬,每一个熊族战士都在欢呼着,为了即将到来的美好明天。
浅水清的心情也很不错。
他早早就退出了赛场,带着夜莺,一起漫步在石林地带。
他估算了一下时间,然后笑着对夜莺说:“一个时辰。”
“什么?”夜莺不明白地问。
“我只用了一个时辰,就说服了一个好斗的民族加入咱们佑字营的战斗序列。”浅水清笑嘻嘻地说。
他仰首看天,那里,漫天的星星正向自己眨动着眼睛。
浅水清悠悠地说:“夜莺,记住我现在说过的话。”
“恩?”
“我浅水清,自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就注定了是要做大事业的。我的未来,将充满杀戮与血腥,会有无数的辉煌战绩伴我成长,传扬至整片大陆。但如果说我一生中最骄人的战绩是哪一条。那么就在今天,就是现在。我浅水清一个人,用一条舌头,征服了一个民族。战斗时间:一个时辰。战斗成果:全部生擒,无一漏网!”
浅水清骄傲而自豪地宣告,那一刻,夜莺的眼中,这个人的形象一瞬间变得无比高大。